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書稥冂弚
院中的枫叶渐渐染上浓醉的殷红,在秋风中摇曳,绚丽的色彩让人不禁失神,连送到唇边的美酒都忘记品尝。
也只有中原才能看到这样深秋的美景吧,在他的家乡,这个时节早已飘起雪花了。
岳承凛有些恍惚,看着一片飘落到房内的枫叶出神。
寓居于此,有一年了吧?从一开始坐困愁城到现在伺机而动,他自己都没料想到会发生这么多的意外。
“嗯……”
身边传来一声低腻的呻吟,岳承凛放下酒樽,手指轻撩对方散落在枕上的长发,脸上的表情从无动于衷的冷漠转成缠绵缱绻的温柔,低声道:“醒了?”
趴卧在他身侧的男子翻了个身,抬手轻扯下他身披的薄衫,手指眷恋地滑过他结实的腰背,轻抚过他左臂上的老虎刺青,低喃道:“我睡了多久?”
“不久,现在才傍晚而已。”岳承凛撩开锦被,揉抚对方柔韧的腰部,男子似乎很受用,双眼半开半合,红肿的双唇逸出满足的叹息。
这一座宅子在繁华似锦的都城并不显眼,朱门高墙,红砖碧瓦,楼阁掩映在满院的红枫中,朴实无华,比起官宦人家的豪门广厦自是差了一截,两扇朱漆大门很少打开,过往的行人也不会留意主人的身分,顶多猜测这是一户不愁衣食的殷实人家罢了。
没有人想得到这里会是黎国使节常驻京中的宅院,更没人想到此刻躺在岳承凛床上的,竟是当今圣上的一母同胞、最受皇帝宠信的玳王朱锦纹。
他一身慵懒地舒展了四肢,即使不着寸缕地裸裎在岳承凛面前也不觉尴尬,毕竟,这场面对彼此来说早就习以为常。
朱锦纹白皙俊逸的脸庞流露出显而易见的沉迷,肩头胸膛散落着深深浅浅的吻痕,这个身居显要,被文武百官竞相巴结的尊贵男人,这时像一只驯顺的小羊一样偎在他身边,任他为所欲为。
觉得体力恢复了一些,朱锦纹撑起上身,眼神有些埋怨,闷闷不乐地问:“你这些日子怎么没去找我?连打发小厮送个信都不肯?”
“有多久了?”岳承凛装出讶异的神色,道:“我怎么记得上一次分别还没有几天。”
“十六天。”朱锦纹扭过脸去,眉头紧锁,“你若有什么烦恼,对我说就是,不要这样不冷不热地吊着我。”
“你怎么会这么想?”岳承凛有些恼火地低下头,“秋风渐冷,该是调养的时间,我怕你身子受不住,才一直克制着没去找你,你怎么反倒误会我一片真心?”
