人当真是多极了,开始我和沈芳被冲散了好几次。我暗自懊恼怎么也没给她办个手机卡。可是,那天我似乎特别幸运,每次当我急得想去找广播站或是打110的时候,蓦然回首,她就出现在视线里。等到第三次我又一次找到她时,我甚至有点激动地想在她脸上猛地亲上一下。不过,可能是做贼心虚吧,尽管可能在国内,两个如我和她般的女孩子真的亲一下也不会被人想成什么,不过,我还是忍住了,我狠狠地捏了她的手一下,“乱跑什么?不是说让你跟着我吗?那些破玩意儿有什么好瞧得啊?”
沈芳很委屈地看着我,没说什么,不过看上去挺不乐意的。我拉着她的手闷着头走了一阵儿,见她还是不高兴的样子,只好说,“那边有个套圈儿,我给你套个猴子回来吧?”她把脸从新买的乡下大妞般的围巾中伸出来,“能套到吗?你刚说都是骗人的。”
我拉着她挤过去,“试试呗。”
我买了3块钱的圈儿,一共是9个。我跟她说,就这么多,套不中就是命里没有。我每个都耐心的瞄了很久才扔出去,不过每次都是差了一点儿,又一个还在那猴子的金箍棒上绕了一下才飞了出去。手里就剩下3个了,沈芳倒是紧张起来,她拉过我的手放在嘴边念了一串类似于咒语的话,然后像女巫一样说,魔力的手。不过,她到真是嘴很灵的,第二个圈儿出去的时候我不知道怎么手一抽筋儿,自己还正想着这次又歪了,不过,等圈儿落下来的时候却不偏不倚套到了一只羊脖子上。这下可把沈芳高兴坏了,我瞧着她那占了便宜的兴奋劲儿笑着说,“高兴什么啊,羊年都过了。”沈芳高兴的抱着那羊就跑,丝毫不理会我手里还有一次机会。我无奈的把那个圈儿还给了老板,“这个弃权。”
我心里有点笑沈芳当时的模样。那姐姐没来北京几日就被我不怀好意地彻底卸下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浮华”,起先是因为她带的大衣不够厚,我拉着她沿着长安街逛到西单花了不到200买了一杂牌子羽绒服,顺便30块买了一围巾,12块钱买了一双号称是羊毛的手套。那羽绒服面料是纯化纤的,北京冬天本来就干燥,她的头发披在后面,走不了几步就被静电闹得跟梅超风似的,只好听从我建议,用5元钱买了一破头带扎了个特别北京风味儿的马尾巴。这一翻打扮下来,人家自己照着镜子都说,“哎呀,我好北京啊。”那天赶庙会,一到门口就急着买那个前面提到的军跨,本来还想让我背着,还说,“非常cool的,你试试。”“拉倒吧,要背你自己背。”我可不愿意被人当猴儿看。我甩手就走,她还在哪儿寻摸别的东西,结果,一不小心就把她弄丢了。所以,当我看着她抱着那只羊得意的像个乡下来的小熊一样撒丫子往外跑,急忙笑着追了上去。我拉着她,“别跑了,怎么跟没见过世面似的。拿来我看看。”我伸手想去拿那只羊,看起来小小的脏兮兮的。她却一下躲开,“我的。”
“小气劲儿,我知道,我看看行不行?”我挺没脾气的。
她这才握在手里让我看了那么一下。“切,还是我套的呢。”我白她一眼。“给我了就算我的了,你别再骗人。”她得意的很。
我心中猛地一难过,“沈芳,你喜欢她是不是因为是我套给你的,而且我又……”我还没说完,沈芳就一把推倒我脑门上把我打到一边儿了,而且用才学会的很不很不地道的京腔说,“美的你吧,小样儿。”
我听着她的口音,实在是受不了,做了个呕吐装,“你就别学北京土话了,好好说你的国标算了,真还不是一般的恶心人。”
她冲我皱了一下鼻子,“你才不是一般的恶心人呢,晚上都要去见未婚夫了,这边又献慇勤。”
我一下子呆住了。沈芳自己说完脸也变了颜色。她没有说什么赌气似的往前走着,我紧紧地跟着她。我很怕很怕她丢了。
从那之后,可能是我被情所困,就像你们说的我两边都觉得不想放弃。我始终拉着脸唉声叹气的。自然,在这样的情况下,沈芳的心情也好不了很多。没有再逛什么,我就送她回了酒店。随便说了几句话,她对我的话总是爱搭不理的样子。我也不再说什么,就回了家。到家之后,我本想打电话叮嘱她不要赌气不吃饭,电话响了两次都没人接。我只好打去总台,让他们帮接着打电话给沈芳,然后订些饭送上去。在我做这些事的时候,我妈一直在边上催我赶快动身去见男友。催得我本来心情就差,又慌慌张张想着沈芳,等出了门上了车才发现手机没带。气得我当时都要跳车了。我心想,妈的,什么倒霉日子。
没有见到这个和我一起成长了9年的人只不过短短两个月,却不知为什么内心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距离和悲伤。甚至,我看看他,“吃胖了啊?”
