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自己总是任性的跟他要求那么多。还总是叫他“奴隶”,“愚民”的……也难怪他会觉得厌烦。这是第一次,萨麦尔觉得自己所谓的自尊心让他尝到了不一样的滋味,这种滋味叫做想念。
“到了啊,下车吧。”
方思城将车停到警察局的停车场,然后带着萨麦尔进去做了个笔录。幸亏警察局中有能够听懂英文的,所以做笔录也没花多少时间,就出来了。
在做笔录的时候,萨麦尔很收敛的没有说是自己点的火,只是说他来的时候就已经起火了。之前阿斯蒙蒂斯教过他一些人类世界的法律,所以他对这个还是知道一些的。
如果是之前的话,萨麦尔绝对会很自豪的大声现场宣布:这就是本王做的,你奈我何!可是,现在不一样,萨麦尔还是知道这其中的利与弊的。
很快的警察就做完了笔录,方思城又带着萨麦尔往回走,回去的路上,对于话唠的方思城来说,也还是有着说不完的话题。而萨麦尔则是有一言,没一语的跟方思城搭着话。
“做完笔录就已经没有事情了,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吃个饭?你住在哪里?等吃完饭,我送你回去吧。”方思城开着车,时不时的看向萨麦尔这一边。
“不知道。”
“不知道?你是不知道自己住在哪里嘛?也对,看你这样子也就是刚来中国,刚才在那边碰到你,你就是迷路了吧。那你在这有没有什么朋友,你知道他的电话吗?”
萨麦尔还是摇了摇头,他知道霍磊是有手机的,可是他从来就没有告诉过萨麦尔他的电话号码。之前,也没想到自己会用到,所以萨麦尔也就没问过。
“额……那怎么办啊。要不,你先去我家住着?等到你要回到你的国家的时候,在离开。正好,我也是一个人住。你可以过来,跟我做个伴什么的。”
其实,这个想法在方思城听到萨麦尔说自己迷路的时候,就在他的心头发芽了。虽然他活了这么多年,一直都是以直男的身份活着。可是……
他很清楚自己心里的想法,他在第一眼看清楚这个一头红发的外国男人的时候,他的心就不自觉的颤了好几下。
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这个男人给他的第一眼的印象除了惊讶,再就是眼前一亮,感觉自己的三观都被重新刷新了,说白了就是他对他一见钟情。
所以,他才跟李辰巳说想要带萨麦尔去警察局的。原本,他以为要是就这么分开,他们真的就有可能这辈子都不会见到面了。他就是想要把握这个机会,才会不嫌麻烦带着萨麦尔的。
这把听到萨麦尔说他迷路了,方思城觉得这就是他最好的机会了。果然,老天爷并没有因为他是话唠而放弃他!能够遇到萨麦尔,就是他的运气。
“有好吃的吗?”听到方思城邀请自己去他家住,萨麦尔突然来了精神。
阿斯蒙蒂斯走了以后,没有了小精灵,也没人帮他洗衣服做饭。如果能够去这个愚民家里住,或许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主要还是,他根本就忘记了霍磊的家怎么走了,现在也回不去了。
“当然有了!你别看我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其实我很会做饭的!以前住在家里的时候,我就是天天做饭。要不,买菜去我家吃?保证你吃了以后都吃不了别人做的,我这儿的肯定好吃!不骗你的,要不要来试试!”
从萨麦尔的话中,方思城一听就知道这事儿有谱了。然后,他就赶紧添油加醋的表扬了一下自己,以免萨麦尔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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