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你爹娘竟然给你取这样的名字?”梁倾墨惊呼。
少年使劲地揉着自己的脸,噘着嘴巴解释道:“是一丝不苟的苟,我姓苟,所以大伙都喊我小苟……”
“呃……”梁倾墨擦汗,山贼们太不够义气了,哪有这样喊自己同伴的,“你姓苟,名什么?”
“苟胜,”少年说,还特别加了一句:“胜利的胜。”
“狗,狗剩……”梁倾墨无语,这孩子爹娘太有才华了,他倒是听说过有给乡下孩子取小名叫“狗剩”,说是贱名字的孩子好养活,可是也不至于给孩子大名谐音谐成这样的吧?
“我以前不叫这个名字的,我爹是希望能……”苟胜揪着衣服,声音有些颤抖,“算了,不和你说。”
梁倾墨瞅着他,微笑:“我喊你小胜,可以吗?”
“随便你!”少年抬头看到一个同伴走过来,起身走了。
过来换班的山贼大约五十多岁,胡子头发花白,左脸颊上一道细长的暗红色刀疤,眼睛比牛眼还大而圆,显得狰狞可怕,他似乎有脚伤,走路一瘸一拐的。
山贼看眼梁倾墨,鼻子里“哼”一声,在门口的小板凳上坐下。
梁倾墨笑着打招呼:“你……你好。”
刀疤山贼不搭理他,抱着手中酒坛大口大口灌着。
“兄台好酒量……”梁倾墨又说,突然刀疤山贼斜他一眼,眼神凌厉如刀,他把后面的话全吞进肚子里,笑着挥挥手,窜回屋子里。
离早饭时间还有半个时辰,梁倾墨百无聊赖的坐在床上,从屋顶的破洞望着外面的天空,天空很蓝云很白,偶有一两只小鸟掠过,空气中浮动着春花的香气,还有酒香。
闻到酒香,让梁倾墨想到渐云郡的美酒。
早两年他就听闻渐云郡的酒,香飘几百里,虽然夸张了些,但好喝是实话,让人恨不得跳进大酒缸里醉死。他那时候酒量不好,怕克制不住喝多了发生什么那样这样的意外,就没去了,在家慢慢的练着酒量,等着灌下数杯酒仍气定神闲、面不改色的那一天。
如今,他终于练就了“所向披靡”的酒量,把一干烦人的媒婆远远丢开,冲到渐云郡去喝酒,谁料到会碰上山贼!
看来不是他身上的正气还不够,就是媒婆的嘴巴太能吹牛了,把牛吹得都飞天上去了。
嗯,大家快出来看飞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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