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虫上脑。
傅斓卿自己也暗暗吐槽自己对于沈瑞的需求量实在大得匪夷所思,若不是社会规则下,他不得不工作,赚钱,养家,参与交际应酬,而是能毫无保留地,完完全全与沈瑞相处在一起,他觉得沈瑞说不定早就精/尽人亡了。(他觉得沈瑞的身体实在太虚弱了。)
想到沈瑞每时每刻都与自己在床第间纠缠不休,享受最原始隐秘的运动,他痛苦求而不得的喘息,以及欢愉失神的眼神,当然最销魂的还是那温暖紧致湿滑的妙处。
傅斓卿的下腹一紧,暗暗咂咂舌,虽然美妙,但还是想想作罢——沈瑞一定会发疯的!
事实上,没有一个人类可以在那样的环境下保持正常的精神思维,除非他们已经疯了。
虽然很可惜,但是傅斓卿不觉得有什么,沈瑞乖乖躺在自己身旁,呼吸浅浅深深的样子很好看;与自己吃饭挑挑拣拣,却眯起眼像偷食的猫儿的样子也很好看;怒目瞪视,对自己一副朽木不可雕粪土之墙不可污也的嫌弃样子也统统好看得不得了。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一个无论你怎么看也看不腻,他对你做任何事你都能满足喜悦,甚至连他一个不算回应的回应都能让你兴奋一整天的人。
傅斓卿把脚步放轻,心里怀揣着世界上对他而言最珍贵的宝物。
如果没有那样的沈瑞,那这个世界对于他而言。
也就没有…
必要了。
☆、Part14
第十四章
书房里面黑洞洞的,整个房间连灯都关了,傅斓卿只看了一眼就确定沈瑞不在里面,他往楼下走去,边走边喊着沈瑞的名字。
没有半点响应,别墅里面安静地诡异。
他转到停车库。
沈瑞的车不在了。
他去哪里了?傅斓卿抬头看着墙上的挂钟,8点46,这么晚了,他要出去做什么?
他跑回楼上,迅速拨通沈瑞的电话,同一时刻,书房里面响起沈瑞的手机铃声——他连手机都没有带。
傅斓卿皱起眉头,在沙发上坐下,思来想去,一股不安的情绪涌上心头,他猛地站起来,翻出长久不用的通讯录,开始朝着上面任何可疑的人拨通电话。
另一头,沈瑞开着车逃也似地在大街上疯狂行驶,不到片刻,就被交警拦了下来,因为钱包证件一律没有携带,他被交警带回了警察局。
他的样子浑浑噩噩,问他任何话,都没有得到半点回应,警察虽然测量了他并没有酒精超标,但以怀疑他嗑药,无证驾驶,超速等等原因扣留了他,并且在扬言要通知他家人的时候,沈瑞才猛地一抬头,惊恐地叫道:“别…不要叫他…我…我有律师,我要找我的律师来。”
警察偏头边做记录,边打量眼前的人,这人一身白色棉衫,米色休闲裤,黑色的头发看上去就柔柔软软,十分好摸的样子,脸庞精致白皙,那肤质,啧啧,保证拍任何护肤广告都有无数的女人为之疯狂。
虽说看起来温顺,气质温雅,但是夜晚上路飙车,指不定是什么疯子…或者富二代…虽然,样子真是顺眼极了…
小警察一怔。
沈瑞不知何时拧起眉头,身体往后一退,略带警惕地扫了他一眼。
小警察脸上顿时臊红一片,咳嗽一声,把资料一收,掏出手机:“你自己给你的律师打个电话吧。”
这不合规矩,但小警察此刻只想赶紧摆脱眼前莫名的尴尬情况。
沈瑞犹豫了片刻,才拿过手机,拨通了段铭的号码。
他现在绝对不能去见傅斓卿,不知道为什么,沈瑞坚信这一点。
他恍惚间觉得,若傅斓卿此刻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他一定…会做出…无法控制的事情。
那并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9点的夜晚,是各种夜间活动的夜晚,在人前道貌岸然的伪君子,都在夜色下褪去了光鲜亮丽的表皮,呈现出各种丑陋的面孔。
老实讲,活塞运动这件事,若是以欣赏角度来看,实在不是特别雅观,尤其只是单方面的发泄欲望。
段铭坐在床边,地毯上跪趴着一个洁白的身子,低垂着上身,下/身高高撅/起,刚好贴在段铭腹下,段铭握着他的腰身,漫不经心地来回晃动,力道不轻不重,很有些食不知味的倦乏感,由此可见身下这具躯体对他而言并没有多少魅力。
身下的人却已经眼角泛春,侧脸贴在地摊上,双手捏着地毯上的花纹,身子来回摇晃,摩擦着柔软的羊毛地毯,嘴里发出满足的娇喘。
手机声突兀地响起,段铭垂着眼,面无表情地继续进行活塞运动,并不打算理睬。
可惜锲而不舍的手机声实在太干扰人的神经,段铭本来就没什么情绪,此刻烦躁感一上来,顿时什么旖旎的情绪都挥发掉了,分/身微软,他从身下人紧致的后/穴抽出,去床头把手机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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