我们起初尴尬地坐着说了几句闲话。他不提,我也没提。不过,我看他一副很是吃定我的样子,终于没耐着性子装成大爷,我按着我妈说的,又带着自己自由发挥,跟他赔了不是。并且确实是从内心里渴望他能原谅我。
这可能是我和他认识以来,第一次我这么低声下气给他道歉。我自己都有点不习惯了。不过,唯一的我这次面对面的表白,换来的却是他的冷嘲热讽。先是数落我很会演戏,接着又批评我贪暮虚荣,最后,仍是拐到我最不理解的地方,他非常肯定的认为,“反正现在分手了,你也不用再藏着掖着了,高攀上那个王子公孙了?”
我看着他非常自信,自信的让我觉得很可笑的表情,说,“前两个我都同意,我知道自己错了,我以后也会改正,只是这一点,你是凭空泼我污水。如果,我真的攀了高枝儿,我还会来找你干什么?”
他无语了。过了一会儿,说,“晚了。”
我心里一沉。我说,“你想好了?”
他想了很久。他越是想的久,我就越觉得可悲。最后,他说,“想好了。”
我无法相容当时自己的心情。我不是很伤心,只是觉得很可怜,很可悲,很可笑。这两个爱了九年的人最后仍这么轻易的分了手,很可怜;一份感情9年中经历了大风大浪最后却阴沟里翻船,很可悲;而我,近乎愚昧地执着着自己的承诺,可是却被人看做白痴,很可笑。
不过,我倒是有些莫名的兴奋。我甚至还跟他坐下来聊起了他的新女友,一切,就像我不曾是他的未婚妻一般。我本还想走的时候还给他戒指,不过,又是一句打到我要害的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玩笑,让我至今保留着它。
看着他远去的身影,说实话,我还是很难过的。不过,也有那么一种不合时宜的情绪,就像电影《云中漫步》的男主角,回去发现了自己的妻子跟人偷情。不过,我没有那么兴奋罢了。
我觉得我们两个的爱情,真的是个经典。证明爱情和时间的长短根本无关的经典。9年的携手并肩,一转眼,轻而易举的一拍两散。轻松的让我现在都有些无法相信。我不知道这个时候,我男友会怎么回忆或用什么样的口气和他身边的人提及当初我们的爱情。我和他用两个人,一生中最美好的9年青春滋养的爱情,在那个冬季,却被我们很容易的放弃了。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该感谢他的毅然离去,若不是他绝决地斩断了我迂腐的维系,很可能我们现在有了孩子却打的你死我活,当然,我也不会在重新找回沈芳。不过,也兴许,我们正琴瑟和谐地举案齐眉,父慈子孝?我不知道,也想不出。生活,本没有这许多ifs。
我们身处红尘中的一切,都源于你我当初的一念之差,若干年后,各自的生活,谬之千里。
我又在那里坐了一会儿。我看着窗外熟悉的街道,不远处是我熟悉的校园。我似乎看到我和男友年青时熟悉的身影,踩着自行车,相互依偎。记得小时候读李白的《长干行》觉得这样的感情很美好,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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