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人是从不介意当众打情骂俏的,他们两个大方,旁人反而不好意思。程平轩咚咚咚往前走,走远一点,回头看,两人已经纠缠得不能形容。真是配对。
程平轩忍不住要笑。
操场被落日的余光盖得满满当当,带着一种恍惚而鲜艳的面色。程平轩终于狠狠打了一个喷嚏。
在快要走出学校大门的时候,他看见了一张熟悉不过的面孔。他犹疑着踏前一步,想看个清楚。只见那张面孔转过来,程平轩渐渐看清楚他的轮廓。
路炎天。
他感到心里的什么地方,有一些莫名的东西缓缓苏醒过来,不由自主,像任何病入膏肓的人。
他放缓脚步,把谱子夹在腋下。
看样子他在校门口站了很久,衣服都湿透了,贴着背,整个人是疲倦的,有点脏,但他什么也不说,只将双手插在口袋中,笑笑地望着他,像是站成了化石。
落日还是火球似的一团浓郁,让程平轩透不过气来,一颗心更加晃荡,不安其位。
“你怎么来了。”
“我在国内有两场独奏音乐会。”路炎天也不避忌,捉着他的头,在他额角响亮地吻一下。
程平轩没反应,任他这么做。
是的,他完全是个艺术家,艺术家就是这么随便,哪管后果。
“我住附中旁边的酒店,离大学部也很近。”
程平轩假装没听懂,冷静地看着他。
不过路炎天毫不在意,他像是站在费城美术馆的门口,潇洒的与人调情。
“我不想一个人睡酒店。”他说。
“你可以回家。”
路炎天仍是笑,微眯着眼睛,似乎随时可以睡着。他拉住他的手臂,“程平轩。”
真叫人心软。程平轩绝望的叹一口气。
路炎天拉着他过了马路,两个人一起往附中走,路炎天来来回回勾搭他每一根手指头。这样的一幕场景,熟悉得仿佛经历过无数遍。他们仍然在少年时代,傻气的在恋爱中。
附中的一整条路密密的都是梧桐树,树影憧憧,更觉渺茫。
路炎天找到酒店,一进房间,就踢掉鞋子,燃起一支烟,深深吸两口。周围充满一种奇异的烟味,程平轩闻了有点眩晕。他推开窗户,“你抽的是什么。”
“大麻烟。”
程平轩惊呆了。
路炎天哈哈笑,“放心,这不算违禁品,柯蒂斯至少有一半人抽这个。”
程平轩愤怒地抢下他手上的烟卷,用力扔到地上,一脚踩灭。
路炎天笑着,熟练的搭上他肩膀,脸挨着他,喃喃说,“它能让人对音感更加敏锐,你没试过不知道,每次上台都靠它,我能把所有的感觉集中到手指上。 ”,他脸颊绯红,表情亢奋,“很多爵士乐手都抽这个,它对大段的即兴表演很有用处,不信你去翻爵士音乐史。我不骗你。我们管它叫“hot“。”
他说话有纹有路,可程平轩听着,心中像有一把槌子在槌似的。
路炎天看着他,程平轩也回看他。
那股特有的烟味尚未在散尽。
“戒掉它。”程平轩提高声音。
“不行。”
“你会上瘾的。”
路炎天忽然暴躁起来,“上瘾也不见得有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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