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丝懒,影无常,日月两相望……
作者有话要说:醉卧红尘,泪洒乾坤
☆、第十一章 无风也起浪
风波是因风而起,然而自古帝王家,无风三尺浪。范美艳的一些举动,在某些朝臣的心里是没有办法理解的,但迫于大将军韩急雨的威信与势力,女王陛下再怎么荒诞都没有人敢多嘴一句。对于这蜀国质子的偏袒关爱自然也不算过分,但流言不隔墙,随风飘千里。
若说年轻貌美还是女子,这在当时能当上王,那也是万分不得了的事情,至于范美艳怎么当上的,怎么收服了脚下的群臣,那自然是几多辛酸泪似水流不尽。她一个娇滴滴的弱女子,若说没有靠山,那也是不可能的。八年前,她要几乎想随驾西逝的母亲留下,即便是今日今时活的行尸走肉,也必须为了她留着性命。韩氏一族的势力,远远大过了一座皇城,以及皇城中的一切。彪勇将军韩急雨,范美艳的嫡亲舅舅,大燕国的国舅爷,统辖丰州,驻军要塞,朝中无人敢动,也不能动他一丝一毫。
范美艳就是因着这个天大的靠山,加之自己的手腕,登上了燕国的王位。短短两年就将朝中上下治理得服服帖帖,至少表面上是非常服帖的,拜倒在她裙下的奴仆更是从太和殿排到了丰州,简直可以环绕皇城三周,威名和艳名一径而走!
廊道边,转角口,拱门外,悄声细语汇成了涓涓细流,流出了宫墙,流进了一些人的耳朵。老臣子,新进士,粉粉怒发冲冠热血沸腾。
偏偏,大燕皇宫的西北角里,一处安逸的亭台小阁,院里子红花绿菜,鸟语花香,彩蝶翩翩,静谧极了,有俊朗飘逸的少年,立于回廊上,拿树枝逗着笼中的画眉鸟儿。这是上个月范美艳派人送来的,怕皇子不出阁门,闷坏了。
秀儿卷着袖子跟朱铭在学种瓜,她自小在宫里长大,自己的母亲是皇后的陪嫁使女,她生下来就是二等宫女,从来没做过乡野粗活,这会儿新鲜得很,瑞老宫人忙着准备午膳去了,她好像就很喜欢黏着朱铭,朱大哥长朱大哥短,叫得朱铭总是又好笑又好气,却也拿她没有办法,她的主子都随着她的性子来,他一个没品的侍卫有什么能说的。
这边种瓜种得正开心呢,也不时瞄一眼仙人一般脱尘玉立的那个人。只是这次转头,“仙人”突然不见了踪影,树枝丢在了地上。秀儿立马丢下瓜苗,也顾不上手上的泥巴,提着裙子就跑了过去,若不是看见前一刻还仙人一般的殿下这一刻窝在榻椅上,她一定会恍惚的以为,仙人羽化而去了。
秀儿走进一看,春雨殿下皱着秀眉,手捂着肚子,小嘴抿得紧紧的,唇色有些苍白,脸色也不大好看。她大惊一声,奔出门去喊瑞宫人了。
瑞宫人帮李辰雨收拾完,已经是过了午膳时间,午膳也没做好,只给李辰雨熬了一碗红枣莲子粥。服侍她喝下,伺候了休息,才退出房间来去准备自己的午饭。
秀儿八成是饿坏了,跟朱铭吃着烤红薯,吃了一脸的灰黑,瑞宫人出来时,朱铭正在笑那只花脸猫,瑞宫人嗤嗤一笑,摇了摇头,也不管他们。
晌午十分,突然有燕王的亲卫带了一名宣旨的公公来了玉面阁。大意是邀请蜀国皇子李晟夏参加今日的接风洗尘晚宴。
李辰雨脸色还是有些苍白,没有睡舒坦也是其中原因,听了这样的邀请,眉头也没有皱一下,只是心中掠过一丝不愉快:她,不想去,却不得不去——身不由己的不愉快,在一些特殊的时间里会被无限放大。
奢华的帝王之宴,范美艳落座主位,平日里朝会的地方改了宴会之所,还是有着庄重肃穆的感觉在里面,虽然他们美艳的燕王走下了龙台,与他们一起席坐于大堂之内,虽然他们中有一部分人曾以死相谏换来了今天这顿晚宴,但,没有一个人的心里有“我目的达到了”的心理。
蜀国的皇子被安排在坐南朝北的客位,与他们的燕王相对,案桌上的菜肴都是按照帝王的标准摆设的,多数朝臣的心中有些羡慕嫉妒。三巡酒过,就有胆大的愣头青出头鸟,借着小酒劲来给蜀皇子下绊子。当着燕王的面,言语里全是冠冕堂皇:“皇子不远万里而来,我等应该好好迎款才是,为我燕国之仁和,为我燕王之仁慈,蜀皇子无论如何也要干了这杯!”
