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这是什么地方?”四周黑压压,几乎没有营房,却有零星的几个士兵在把守,隐约听得几声马嘶。
“这里是秣马营,也就是饲养战马的地方。”花木兰知道她不懂,所以主动解释给她听,其实也是让她歇歇嘴,这只麻雀叽叽喳喳一路了,也不嫌累,幸好她们尽是挑的僻静的偏路,不然,早被人发现了。
“哦,我们在这里受了人家这么大的礼,理应回个礼再走吧?”沐清一眼珠一转,便朝那秣马营溜过去,不知又想出了什么坏点子。
☆、传说中的冤家路窄?
“你何时候收的人家大礼,我怎地不知?”这丫头又在胡说八道了,花木兰拦下她,但并没有阻止,而是拉她从另一侧绕过去,这样会比较快。
“谁说没有?刚才的胆战心惊不算啊?我现在还心律不齐呢!”她也不管花木兰听不听得懂什么是心律不齐,一股脑继续说:“就算我这不算,你怀里那张总算了吧?那可是热乎乎白纸黑字还新得很呢!来而不往非礼也,于情于理咱们也不该小家子气的拿了人家东西,便拍拍屁股走人,所以,留下点礼物是非常需要,必要以及一定要的!也好让他们领略一下咱们中原大国礼仪之邦的待客之道。”
“待客之道?”这丫头胡诌的本事可真不一般啊!她知道她鬼主意多,但找借口也能找的如此冠冕堂皇,一套一套的,这连待客之道都扯上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们是串门子喝茶来了。
“人若给我一滴水,我当还人十滴,人若送我左边一巴掌,我当连右边一并打回来做利息。”
“……”果然是特别的待客之道,只是不太像出自她口中的中原大国礼仪之安邦。前半句她可以理解为那句古语:受人点滴,当涌泉相报吗?虽然十滴少了点,但也勉强算是吧。可这后半句她只能说很实用很解气很痛快。她当然不知道这后半句其实也挺有名的,出自上帝的巴掌说——山寨版。
沐清一在黑不隆冬的秣马营里停下,以她的眼力,可以看到成排的马厩和马桩,间或还有单独圈起的马房。沐清一大概看了一下便拿出一包药粉,开始给这些马儿的夜宵里加料。
“这是什么?”花木兰接过沐清一要她帮忙的那包东西。
“还记得上次‘墨雪’拉不出便便,吴凉买来的那些巴豆吗?”
“就是他用牛驮回来的那些?”墨雪是花木兰的座骑,一匹相当帅气的黑马,前几日便秘,了好几天,吴凉那小子跑前跑后比花木兰还紧张,沐清一告诉他小毛病喂点巴豆就好了,结果,这家伙一口气扫光了整殇州城里的巴豆,还雇了头颇具喜感的黑白花奶牛牛驮回来,简直太有才了,他以为台在演小品呢?光那头牛就差点引起全军围观,何况还驮了几大麻袋的巴豆,巴豆?几大麻袋?OMG,他是想让三军上下连人带马集体清一回肠吗?后来花木兰就把那些搁哪都碍眼的巴豆丢给了她,理由是反正一样都是药材,她也算是为她的医药研究大业做贡献。哭!她的药材都很难找的,千金难买好不好?居然被说成和巴豆一个档次,一样?哪里一样?
“没错,它们现在就在你手里。”沐清一说这话的时候语气还有些哀怨。
“泻药?”花木兰想笑,不就是威胁她不收这药便联通她那些药材一起丢掉嘛?至于到现在还记着吗?收了又没啥损失。话说回来,这东西本来就是卖给马吃的,现在虽然是别人家的马吃了,到底也算物尽其用了,真亏她想得出来。
“是强力泻药!足够这些马拉个三五天,瘫个七八天,软个十来天的了。”可以让他们好好忙活一阵了。
“哦?这样的话不如直接下给那些士兵,我们不就可以趁机把他们打回老家去,那你可是立了头功呢。”
“阿弥陀佛,人家不杀人的,这可是强力泻药万一拉死个把人,佛祖会怪罪的。”其实是因为这个时候给人下泻药可不太容易,厨房那边的士兵到不是问题,只是此时并非饭点,药下在食材上,第二日一洗便没了,下在饮水了倒是可以,不过此处汲水多半是在旁边的漓水河,此处正算是河的中上游,而下游便是大魏的殇州城,她如果下药没让敌军泻瘫,却让殇州城全城百姓拉了肚子,那才真是罪过大了,且不说这药原本还出在殇州城。所以要下也只能下在这些无夜草不肥的马身上。不过,这些花木兰会不知道?谁信呐?比你说这些柔然人全部都念佛吃斋去了更不可信,摆明了逗她嘛,她当然也跟着瞎扯一通。
“嗯?拉死了马佛祖不一样怪罪?”马不也是众生之一?
