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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坠指挥着,都堵了嘴,连夜卖了出去。

第二日,王子胜就命人将首饰等物赎回来,让人带话给大姑娘,“我们是兄妹,但凡是有事儿也该和哥哥说一声,断没有看着外人欺负你的。这些东西都给你拿回来了,比照着你的账册对对,看看有没有少的。另外,紫菱和青颖”,是我用惯了的,以后就给你做大丫鬟,过几日,再挑上其他的给你补上。安心养病,凡事儿都有做哥哥的顶着。”听完这一席话,大姑娘伏在紫菱的怀中哭了一个痛快,没几日,就到了杨氏院子里请安,杨氏亲热的拉着手道:“我的儿,可是好了。正好下面送来了这一季的布料,让针线上的给你裁几身衣裳。过些日子,你外祖母家办了赏花会,到时候也去松快松快。”大小姐赶忙道:“女儿的衣服顶够了,倒不如留给哥哥。”杨氏含笑道:“他一个臭小子,哪里用得着,反倒是糟蹋东西。这匹藕荷色给你做上一件衣服,配上团纹,正好。”大小姐推辞不过,就应下了。等从主院回到自己的闺房时候,身边的丫鬟个个抱着东西,走路都带上风。回去一看,除了七八匹布料,还有的三四个匣子,都是各色钗环首饰。

这面被安抚好了,王子胜就不在纠结这些小事儿。开始全心全意的研究从离恨天里带回来的纸团。这个纸团一直在内衣里贴身藏着,就怕被别人看到,本以为是黄粱一梦,哪成想这是真事儿,把这些思绪压下,打开纸团,上面有几首诗词。

☆、第66章

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

踽踽独行无人疼,父母子女多无缘。

看了半天,王子胜有几分心酸,这简直是女儿上辈子的写照。想想可怜的女儿,王子胜恶狠狠地盯着青竹轩的方向,“且等着,我一定加倍让你偿还。”狠狠地灌了半盅凉茶,这才平复下心情,接着看到,原来女儿等人的悲惨命运就是这个叫警幻仙姑的弄的,她让这些女子下凡经历种种不幸之事儿,体验世间百态,再从这些女子身上感受世间的爱恨情仇锻炼心境,好早日飞升仙界。

这是一个速成的办法,这样每隔二三十年,就能有一种感悟。还不用亲自下凡轮回,自行在离恨天修炼,可谓是一举两得,只可惜了这群女孩子,受轮回之苦,此次不得善终。但是想逃走,又没有能力,只能借助外力,这一僧一道也是被拘禁的生魂,负责在事情有了偏差之时,将事情拉回来,私底下都相互通过气,想着早日脱离警幻仙姑的掌控。此次就是借着机会想父亲求助。说来也简单,只需将警幻仙姑在人间供奉的几处神像毁坏,已经找出了一座,就在水月庵中,但是这庙中的尼姑似乎有了几分法术,虽不能冲着平民而去。但是却对修炼之人有压制之力。所以恳求父亲帮忙,用凡人的方法破坏。

王子胜看外,不禁抚掌大笑,这简直是易如反掌,要说是法术之类的,王子胜却是不会,但是借助世俗的力量可是简单至极。

五日之后,一个穿着普通的老头和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婆子,当街拦下了御史台左都御史的轿子,求御史大人救救他们的女儿,原来这对老夫妇的女儿被水月庵的师太掠走,要让她去陪客。可怜清清白白的女儿就被糟蹋了。

这左都御史赵大人听完立刻就怒了,当时,就让家丁把这对夫妇送到了衙门口,找上了顺天府衙门,这顺天府的官员一听,就头疼。无他,这水月庵里的这点烂事儿几乎全京城的达官贵族都知道,但是没有一个放在明面上的,可是左都御史的面子又不敢不给。这,这,这…这不是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嘛!这浑水哪里能是一个五品官员掺伙的,要知道,这在庙里去找刺激的,不怕佛祖怪罪的都是能拿出手的人家的子弟,年轻人嘛!都喜欢个刺激,上香的时候,看到几个小家碧玉,然后冲水月庵的师太一通气,这姑娘往厢房里一领,然后就玩一玩,到时候喜欢了,就多玩玩,接到府里当个通房,不喜欢,就丢开不管。至于这姑娘的父母嘛,好打发,一句话,“你家小姑娘上完香,就下山了。”要不就是“仿佛看到去了旁边的一座山玩耍。”极少有父母再能找见自己的姑娘的,大部分都被关起来,等老实了,也过了三五年了,然后调教好了送到青楼,又是一份收益,或者留到庵里干粗活,等到十年八年的,没人认识了,也熬成了大师父,然后帮着拐卖其他的女子。都是一样的,年复一年,早就是一个完整而周密运作的一条龙服务。哪成想,这回那姑娘当时一点儿事儿都没有,等一回身投河自杀了,结果没死成,硬是撑着见到其父母了,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无非就是几两银子的事儿,偏就捧上这种不开化的刁民上京告状,还碰上了黑脸的左都御史。

