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军队庞大,并且速度奇快,又有赵破奴这样的人才辨别方向和路途,大军能够一直神出鬼没的行走在这些荒漠草原上。即使遇上匈奴小部队也不足为患。首先他们与汉军实力悬殊,硬打打不过。其次汉军的速度不允许他们纠结其它部落的实力。
可是现在停了下来,几万人驻扎在这河水水地,实在是太危险。
不能再等,霍去病放弃与公孙敖会合,决定立即启程进入右贤王地。
孤军深入。
没有了公孙敖的支援,霍去病以两万骑兵与匈奴硬打硬是不可能了。一路北上,老蹄子在明珠身边嘟嘟囔囔。
“咱们这可怎么打,不如你劝劝将军?你和将军亲密,你劝劝他,咱们不能去送死啊,找个保全的法不好吗?”老蹄子掏着袖子,吸着鼻涕。
越来越向北,气候也越来越冷,明珠里铠甲面早就穿上了粗布棉衣还冻得微微打着寒战。她揉一揉冻的通红的鼻头:“他打仗你还不放心?听他的没错的!”
老蹄子歪着脑袋:“将军也是个刚长毛的娃娃。这俗话说的好,姜还是老的辣。想那元朔五年的时候,我老蹄子也来过这片地儿,当时是跟的卫大将军。不是我说,卫将军打仗叫人放心,稳打稳扎,步步为营。你看看这骠骑将军,长安城里都说啊他原是纨绔子弟中的纨绔子弟,天天带着羽林军扫荡长安城,如今出了兵也还是横断独行的性子。前几天居然还蹴鞠!这可是匈奴眼皮子底下!我都觉得他在把这河西当成长安城一样横行了,天天在这荒原上跑,我说咱到底跑什么呀?这可没人护着,这不跟公孙将军会合,这不是等于砍断自己一根胳膊嘛!哎!明小弟,我看你人和善才跟你说的,你可别背后告诉了将军。我这也不为自己,反正我老蹄子是光棍一条,上无老,下无小,死了也就死了。可是你看这其他人可都是有家口的……”老蹄子咽口唾沫,迎着寒风眯起小眼瞅着明珠接着说:“没错,将军是名声在外,少年天才,可是他毕竟年轻。你在看看卫将军出征,那副将,左右手一帮啊,这是智谋团!这打起仗来多让人放心啊,你再看看咱将军,年纪轻,火气盛,一惹他不高兴就没活路了,他还连个副将都没几个,一人儿带着这几万人蒙头冲……这这,不是我说,他总得让咱们心里有谱不是。真没谱啊,真没谱啊!”老蹄子摇头晃脑“没谱……”
明珠莞尔一笑:“他性子是蛮横,但是打仗是绝不任性的。他心里有数。你只要跟着他,就绝不会打败仗。”
老蹄子翻个白楞眼:“知道你和将军亲近,就知道你会帮着他说话。罢了罢了,你也太年轻,不知道这活一天没一天的日子是什么滋味。”他仰天长叹:“珍贵啊!”
她怎么不知道,她一直都活在倒计时中……
霍去病骑着黑马一阵黑风似的跑过来,隔着老远把包袱扔了过来:“给你的,不要冻着。前面找个地儿穿上。叫赵破奴给你守着。”说完又一阵风似的跑了。
明珠打开,是一件黑色皮毛背心。
摸着温暖的皮毛,她冲着黑马上的背影微笑。一望无际的荒原上,冷洌的北风吹打明珠黑色的铠甲。
她如此荣幸,能得到他的爱,能和他并肩作战。
她怎么能忘记了着天大的荣幸而不断的回避战争?
她突然想通,豁然开朗。
行军算什么?战争算什么?杀人算什么?什么都不算什么了。
他们共患难。
这一刻开始,她决定做一个好士兵。她要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天,她不再逃避战争带来的恐惧,她要助他打匈奴,她要一直陪着他。
老蹄子抠着牙齿打断明珠莫名其妙的幸福:“呀呀呀,这可是好皮子。”他弹出手指头上的食物碎屑,明珠初步判断那是块肉渣。
老蹄子用扣过牙齿的黑手摸那件皮坎肩,明珠尴尬的应付了一声。
“我说,呵,我说,你到底是霍将军的什么人啊?怎么他就对你这么好啊?我刚才说的那些话,你可真不会告诉他吧?我们可是兄弟一场啊?啊?我说?”老蹄子纠着皮背心问,眼珠子还神秘的望四周打量,生怕别人听到他说的话,尤其是怕给在很远处的霍去病听到似的。
“你看我像他什么人?”明珠突然很有兴趣知道自己在这群人眼中是怎样的。
“我心直,你是知道的。我就不跟你打幌子了。……”老蹄子变得难以启齿,吞吞吐吐,欲语还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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