“我……”玳王一时语塞,神情有些将信将疑的迷茫,岳承凛顺势封住他的唇,辗转纠缠,壮硕的身子也覆了上去。
朱锦纹被他吻得意乱情迷,双臂环上他的颈项,浑身发热,低喘着闭上眼睛。
双手在他身上肆意游移,岳承凛满意地欣赏身下之人欲火焚身的样子,眼中闪过一抹不易觉察的讥诮,很快湮没在款款柔情中,他在朱锦纹耳边低诉一些缠绵情话,挑逗得对方更加浑然忘我,在他怀里化成一汪春水,毫无戒备地摊开了身体。
岳承凛喉头发紧,把其他杂念都抛到脑后,以一种小别胜新婚的狂野热情放纵了自己的欲望,和尊贵的玳王共赴巫山云雨。
起风了,窗外的枝叶婆娑摇曳,沙沙作响,房内回荡着细碎的呻吟,宛如低泣,分外地撩人,让岳承凛一向冷静的头脑也情不自禁地狂乱起来,他皱着眉头,以一种泄愤似的粗蛮,低头咬住朱锦纹的颈项。
这样高贵尊荣,不可一世的男人,在他身下也不过是个扭动着腰臀承欢献媚的傻瓜罢了。
“啊!”朱锦纹吃痛地低叫一声,眼中含泪,痴痴迷迷地看着他,岳承凛百般怜惜地轻舔那渗出血丝的牙印,在他耳边低喃:“我想你想得快疯了,你若再不来,今夜我非去王府找你不可。”
朱锦纹轻哼一声,被他的甜言蜜语哄得心醉神迷,被他调教出来的身子更加轻浮淫乱,紧紧地缠着他不放。
就这样在帷帐之中纠缠到掌灯时分,终于满足了彼此的欲望,两个人仍然舍不得分开,搂在一起情话绵绵。
“后天我想去俞林苑打猎,你能陪我去吗?”朱锦纹枕在他肩上,声音低哑诱人,带着不经意的挑逗。
岳承凛垂下眼帘,无奈地摇头,说:“黎国今岁的贡赋明天就要运抵京城了,接下来的几日我都无法抽出身来。”
“哦……”朱锦纹身体僵了一下,神态有些尴尬,偷瞄了他一眼,视线又转到他手臂上的刺青,声音更低了:“那你忙吧……若有需要我的地方,但说无妨。”
“好,等忙完这阵子,我会好好补偿你。”岳承凛搂紧他的腰,让他一颗忐忑不安的心平静下来,朱锦纹抬头看着他端正俊朗的面容,胸口又是一阵阵发热。
黎国有个习俗,贵族男子在成年的时候要在身上刺一头猛虎图案,从肩背到腰腹任意什么地方,身分越尊贵,刺青的位置就离心脏越近。
而这个以虎为尊的国家,在三年前的战役中向他们败北称臣,皇太子阵亡沙场,以每岁贡赋的条件换来一时太平,岳承凛身为黎国丞相,一年前被派至中原,经过一番天衣无缝的计画,结识了玳王朱锦纹。
他也许是世上最让人羡慕的男人了,身上的皇族血统保他一世荣华,本身又没有争权夺势的野心,平时总喜欢摆弄些机关木器,也时常涉足风雅之地与美人们饮酒对诗,一辈子花团锦簇,风流快活,不知忧愁为何物。
在他身上,岳承凛颇费了不少心思,这几乎是个毫无破绽的人,难以贿赂,无欲无求,除了被养尊处优的生活娇惯得心高气傲之外,完全找不到可以下手的地方。
不过,在悉心接触之后,他敏锐地发现这个玳王城府并不深,也几乎不隐藏自己的喜憎,很容易让人看穿心里在想什么。
沉迷于享乐的人是没多少心眼的,岳承凛看中了这一点,把他的脾气摸了个通透,费尽心思地投其所好,很快就成了朱锦纹推心置腹的知己。
他们比肩同游,从青山绿水到舞榭歌台,朱锦纹对他信任益深,无话不谈,甚至忘了彼此的身分,时常同榻抵足而眠,亲密如兄弟一般。
岳承凛并没有把他们的关系止步于知己,在熟络之后,他刻意对朱锦纹表现出追求之意,用一种刻骨深情又不得不压抑自己的态度对待他,朱锦纹虽然流连花丛许久,却头一遭被一个男子痴缠,一时方寸大乱,无措之时被他趁虚而入,在一场酣醉以及半推半就的迟疑之下,两个人从挚友变成情人。
可怜的玳王就这么陷了下去,一方面是岳承凛的百般柔情将他哄得晕头转向,另一方面则是从未体验过的放纵欢乐让他欲罢不能。
越是矜持的人,被攻陷之后就越是百依百顺,沉浸在这种新奇又刺激的情感中,玳王早把身为王爷的架子抛到九霄云外,在岳承凛使出欲擒故纵的手段,突然冷落他十几天后,朱锦纹终于忍不住,主动跑到这里来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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