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毛毛都不像是有钱人家。若不是有钱人家,却有权力的话,就是势力那边的。
没错,是势力那边的,也正是墨羽为何会挑选她们的原因。
墨羽皱皱眉头,撅起嘴说:「可是我也不知道我喜欢什么酒啊……」
「什么都点,什么都喝一口不就好了吗?毛毛请你的。」莉娜用手肘推了一下毛毛,毛毛耸肩表示没所谓。
「你们人很好耶。」墨羽笑逐颜开。
看来,一切都很顺利。
作者有话要说:墨羽的目标很简单,她为人也很简单,但是想法很复杂的。
接下来,也许你会觉得剧情开始明朗了,你开始懂得了。但,到了那个时候,会是更多的问号。
☆、第一次醉酒
也许,十几年来的霉运,终于要离她而去了。命运在逆转,颠覆你的我的世界。
墨羽喝了一口酒,有点泥煤味,闻起来有点类似消毒药水,可是不碍她心里爽快,幸运,交上幸运了。
又换了一杯酒,毛毛推荐的Bunnahabhain,在雪莉桶陈放八年的酒,精致的琥珀色,有点微烟醺味和太妃糖香味。
太妃糖墨羽没吃过,不知道像不像,可是,还挺好看的。
墨羽不经意地打量着眼前的二人,合兴社的毛毛,毛毛的女友莉娜。与脑海的印象重迭,镜头上与真人差别不太大。就算找回最旧那一篇几年前的报导照片,大概只是发型上的差别。
「怎样?喜欢吗?」毛毛急切地问,她可是爱死了那种太妃糖香味。
「嗯,相对其他酒,我是比较喜欢威士忌的。」墨羽微笑着,她已经试过二十多种酒了,桌上都是一小杯一小杯的。说起来,毛毛和莉娜真豪气,多贵的酒也不会心疼吝啬。
「还想再试吗?」莉娜问,也许是担心第一次喝酒的人会醉酒,虽然每一种的份量都很少,但毕竟是混合啊,有些酒劲还蛮厉害。
「我想再试试,还没找到我最喜欢的。」墨羽说。
如果,连自己喜欢什么味道都不知道,做人也做得太失败了。寻回自我,是必须要走的第一步。
「醉了也不怕啊,有我们在,没人敢欺负她的。」毛毛拍拍莉娜肩头笑说。
另一支Bruichladdich是存放了十七年的老酒,莉娜说这是「夏天野餐的清淡水果」,清淡吗?墨羽觉得是丰盛呢。
入口既无辛辣,酒在舌根,慢慢感受其风韵。墨羽喜欢这支酒,大致上,Bunnahabhain已经对了口味,只是更爱这支老酒。
「我想我是找到了。」墨羽笑逐颜开。
莉娜挑挑眉,笑说:「想不到你爱烈酒呢,酒精浓度达百分之五十三。」
「是吗?可是我很喜欢。」墨羽又喝了一口,真的喜欢这种味道。
「最初给你试的酒都是比较适合初哥的,谁知道你喜欢威士忌,待会醉倒了,我看洛大状会很烦恼吧。」莉娜又说。
一讲曹操,曹操就到,洛宸拿着贵宾卡和怪物小王子出现在墨羽眼前。
怪物小王子的杯子就是怪物形状,好大一杯,长了角的,还有獠牙,但很可爱的。透明的杯身,透出里面蓝蓝绿绿的酒。
「这么快就认识新朋友了?」洛宸把怪物小王子放下。
「洛大状真人比上镜还帅耶!」莉娜惊呼道,眼睛像有了光,毛毛见状用手肘撞了她一下,好叫她不能太放肆呢。
「谢谢夸奖。」洛宸笑了笑,把卡递给墨羽,「贵宾卡弄好了。」
「谢谢。」墨羽接过贵宾卡,上面刻有她名字的英文拼音。
「喂,你不是想把它喝光吧?要喝光才能把杯子拿走的。」毛毛问墨羽。
墨羽用吸管吸了一口,不经意皱起眉头。也许是酒精太浓,酒味太重,又酸又苦涩,还带着辛辣。
「这可真是货真价实的烈酒呢!没几个人能把它完整喝完。」莉娜说。
烈酒,还要比正常大小大三倍,喝不完就醉倒也是正常。
「好像没说不能几个人一起喝?」
毛毛和莉娜被墨羽一问,才醒觉还真的没有这条规则,只是一向挑战怪物小王子的人都太好强,一个人来,享受全场聚焦于他身上的虚荣,然后大多就是直接在众人面前醉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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