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当然,更重要的是他“救”了我一命,虽然如果不是他,我根本不会涉险……
直到后来我把他救回家。
四米摔下来,毫无缓冲,肩背的擦伤都是小事,擦点药膏就行了,问题是内脏的震伤。
哎,没办法,本着救人救到底的原则,只能献血了。
吸血鬼的血,可是N多血浓缩的精华啊,特别是夜色牌吸血鬼的血,绝对是居家旅行疗伤圣品!!
额……又扯远了……
唉,老了,没办法,记忆力衰退的厉害,想当年……。
(作者,举锤,你丫的说不说重点?!夜色,尖牙长出,舌头舔唇,怎么?有意见?!作者,呜呜,不敢……)
直到我翻了小屁孩随身带的大布包,我才知道他的身份。圣经、圣剑、圣枪、圣水、圣魔法卷轴……真么多圣……要是还不是道他是干什么的,我这几千年就算是白活了。
奇怪的是,血猎怎么会被特警队追捕勒,话说被猎杀的吸血鬼死亡后,其尸体都会快速能量化,什么痕迹都不会留下的啊,要是尸体都没有,怎么立案?又怎么会被追捕?不解。
虽然吧,吸血鬼与血猎是不死不休的死对头,但是,你说这人我救都救了,难不成现在再杀了他?那多浪费我的血啊!
更重要的是我舍不得他的眼睛。
还有他的味道,他的,血的味道……
没有斟酌,就下定了决心,嘿嘿,我要执行血仆养成计划!!(真一个鲁莽的人,额……鲁莽的鬼啊)
我没收了他的所有武器,只说是落在了超市,大概被特警们收走了。
又抽出时间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小窝。其实吧也没什么好整理的,因为都会暴露我身份的东西我一般都放在自己的随身空间里,嘿嘿。像是散装的血啊什么的,放空间里又保鲜有方便,渴了饿了随时可以喝!
给小屁孩上药,全身绑上绷带,并悉心照顾。
额,其实吧他只是肩背小面积擦伤,呵呵,给他绑绷带只是个人兴趣,觉得绑着漂亮,就绑了。O(∩_∩)O~
不过说起来,小屁孩的身材真是不错的哎!因为抓吸血鬼而经常锻炼的身子,修长匀称,没有夸张的肌肉,却很结实。皮肤比我还白,嫉妒!摸上去滑滑的,凑近了,还有淡淡清香,让人有一种莫名熟悉的感觉。(作者,那是你刚给人家洗了澡,你家沐浴露的香味好不,当然熟悉了!!夜色,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作者,立刻噤声。)
小屁孩的吻,对我来说倒真是一个意外。
他的唇软软的,温温的,不同于他眼中的犀利,温柔的醉人。
那一刻,我就知道我坠入爱河了。
虽然对方也是男人。
但我活了几千年,又不是没有经历过同性合法,甚至为主流的年代,也不是迂腐的人啦。
虽然我们俩是死对头。
额,那就上演一场罗密欧与朱丽叶吧,反正大家都爱狗血剧,哇哈哈哈哈哈。
虽然仅仅因为一个吻。
但对于我们吸血鬼来说,最信赖的就是感觉,一个吻,足够了。
不过,呵呵,正因为我爱他,所以,我更要吃掉他……
一如某天我看到一本人类小说里说的话,在爱情来临之前,时间,对于吸血鬼来说毫无意义。
这句话原意是想表明爱的对吸血鬼们地美丽。
但人类不知道的是,传说,当吸血鬼真心去爱了的时候,他永恒不变的时间就会流动起来,然后,他会像人类一样衰老和死亡……
第五章
我叫风子期,职业是血猎,世袭血猎。
我的爸爸,妈妈,爷爷,太爷爷都是血猎,所以我也是,一出生就是,没得选择。
我不喜欢这个职业,但我必须一路走下去,因为我要报仇。
十岁那年,我成了孤儿。
而罪魁祸首,是一只吸血鬼。
一只我不知道名字,不知道性别,不知道长相的吸血鬼。
我永远忘不了,在得知一夜之间我的家人都死了的消息,看到整齐摆在自己面前的六具因失血而泛着诡异的白色的尸体时,那种从心底里涌上来的冰冷彻骨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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