“哎?会吗?可我常看到有人把鸡鸭鱼肉摆了满满一贡桌的,有时候那猪羊还是整头的呢!”
“……你说的那是祭祖吧?”
沐清一转了一圈回来,满意的点点头,拍掉手上的草屑:“大功告成!我们走吧!”她拉起花木兰的手,对花木兰清冷冷瞟过来的一眼选择性失明,花木兰虽然眼神清冷,却也没有真正挣开,沐清一也就乐的装小白,大摇大摆牵着人走出去。
其实她很多年没有牵过别人的手了,小时候师傅牵着她的手把她带到了苦竹山上,便再也没有牵过。记忆里在这个世界里她那对名义上的爹娘,也不曾牵过她的手,在现代,她活泼好动,身边总有好多朋友,打打闹闹,牵手拥抱都是家常便饭,就像呼吸一样自然。而这些年回到这个古板教条的时代,她总是格格不入的,几乎没有什么朋友,即便有几个还算谈得来的人,也总是紧守礼仪矜持,说话都要保持一尺的安全距离,以示风度或清白了,何况牵手?任何肢体接触貌似都是失礼的。还有一点在这里若是男女之间有了肢体接触,那叫肌肤之亲,便该谈婚论嫁了,这谁受得了啊?还是能免则免吧,引人误会是小,若真被人抓去拜个堂成个亲啥的,她就该哭了。
今日,当花木兰将她的手握在手中,她自己也说不清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花木兰的手是一双常握刀剑的手,虽则十指修长,然掌心却有一层厚茧,算不得一双柔荑。也许是因为那种久违的触感,让她感觉产生了偏差,她只觉得这只手比她前世握过的每一只都要舒服,都要温暖,尽管那些手大多比她的更柔软。她想她是在贪恋了,想要那样的温暖再多一些,更多一些,于是主动牵起那只手。
可当她们拐出营房,马上就要逃出升天的时候,迎面而来一团熟悉的白茫茫,大晚上的还弄一身白,生怕别人看不见他似的,悲催的是她俩还真就没看见,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冤家路窄,哦!老天,不带这么玩人的好伐!
☆、其实小的对您仰慕已久……
沐清一在心里对老天愤愤不平,你丫真太不厚道了,干嘛总逮着我们不放啊?我鄙视你!又不是拍电影,又不能抢票房,要不要这么情节跌宕,要不要这么一波三折啊。
还有那疑是人的生物你大晚上不睡觉到处溜达,有病吧?有病要赶紧吃药,溜达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而且你这样出来会吓到人就不好了,那一身惨白加上你猫一样无声无息的脚步,鬼都会被你吓破胆的。再说了,你好歹也是个王子吧?深更半夜一个人鬼一样满军营到处飘,成何体统?形象!你们王族的形象都让你丢太平洋去了,个败家王子!
可人家就是乐意,她也只能没辙,因为这不就是人家的家嘛,还不想怎么败就怎么败,问题是他要真在败就好了。
沐清一和花木兰不动声色的继续前行,她们能不能装作没看见直接走过去啊?不过那一身显眼的白啊,除非她们两个都瞎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里远离营区中心,基本没有灯火,马场边就是一片树林,真打起来的话,对方只有一人,即使要召唤士兵也不可能来得太快,成功脱身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但自觉告诉她们那个人很危险,相当危险,万一动手,他将是她们最大的阻碍,最大的变数,而且花木兰还有伤,所以依目前的情况来看,硬来并非她们的上选,依然是万不得已时的不得不选。
慢慢靠近了,花木兰早放开了沐清一的手,领先了她半步,将她半挡在身后。待到跟前花木兰微弓了身行礼:“二殿下!”便低头垂手侧立一旁,依然挡住沐清一半个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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