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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花赋 【完结】
作者:千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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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章,百合的清香 (493字)
笔记本电脑里播放着梅艳芳的《女人花》。这一首老歌,最开始听还是在上大学的时候,同宿舍的一个女孩只要在宿舍就会放这首歌。我问她,“女人如花花似梦,那你是哪一种花?”她说,“我最喜欢玫瑰。”她又问我,“你呢?你喜欢什么花?”
玫瑰带着刺,穿透无数爱情;牡丹开在庭院中,富贵孤芳;昙花深夜绽放,寂寞不愿人知……我知道的花并不多。
后来有人送了我一束百合,他用百合来形容我,而我,却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传说中寓意“百年好合”的花。
虽然第一次看到,但是我知道我是喜欢的。丰润而洁白的花瓣,浓绿的叶子,带着能令人变得轻松愉快的清香。
然后,我开始告诉别人,我喜欢这一种叫做百合的花。
《断背山》之后,我听说“百合”这个词还有另一种意义,但这并不能改变我对百合花的深爱,因为我深以为,真正的爱情,与性别,年龄,外貌,身份,财富,等等一切,都是没有关系的。我感动于《费城故事》、《霸王别姬》……
我经常在花店买一只含苞待放的百合,插在居所窗台上的那一只玻璃瓶中。嗅着百合的清香,我会慢慢地微笑起来,劳碌一天的疲惫也慢慢地消失了。
☆、第一章,初夏的芬芳 (5000字)
2009年初夏,我已经在这个公司工作了半年。这是我自2007年大学毕业后,做得最长的一份工作了。
不能否认,我有很多缺点,马虎,懒散,没有责任心,好高骛远还眼高手低。在我第一份工作结束时,炒我鱿鱼的经理说,如果我不肯改变我的心态和做事方式,我迟早会被这个社会舍弃。我冷笑,扬扬手,嚣张而潇洒的离开了公司。但这并不表示我心里不难过。我站在平日里下班后等车回家的公车站,仰头望着天。我本来想哭一场纪念一下,但是眼里干涩不已,没有一滴泪。
这样子,已经有多少年?
在我刻意模糊的记忆里,我曾经是一个好孩子,做事很认真,写字很工整,心态很积极,做人很谦虚。但是突然的某一天,我改变了。
改变突如其来,我自己都能感觉到改变发生时那一道明显的界限,那是处于过去与往后之间的,深刻的裂痕,那一瞬间,我站在被人类称之为“现在”的一秒,讥讽地看着自己义无反顾开始堕落。
然后,高考,大学毕业,工作,我一直都是马虎、懒散、没有责任心、好高骛远、眼高手低的模样。
我的字变得很草,即使写名字都是潦草的,正如我的心境,草莽一片。
这样的我,居然能将一份工作做了半年,我自己都觉得神奇。
这份工作,来之不易,但是我没有多么珍惜,日复一日上班下班,得过且过;我有六个同事,最大的一个还有2年退休,最小的一个还有5年退休。他们的孩子,最大的一个小我2岁,在读大二,最小的一个小我8岁,过了暑假升初三;我们的企业是一个较大的销售企业,是某一个国家垄断行业的一级批发商;我们的职位叫做销售内勤,主要工作是处理销售形成之后产生的发票;我们七个人在一个大办公室的角落,自成一国,因为我们是单位为了方便发货派遣到物流公司的外派部门。
工作相对清闲,同事们都很喜欢聊天。爱人孩子姊妹父母,还有明星、电视剧和炒股。我很少会参与话题,因为我总是很忙,我有一台可以看ebook的手机,我绝大部分的时间都消磨在小说里。
有一个很关心我的人问过我,喜欢现在的工作吗?有没有为以后打算过?我笑,说道,我的生命一眼可以看到最后,在这里工作到退休,退休后再过几年,得了一种不大不小病,但是没治好,然后就死掉了。他瞪大眼睛看我,好像这样的话不该从我嘴里说出来一样。我再笑,我知道他的不解,因为我平常说话很少,而我微笑的眼睛看起来很温和,带着一种似有若无的期待或者说是希望。
真是可悲啊——我的心中一片荒芜,但我的眼睛却是带着希望的。我并不乐意别人见识到一个矛盾的自己,所以与人对视的时候很少。
我在网络上将自己的状况告诉过几个陌生人,有一个人说,你太惨了,人生黑暗。
不,我的人生不是黑暗的。我经常做白日梦,我希望我的人生是黑暗的,彻底的黑暗,或者让我毁灭,或者让我爆发。我,还有我的人生,都是灰色的,间于光明与黑暗之间,行尸走肉,麻木不仁。
2009年初夏开始时,我以为我的人生唯一值得的记录的事件就是我的第二任男友跟我分手。然而老天似乎觉得,我对待分手这件事似乎太漠然,所以,我又遭遇了一件值得记录的事情,跟我合住的两个人因为工作调整的原因要搬家,她们搬走意味着我一个人要负担一套两居的房租,一个月2100块。我一个月的工资除掉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拿到手里只有2300块。
我也只好搬家。
因为没有了同伴,租不起套房,所以只能租单间。所谓单间,就是将一套大屋分割成许多小间,所有小间的住户共用卫生间和厨房,大家分摊水电煤气费。我一直很讨厌住这种房子,因为一点家的感觉都没有,更何况分割屋子的隔板隔音效果很差,感觉一点隐私都没有。不过我的运气不算太坏,找到了一个带独立卫生间的单间,这种一般都是套房原先的主卧,虽然很小,但是住起来还是比较好的。只是房租要比不带卫生间的贵上一倍,我租下的这一间,一个月的房租要1250,我着实肉疼了一下。
合同签完,我便开始搬家。我的东西很多很杂,其实绝大部分是没有用的,只是我懒得收拾处理,所以就一直带着,而且我觉得东西多,看起来更像一个家。
搬家公司帮我把东西搬到新家后,我只把床铺好,然后一头栽在床上,睡了个天昏地暗。我签下1250这个价码的新屋子,除了卫生间,还有一处深得我心,便是这一张KingSize的床,虽然因为这张床,整个屋子除了一个小衣柜和放电视机的小柜子之外再放不下其他东西,而空着的地板只够三个成年人站立。而这仅有的空白,在我入住后,被我的行李占满了,从床到门口只留下一道窄窄的缝隙供我横着脚通过。这样的凌乱,也是我故意为之,这样充满自己居住的空间,让我觉得自己住的地方更像一个家。
周末过完我去上班,还陶醉在对新住房的迷恋之中,所以可能脸上带着几分欣喜,我一位同事问我,“小何,今儿怎么这么高兴?”
这位同事叫刘汶君,她的丈夫姓齐,她有个可爱的女儿,单名一个洛字,属马,小我4岁,过了暑假就要升高三。她曾经带来女儿的照片给我们看,齐洛是一个非常精灵可爱的女孩儿,像所有在幸福中长大的90后的孩子一样,明亮的眼睛里闪着动人的光芒。我几乎是魔怔一般摸过照片中女孩儿清澈的眼睛。很久很久以前,我也有过这样的眼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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