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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疏忽了,他一直以为颛孙煜是男主,定能挨过这最初的痛苦阶段,却忘记了,这个后期心狠手辣大杀四方的人,现在才是个七岁的孩子。

第二天,林煜醒来时,发现他整个人都窝在林修的怀里,破天荒的红了脸。

林修见了,压抑了一夜的心情难得的好了起来。

这一天,林修头一次告了假,在林煜的院子里看着他跟着武师练剑,偶尔还能指点一二。

晚上,林修同林煜吃完晚饭后,揉了揉小孩儿的脑袋,一句话也没说就离开了。他可以他陪的狼崽子一天,却护不了他一世。而他也相信,那个会咬的他鲜血淋漓的狼崽子,很快就能走出来。

所以,偶尔陪伴可以,肆意宠爱却不行。因为他清楚的知道——林煜这小子,要的从来就不是同情。

出了林煜的院子,林修摸了摸空空如也的脖颈,轻笑一声,离开了。

他的脖子上曾挂着他母亲临终前交予他的玉佩,林家半数家业的象征。而这个玉佩,现在在林煜的手上。

可林修没有半分不舍,因为他听见了,在他关门那会儿,林煜叫了声‘哥’。

而今夜,林煜房里亮了数晚上的灯,终于被他自己熄灭了。

临睡前,林煜将那枚玉佩放在胸口,第一次,独自一人安稳的睡了过去。他仍旧梦到了他的父母家人,只是这一次,他们不再是冰冷的尸体,而是会宠他爱他,会同他挥手告别的亲人。

睡梦中,林煜唇角挂笑,一夜安好。

第72章第八目(3)

青楼里最最要不得的,就是情之一字。可偏偏总有人抵不住诱惑,非要去碰那玩意儿。

柳依依就是个例子。

她是个清倌,弹得一手好琴,每日里叫座的公子哥能从城东排到城西,一年到头争抢着为她赎身的人亦大有人在。可她偏偏把一颗真心丢给了一匹豺狼。那人骗走了柳依依的全部金银首饰不说,还用这些东西做聘,去了扬州城里一个盐商的女儿。那女子除了家世,相貌才情性格无一比得上柳依依。

柳依依一个想不开就悬了梁。恰好那日有公子点了名要她弹琴,这才被人及时发现。若是再晚些,人就没了。

其实在青楼,这种事情发生的多了,没必要特意知会林修这个少主。可是柳依依不同。她是楼里少数几位知道烟雨阁的真正产业的人之一,再过不久就能晋升为堂口负责人。老爷子怜她命薄,特意叫林修过去看看。

林修这几辈子下来,最不擅长的就是同女人打交道,尤其是这种长袖善舞八面玲珑的女子。所以接到老爷子的命令后,林修当下就苦了脸。若是其他女子,林修倒也不至于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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