现在去水月庵拿人,十次有九次是空无一人,干干净净的,什么证据也没有。问题是这个没法儿冲左都御史交代,正想着,堂下这老两口就哭起来了,哎呦!那是一个惨,看热闹的围了左三层右三层,整个衙门都是水泄不通。

哪成想这老夫妻为了证明说的是实话,喊了一句“老天没眼”就双双撞死在了堂下的柱子上了,这一下可就炸开锅了,底下一群人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顺天府尹一看,赶忙让衙役驱散众人,匆匆退堂。一回到后衙,就提笔把今天的事儿写成折子,顺道写上自己有负圣恩,愿意引咎辞职云云。圣上一看,有几分怒气,看在还算是有几分自知之明的份上就准了,命刑部彻查此事。

这事儿本身不是大事儿,哪成想一群乞丐将此事儿编成顺口溜,满世界传唱,再加上马上就是大比之年,京城云集了不少举子,各种小道消息就流传开来,还有说书的唱戏的都来掺和一脚,今天你上个新段子“水月庵师太和青楼老鸨大战三百回合”,后天我就敢说“水月庵少女礼佛遇豺狼”,再有那书生在茶楼听到之后,即兴赋诗,这水月庵彻底是臭的不能再臭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不过如此。

☆、第67章

这话就传到了左都御史的耳朵里,一本奏章上去,龙颜大怒。圣上也是人呀!这四方来朝本是好事儿,可是这个茜香国女王还没解决,京城里就出来篓子,这简直是往脸上抹黑呀,换成谁也不乐意。圣上的脸一黑,底下的人都老老实实一阶段,第二日,大理寺就带人把水月庵抄了,这一抄,不要紧,才发现不只是这一起,地牢里就有二三十具尸体,都已经是白骨了,惨不忍睹。

再一搜,好嘛!水月庵主持师太的床底就压着二三十张卖身契,都是和雄展楼--京城里最著名的青楼签的。这简直都突破了大理寺官员的下线了,这点从官员脸上的表情就能看出来,得,一事儿不烦二主,一帮子衙役又跑到了雄展楼,救出了这群女孩子,大多受到不少的惊吓,还有的已经被糟蹋了。大理寺的官员一看,一面上报圣上,一面请了几个大夫给医治,又从女牢里调来七八个婆子挨个问只写女孩,还记得家的,就有官府出面通知,让家人来接,没有家人的也都妥善安置等等不足一而论。

圣上接到了大理寺上的折子之后,大为火光。这哪是佛门圣地,纯粹是一群拉皮条的,下旨要彻查出家人的牒度并控制数量,水月庵附近的村民知道此事之后,各各义愤填膺自发冲进庵中,打砸一气,最后还放火烧了寺庙,此事虽被大理寺知晓,呈到御前,左都御史一句,“堵不如疏”,圣上深思半晌,便下令为被水月庵残害的女子做一场法式,特地请的是坚浩庵的师太来主持,得到了村名的一顶万民伞,让圣上觉得自己的面子找补回来,终于雨过天晴。

京城里的纨绔们又开始呢了声色犬马,各家也开始走动,该看戏的看戏,赏花的赏花,又是一副太平盛世。

至于这种后果倒不是王子胜意料的到的,此时的王子胜已经到了庄子里,端隐就带着一个大箱子让王子胜过目,里面的塑像和当日的警幻仙姑分毫不差。看到王子胜点头,便当着面,将这个塑像砸碎,然后端来一盆子狗血全部倒在塑像上,就听得“刺啦”一声。王子胜这才满意,“不必抬出去了,就在这个院子里埋了就好,记得要埋得深,然后上面种上树。”端隐答应后,就依言行事。

王子胜回到了主院之后,换了衣裳,狠狠的用艾草洗了三遍身子,才穿戴整齐,出来见人。厅堂里的小伙子已经有十六七的年纪,看到主子出来,赶忙跪下磕头,“小的狗蛋见过主子。”得到允许之后,规矩的起身垂手侧立在一旁。

王子胜这才道:“找到你妹妹了吗?”狗蛋道:“多亏了主子,奴才已经救出妹妹了,现在在家养着。”说着就哽咽起来,爱碍着规矩不敢哭出来,“小的爹娘走的早,就剩这个妹子了,哪成想会这样,幸好遇到主子了,要不然小的都没有脸面见爹娘了。”

