绫初瞪了他一眼:“多嘴!公子能看上浅儿那是浅儿的福气。只是公子——”绫初拖长了音,缓缓道,“浅儿还是个清倌,自然第一晚价格比不得平常。”
鸢萝回到住处,有些叹息刚来的浅儿,只愿那方公子是个怜香惜玉之人吧。
失魂落魄地放下手里的针线,屋子里弥漫着潮湿的味道,房子背阴又在角落,窗子的纸也糊了,日头是怎么也照不进来的,要做精细活,非得点着油灯才行。
鸢萝哪里舍得,他费着眼,勉勉强强缝好了纱帐的小口子,这纱帐是他刚入馆里时,一个赎了身的小倌给他的,他至今还清楚记着那日情境。
“我左右是要走了,这纱帐是我新买的,扔了可惜,不如你拿去用吧。”
“你要去哪啊?”刚来的鸢萝看着手里细腻素雅的纱帐,还有些懵懂。
“有位好人愿意和我过日子,我……”
他话还没说完,有一个男人温柔的笑着喊他:“车已经备好了,我们该走了。”
鸢萝至今还记得那小倌满脸羞涩幸福的神情,看看如今的纱帐,五年过去了,纱帐已经泛黄了,而送纱帐的小倌,后来过的好不好,他也不知道,却羡慕得紧。
他如今也已经十七岁了,还没有人愿意赎了他,这便是大多小倌的命运。过了十八岁,少年青涩的体态和面容就要隐去,身体也不如年幼时柔软了,而那些恩客却偏偏最爱那些年幼且雌雄莫辨的身体。
磕了皮的红漆木衣柜,中间原本有一个精致的锁环,现在已经坏了,他另寻人上了一对新锁环,勉强能扣了锁。
他摸出钥匙,开了锁,拿出一个放酥糖的木盒子,打开,里面放的却不是酥糖,尽是这些年攒下的银票,和恩客悄悄送的手钏发饰,其中便有寻伯尽那匕首。他又细细数了一遍银票和细碎铜板,心中不由有些犯愁,刚刚够他赎身的钱,但是出去以后,没有银钱,以何为生呢?只怕连一片栖身之地也没有。
他叹了口气,把细碎铜板用粗油绳子一枚一枚穿了,数一数,颠一颠,重重一把,把酥糖盒子又锁回柜子,小心地把刚串起来的铜板用手绢包了,揣在怀里,他得和西巷里卖胭脂水粉的老吴换成整的银票,才好存放。
寻伯尽心急如焚地赶到南馆,直奔昨晚的屋子,一推开门,鸢萝却不在,他转了一圈,一拍脑门才想起,那屋子都是备着接客用的,一般小倌都是住在后院各自屋里的,这才扭头冲向外面。
奔到院子里,正好看到了行色匆匆的鸢萝。
“你个油嘴滑舌的倌儿,好让我找?”
“咦?你……”鸢萝被眼前的人吓了一下。
一身海棠色大红袍子,绣金描花护腕束着袖子,如此出挑的颜色,他穿来也丝毫不闲突兀。细细看脸,这不正是昨晚那酒鬼吗?没想到,酒鬼一番洗漱之后,竟也贵气无比,没了先前的一身酒气,还是个风度翩翩的贵公子。
“不是我,是谁?”那人一昂头说话,显出几分鲁气。
“你是来还我银子的?”鸢萝眼眸转了转,故意说。
“可笑可笑,你记得我欠你银子,怎么不记得你欠我一把匕首?”
鸢萝心里一惊,糟了,这死酒鬼记起来了。又转念一想,哼,我死不承认,他没凭没据,能奈我何?眼下只能这样了。
“什么匕首,我却不知道。”
“鸢萝!不要装糊涂,还不交出匕首,你是讨打吗?”寻伯尽一到阿陶的事情上,就变得急躁。
鸢萝见他气势,本能的瑟缩了一下,后而,伸长颈子理直气壮的说:“你没凭没据,怎么就一口咬定是我拿了你匕首,还指不定是你丢在那条巷子里,早让乞儿捡走了呢。你的匕首长了个猫样兔样我都不知道,我去哪给你拿出来?”
鸢萝其实心里发虚,匆匆往屋子里走,寻伯尽也跟来,鸢萝急忙要关门,“你别跟着我,我白天不接客。”
“你个赛东施!不拿出匕首叫你吃些苦头!”寻伯尽骂道,伸手撑住门。
“你、你想怎样,你还想动手打我?”鸢萝死死抵住门,梗着脖子,心里却有些怕了。见他说出昨晚的“蔑称“,想是已经记起昨晚的事了,自己眼下只能咬牙抵死不承认。
他警惕地盯着寻伯尽,生怕寻伯尽忽然冲进来,昨晚给他脱衣裳的时候,就知道他是个多么有力的人,自己绝计是打不过的。
寻伯尽忽而想到了什么,缓下神情:“非也非也,寻某怎么会是那种粗俗之人,你把匕首还给我,我请你到我家做客,给你做漂亮衣裳。”寻伯尽挑眉看着鸢萝那半旧的衣衫。
“别以为我没有好衣裳,只是不屑穿给你这种人看罢了。你别引诱我了,我真没拿你匕首。”鸢萝才不相信寻伯尽会这么好心,自己要是承认了才是傻子呢。
“既然如此,”寻伯尽挠挠头,“匕首你最好保护好,到时候损了,可担不起。”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可以尽情的捉虫 任何建议都可以提
山茶会坚持日更的~~
文中副CP登场了哦
☆、第三章 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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