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才二十八岁,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
姜无忆揉了揉眼,就听到头顶传来一个温柔的声音:“这么早就醒了?”姜无忆望去,谭四同正含笑看着他。
两人赤裸相见,不是第一次,姜无忆却仍旧红了脸,低着头说:“习惯了。”谭四同敛了笑,探手从姜无忆的脸往下摸去,脖子,锁骨,胸前,到小腹被姜无忆拦下,小脸带着艳艳的苹果红,道:“你够。”
谭四同却是皱着眉头,将他紧紧抱在怀里,在他耳边轻声道:“答应我,四儿,不要再这样了……不要再折腾自己,我回来了,真的回来了。”
从前的小四儿纵然瘦,到底芙蓉摸着手底还是有肉,可如今怀里的这个,和一副骨架,有什么区别?谭四同疼到心在滴血,可半点重话也说不出,恨不得把自己身上的肉分给他,只求他别把自己折腾没了。
姜无忆又怎会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轻轻笑起来,眨巴着眼,一本正经地说道:“你给我做豆芽炒牛肉,我还能连吃三大碗!”说完自己都笑起来,总算脸颊上那一点酒窝仍在,带着少年时的淘气。
“好,下了朝接你出宫,回家,我做给你吃。”
谭四同被他逗乐了,一下一下啄着他的唇,拿胡子蹭他痒,痒得他只想笑。
“芙蓉,你给我把胡子剃了!”
所以谭四同的胡子,保不住了。
这一天见到谭统领的人都以为自己撞了鬼了。
这还是那个冷酷无情的黑面神吗?
不错,自然是。只是,谭统领“心血来潮”地把胡子给刮了。于是黑面神,变为了玉芙蓉。即便脸上挂着道疤,也美的人简直要瞎了眼。
这还只是他板着一张脸的时候,若是见到他笑,只怕多少姑娘都要付了芳心去。
众官员一边走出勤政殿,一边不时回头望望站在殿门口像尊雕塑般的谭四同,再三五成群地议论纷纷,然后又看一眼,心中疑惑,这人跑殿门口来干什么?莫非在监视群臣?
真是杞人忧天,谭四同才没那个心思监视群臣,他只是在等一个人出来。
他等了许久,总算那人慢吞吞地走了出来。谭四同往廊柱上一靠,笑道:“我以为,你要让我等到地老天荒。”他这一笑,落在那些有心寻猫腻故意拖着不肯走的官员们的眼里,简直如晴天霹雳一般,又见他笑容一展露出一排白牙,竟是春风十里,不如这一笑万分。
再看谭统领所等之人,竟是素来独来独往的姜大人。只见姜大人迎着谭统领的笑,非但没有诧异万分,反倒嘴角上弯,一双丹凤眼,流光溢彩,眼底桃花飞面,仿佛春水初生,润物无声,只记取其中恬美,不下谭统领丝毫。
他们分明不是传说中的绝世美人,一个脸有伤疤,一个形容憔悴,可不过相视一笑,竟连头顶的阳光,也变得旖旎斑斓,染了醉人的蔷薇色。
谭统领伸出一只手,道:“饿坏了么?走,我给你做好吃的。”
众人只当是谭统领摆个手势做个姿态,不想众目睽睽之下,姜大人探出手去,竟是紧紧握住。
这二人到底是怎么回事?
所有人的眼里都写着疑问,却见他们俱是一副“干你何事”的表情,无比淡定地走进众人的视线,然后在他们的视野里渐渐远去。
是手牵着手,缓步而来,缓步而去,仿佛他们不过是手牵着手散个步,一切都再自然不过。
狄富荣说:“自然要紧,我们两个人在一起,难道要一辈子偷偷摸摸?有朝一日,我定要你着男装,牵着你的手,从街的这头,走到街的那头,让天下人都知道,你是我的人!”
谭四同恍惚忆起他曾对小四儿说过的这段话,仿佛隔世,再看身边人,不错,这是他的四儿。他要牵着小四儿的手,从街的这头,走到街的那头,走过春夏秋冬,走到地老天荒。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两篇番外~~~
预告下,
一篇是《小珊日记》
还有一篇是《沉香传》
感觉越写越多了是怎么回事TAT~~
☆、番外二 小珊嫁人记
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不如你。
谭晓珊最喜欢春日。她生在春日里,又被遗弃在春日里,但也是在春日里,她□□爹捡到,从此有了一个家。
这个家很奇怪。别人家里有成年的一男一女,是孩子的父母;在谭晓珊家里,她有两个父亲。一个是捡到她的,她喊义父;一个是义父的男人,她喊干爹。她的两位父亲,相亲相爱,是这世上最好的人。
这在别人眼里,自当奇怪得很,但在谭晓珊看来,实在太正常不过。
便是她自己,也要做一件让世人惊掉眼珠子的事——明日,她便要“迎娶”礼部尚书王大人家的公子王同璞,结为夫妻之好。
莫要与谭晓珊争辩什么“男娶女嫁”的道理,便是迎娶王公子这件事,也是她的义父,谭四同谭大统领,鼎力支持的。
“我的女儿,自然与众不同,她说要娶王公子,那便是娶了。有什么要紧?怎么只有男子娶女子,女子为何不能娶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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