这狗蛋就是当年王子胜等人来庄子上赏雪之时招进来的一批小子,本是要用来陪着主子玩的,王子胜看着这个很有眼色,有没有牵挂,就留在庄子里学些眉眼高低。这会,没成想还真是用上了,至于那对撞死在衙门口的老夫妻就是狗蛋的族叔,回去把庵里的龌龊一说,再添把火,就有了为了女儿血溅衙门的那一幕。不过,这个狗蛋还是对族妹不错,将族妹接到自己家中照顾。

王子胜道:“这次做的不错,一会给你支银子,买些个补品给你妹妹和那个族妹好好补补。”狗蛋赶忙谢恩。

“以后就不要叫狗蛋了,这实在是太难听了。”打量着浓眉大眼的小伙子,“叫茂闯吧,就姓王吧。好好当差,以后会有好日子的。”从这时起,未来的抗击红毛的名将王茂闯就开始了人生的第一步,有人也污蔑这位名将是王子胜身边最忠实的一条狗。但是很少人知道,在王茂闯的眼里,主子救了他的妹妹,自己只是报恩罢了,当然这是后话。

一旁的尔管事赶忙踢了发呆的狗蛋一脚,“你这泥腿子是修的几辈子的福分,还不谢谢主子,这可是天大的赏赐,整个府里,有一个算一个,有几个能被赐姓了。”

狗蛋这才反应过来,“奴才王茂闯谢谢主子,以后主子说东,奴才一定不敢往西,主子要打狗,奴才一定不撵鸡。”

几句话说的王子胜心理很是舒坦,等这人下去后,王子胜才冲尔管事道:“等我走了,你就找个理由把他的妹妹和族妹一同接到庄子里。有人问起,就说是你的意思,觉得这个茂闯很是可怜,懂吗?”尔管事立面答道:“奴才明白,是奴才可怜这三个孩子无父无母所以找个便意接到府里,给安排到了阳许榭当差,就图个清闲。”王子胜颔首。

这面处理完了,王子胜就回到府中,继续和书海大战,整理一些粤海的资料。直到深夜,王子胜感觉有些腰困,就活动活动筋骨,望窗外一望今天晚上的月亮很圆,也不知道如海在干些什么,也是在为了我们的未来奋斗吗?一想到这里,不禁脸上一热。

此时的林如海正躺在摇椅上,望着月亮,想起那日自己听到了王子胜一番话语,一脸的惊慌失措,最后夺路而逃。等到自己有了勇气去面对的时候,得到的就是噩耗。当日杨牧闯入府中,一把抓住自己的衣襟,冷冰冰的说:“王子胜命不久矣”自己听完这句话,只有呆傻了,平日里的温文尔雅,风度翩翩都统统不见了,脑袋也停止运转了,只剩下一个念头“自己失去了他”,等到反应过来,身体已经先一步夺门而出,等赶到王府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的他,不论怎么呼喊,都没有反应,自己开始歇斯底里的叫着他的名字,一遍又一遍。

直到被那一僧一道喝止住,“施主要提前想好再将人喊醒。省的醒来之后再…。”自己的手里面僵住了,是呀!自己是以什么名义在这里又哭又叫,家人吗?不是,这是自己亲口否决的。同门师兄弟吗?好像也不是,最起码王子胜不是这样认为的。看来,自己连这个资格也没有,是不是就等日后来上三炷香,写上一副挽联。

要是自己答应了呢?

和他共度一生?回想以前在一起的日子,好像也不是讨厌他的接近,成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似乎每日一起读书,抵足而眠不是那么难以接受,有了事情似乎第一个想到的是他,苦乐一起分担。

就听那癞头和尚说道:“若是公子愿意,就将这红线拴上吧!一根红线两面牵,从此白头到老。”林如海望着那根红线,最终点头道:“我愿意”“这红线可以将王施主从离恨天拉回来,施主只需给指明回家的路,就好。剩下的,就有贫僧二人来处理。”

一声声的呼唤,终于在这七七十四九天之后,看到了床上的人轻轻地睁开了双眼,没人知道此时此刻林如海心理的开心,轻轻俯下身子,到耳边说了一句,“终于等到你回来了,我们回家了。”

等到一群人围到病床上的时候,林如海悄悄地离开了。这个时候,不需要什么太多的话语,需要的是行动,既然已经要在一起了,就要有足够的实力去应对一切的阻碍,尤其是闲言碎语,自古以来“窃钩者盗也,而窃国者诸侯也”,只有站在权利的巅峰,才能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而不是看着对方日夜操劳着急上火而只是说一句,“要不多喝点水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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