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这些土救了你,这席子救了你,老乞丐的尸体救了你不是吗?你现在嫌他脏嫌他恶心,那你刚刚呢?为什麽不嫌?”
“我!”
魏君宵想反驳,却在小七儿的面前败了,是啊,他有什麽好嫌的?一想到这里,似乎脸上身下的脏乱,破庙中难闻的气味,老乞丐近乎腐败的尸体已经不再那样难以忍受了。
“呵呵。”
魏君宵轻笑了起来,看著小七儿的眼神带著莫名的一丝赏识与惊叹。
“没想到我也有被个小孩子教训的一天。”
看了看小七,从对方看不出五官的脏污的小脸到身上穿著的看不出颜色的衣服再到明显破败得几乎勉强的贴在脚上露出了五个脚趾的布鞋。
“小乞丐,你叫什麽名字?”
“我叫小七儿。”
“为什麽叫小七儿?”魏君宵有丝好奇。
“因为老乞丐捡到我那天是七月初七,因为当年我身上有一块玉佩有个七字,嗯,还因为我身上有个七颗痣。”
一连串的七让魏君宵反应不过来。
看著小乞丐一身的脏污与旁边老乞丐的身体,一向精明自私市侩的魏君宵,少有的有了一丝怜惜之意。
“你以後有什麽打算,要不,就和我走吧。”
“不要,”小七儿摇了摇头,“和你混有什麽好的?你都混这样了,对了,你是做什麽的?”
“我是暖春阁的老板。”
“咦,那是很大的地方嘛。”
连小七儿也知道暖春阁,这让魏君宵很是讶异。
“那你要不要和我混?”
“那,和你混有什麽好处吗?”
小七眨眨眼睛,一张脸,就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比较有点可看性。
“我给你月俸?”
“不要,那能拿来吃吗?”小七不懂,毕竟他只有七八岁而已。
“呵,如果你和我混,那你想吃什麽我都买给你吃。”
“真的?”
小七儿的眼睛瞬间瞪大,晶亮而透澈的眼眸像天上闪烁的星星一样。
“那我要去,我一定和你混!”小七只差摇尾巴了。
“你啊!真是孩子,也不怕我把你卖了?”
毕竟是小孩子,轻易的相信别人的话。
“再差会差过现在吗?”小七有小七自己的理论。“人都快死了,还管得了自己卖不卖掉吗?如果你天天给我饱饭吃,把我卖了又怎麽样?”
一脸的理所当然与现实,让魏君宵怔愣了好久,苦笑著摇摇头。
是啊,对於小七儿来说,也许吃饱饭比什麽都重要,也许是优渥的生活过得久了,他把现实都混淆了。
就这样,在第二天李勇来接魏君宵时,身边就多了个小尾巴。
而魏君宵并没有卖掉这个小尾巴,相反的,他把这个小尾巴收为义子。
从此,世上少了个叫小七儿的小乞丐,暖宵阁却多了个少老板---魏七。
第三章
昱安城是商国除了都城外最繁华的城了。
不只是因为地广人口密集,而是因为他的位置。
昱安城位於商国最南面的地方,一年四季,只有这座城市是四季如春的。唯一的缺点就是一年中会有两到三个月下著阴密不断的细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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