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这个和是不是博士有关咩?这应该和是不是真的自己用过才有关系吧???不是咩?不是咩??
好,今天晒完太阳我们就去Tesco好了~虽然很远很远……但是我想看:
There is a pretty young lady, who is walking down the road。 She is struggling with bags from Tesco。
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懦弱矜持 回复日期:2007-7-9 6:56:32
一晃之间,从写这个帖子开始已经过去8个月了。现在坐在这里想起当初注册ID时的心情,真的好似大梦一场。尤其是我和沈芳间的感情,似乎是那么的不可思议。
有时候,恍惚间,我时常会有幻觉,觉得一切都是虚幻的,我,沈芳,还有这些心情和你们的回复。每当这种感觉来临的时候,我总像被定住了似的一动不敢动,生怕做错了什么,这一切就像梦醒时分一般一去不会了。之后,渐渐的,听见隔壁的响动,或是拿起手机翻出之前的电话记录或是短信,再渐渐,从这种惶恐里挣脱出来,呆一阵子,不知所措。
我想,或许是我过于幸福了。于是,恐惧失去。而这幸福,全是她给的。那么,我所担心的,便只是一个她。
临行前夕,这座楼盖到了90层。当然,没有你们的支持和鼓励,还有那些善意的责备,自然不会有这些。中国人讲,大恩不言谢。那么好吧,我不再煽情了。
我试曾想把这篇写的精彩些。不但是对这8个月让我刻骨铭心的种种做个总结,更要答谢各位朋友对我们的关心和支持。这想法,从上个月便开始有,也试着写了些,风花雪月或是插科打诨。无奈生活好似流水,日日都在前进,而我的心情,也每日不同。今天看完比赛,吃完饭,坐下来,烟都吸了两根,似乎还是无从下笔。心中万绪,下笔无言,总算被我感受到了。也或许是,我随着自己1千多次留言回复,渐渐江朗才尽了吧。江朗才尽也罢。不过就是对这电脑莞尔一笑。无所谓,随它去吧。
很多朋友无数次问,为什么沈芳不来留言她的感想。以前,我没有回答。现在,可以说,是她不愿意。大概是因为观念不同吧。她总认为我这样把自己的内心和生活曝光给公众,尤其是在前面的部分,过于隐私了。就好比她哪怕是窗外的阳光再灿烂,也不会把内衣拿出去晒一般,即使是在自家的院子里。好吧,我尊重她。也请大家谅解。
而对于我在和好后仍然继续写下来,她的态度也从开始的反对,渐渐变成“任我决定”。而我,之所以在起初她的反对中仍然持续一路写来,除了对这里各位朋友的不舍外。更还有的是,我想通过这种强化性的文字和评论的感染,让我自己不用惧怕或是担心我们之间这种似乎还没到时候公开的感情。毕竟,我们是少数。即使,是在英国。
现在倒过来看最初自己的文字,满篇的犹豫和担心,到了最近,则大大咧咧到不知羞耻了,想必这种强化还是有效的。所以,沈芳不再反对,只怕是会偷着乐了吧。这多省事儿,轮子教人大法还得每天5次背课文呢,我这隔三差五上网灌灌水,8个月后就成为一名如假包换的gay了。当然,8个月前,我也是gay,但是还有还俗的“念头”。现在呢,不出意外,这辈子也就这样儿了。8个月前,我还跟一穿蓝色列宁装的妇女干部似的大声疾呼“不是les的千万别尝试”,8个月后,我不但给人画蛇添足没画好的当红娘,而且认为只要是真感情,我都敢去支持小8同学搞猩猩了。
咳咳,看来网络也是和翠花一样神奇的啊。
当然,本楼的神奇大家伙儿也有所眼见了。其实,本楼神奇之处还不只于此。本楼生活中还能遥控别人型体瘦身。别聒噪,咱有老妖实例佐证。
就在这次我主子过来第二天。我在单位接到一国际长途。跟老妖私聊n久,直接从3点聊到快下班。聊到最后手机自动关机才算完。
老妖亲口告诉我,人家被我折磨的“这小半年85kg瘦到70多了”。当时,丫一把鼻涕一把泪,唬的我嚎啕小哭赔不是,昨儿我主子跟她哥私房话的时候,我特意让我主子转告老妖,得给我纤体美容费,不是吗,他的个头配70多kg,那得多帅啊。好吧,看在我主子面子上,算个半价得了。(谢绝支票,可以电汇)。
我主子又白眼我,说我,贫。 我回,我这不正杀富济贫呢吗。谁叫咱当时没反映过来呢。
当时,老妖哽咽半天对我说,“我特恨你……但这事儿也不都怪你……”说完,就嗷嗷喘上了。
我也跟着喘了……我终于发现,如果我失业了,我可以去开魔鬼纤体club了……本事啊我!
老妖喘了半天又说,“要不是看着我妹妹,我都想把你弄死。”
嗯,我觉得我写下来,做个记录啊,以后要是我有什么意外,香港警察也有个线索。而且,是你想杀我来着,你干吗哭的比我伤心啊?
而且,恨我,想杀我的,怕也不只是老妖吧。所以,其实,事情都是有两面性的。在这里,我满眼的看去,大家都是一片祝福。而生活中,除了沈芳英国的一些男女闺蜜们,尤其是每次见我都要跟我呛声的苏大姐,除他们外,多数的,也都是让人不能振奋的回应。
我很难去评价我们的感情到底是对是错。毕竟自己投入了感情无法客观。不过,前些日子,沈芳跟我说她梦到了母亲。那天,我想了一天,如果,我是沈芳的母亲,我会怎样。
自然,想得我沮丧。
好在昨日老妖又打电话过来恐吓我,撂下句话,“你要是对沈芳好,她高兴,怎么样都行。你要是还跟前些年那样混,你自己想吧……”。嗯,把电话交给沈芳前,我发现,老妖丫聪明多了,他怎么知道我家电话可以录音啊?不留证据了,够狡猾的丫。
不过,沈芳倒是没心没肺的跟老妖腻歪半天。放下电话打哈哈跟我说,“他吓唬你的。”
我心里当然明白。但是嘴上顶回去,“得了吧,蒙谁啊。”
沈芳认真起来,“真的啊。他其实很关心你的,跟你说吧,Mr X其实不是我的朋友,是他朋友啊。”
沈芳说的这个X先生,是个犹太人。玩的就是老妖一路的“买卖”。据说,前些年混过香港,现在又混回伦敦金融城和华尔街了。他在很多地方都有房子,有一处正好便在我去的城市。我有次去伦敦出差,沈芳也不说为什么就是死活要我陪她出去跟一个人吃午饭,就是这位先生了。饭吃的很快,据说人家还得在几点前赶回NY,X君鸟的不得了,跟拍电影似的。吃两口还得blackberry回个email。简直让我吐血。临走时拍出一封信,塞给我,让我好好享受。这封信,自然就是去他那宅子的“钥匙”。只是,当时我以为他是沈芳的朋友。还奇怪,为什么沈芳见朋友还要可以穿的那么正式,说话也拿腔拿调的。而且,两人看起来也不是很熟。闹半天,原来是老妖的关系,就算沈芳也只是曾经见过。
看来,老妖和他妹妹这个风格倒是相似,喜欢“暗地”助人为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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