李辰雨本能的已经想推辞了,今天她实在不舒服,撑坐到现在,又喝过了三杯冷酒,只觉得喉咙到肠子里都是凉飕飕的,唯独肚子了好像火烧火燎。原因有一半却不是因为她不舒服,倒是这酒里有猫腻,再看看其他人,喝了好几盏也都没有什么异样。她想起侍女帮她倒酒时好像往她杯子里放了什么东西。
“皇子?”左侍郎吴山青举着酒杯,提醒那面有难色的少年。
皇子有些犹豫,却还是赌气一般端起酒杯就是一个底朝天,清凉的液体极其舒适的划入腹中,然后却好似炸药点着了火,轰然炸开了。
“唔……”她强忍着要呕吐的感觉,脸色不是喝多了的粉红,反而是有些病态的苍白,额头和后背都是密密的细汗。
再有故意来劝酒的人却是有不少被那张精致的俊颜迷慌了神:细腻光洁,没有半点瑕疵,眉眼俊秀,带着几分书卷柔气,有些叫人怜惜的感觉。
沈崇欢实在有些看不下去,讪笑着去把那些围观幼兽的豺狼一只只推开,醉醺醺拉着李辰雨的手要大醉三百杯,闹哄哄,喊嚷嚷,乱作一团。
范美艳一直正襟危坐,一脸的肃穆看不出心思,这会儿稍稍皱了皱眉头,道:“酒也喝得差不多了,各位大人,微醺最好,寡人也要归寝了,今日为皇子洗尘就到此吧。”
说完,还急着差人把李辰雨请回了玉面阁,个中大臣或许是真的微醺了,笑呵呵两两三三出了宫去,早忘了他们本来是要干什么的。
李辰雨在回来的路上就已经撑得脸色惨白,好像马上就能让风吹倒了。不想要别人看见,快到玉面阁时就打发了送她回来的那些婢女,扶着墙壁歇息一下还听了一耳朵的墙角,这会儿脸色有些惨白发青。
所谓人言可畏,一口唾沫星子淹死一个人,就是这样么。原来她在这宫中的名声已经这样不堪:夜夜偷欢,yin乱燕王?呵,世人眼里大概只容得下这般的猜测与想象。花前月下也只有当事人是觉得纯净美好的。
李辰雨回了玉面阁直奔卧房,掀了被子就往床上钻,瑞宫人急急忙忙跟进来,一看之下才觉得情况不太对。细细问了三两句,才知道,婢女在她的酒里放了薄荷膏,就是平常人兑了这样的烈酒喝,也要炸肚子的,更何况公主特殊情况来了,不到半夜就疼得满身香汗,在床榻上滚来滚去,难受之极。
这却是风浪里一点小小的浪花而已,她无暇思考,只恨得不想等下辈子,就现在立刻做了男儿身!
若是让谁看见了,会不会无语到心碎,尘也掺泪……
☆、第十二章 群猎之艳
西北烈,碗酒盆装肉,性子刚,弯弓射大雕。每年的十月是大燕的金色季节,牛羊最肥的时候,果蔬成熟的时候。
为庆祝丰收,皇室每年的十月都要狩猎三天。被闲置了个把月的蜀国皇子,又一次被群臣架上了邀请台,范美艳冷着一张俏颜,对着群臣的你一语我一言无动于衷。但是,她为何不同意?如果蜀国的皇子自己能保护好自己,就没人能动得了他,如果自己实力差,那么也怨不得别人,难道不是么?你的情已经还完了。
大祭司专门挑选了十月初七初八和初九这三天,星象和自然显示,会是三个极好的天气,大沽山的鹿群、飞鸟、野兔和豪猪,都等着他们呢。
李辰雨来大燕快五个月,从来没有看过范美艳穿戎装。不得不说,样貌极好的人,穿什么都好看,哪怕只是裹了几片毯子。范美艳的戎装,是白色与红色搭配的,红色打底的衣衫裤,白绒缀了金线镶边,搭了一双褐色靴子,外披暗金色龙纹披风,青丝用最简单的头钗绾得一丝不苟,看着简单大气的打扮,实则花费了一房婢女两个时辰的手忙脚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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