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嘛,姐姐请你吃早饭。”我蹭着媳妇,“这两天休假,要不要回去?”
“回吧。”媳妇踹我腿肚子,“你去买机票,我好累呜呜不要吵我了…”
“好吧我给你买份粥喔。”?
☆、第三章
? 媳妇儿喜欢唱歌,喜欢莫文蔚。她的大学同学曾调侃莫文蔚的□□,好脾气的她当场就发了飙。很多年前,我陪她去莫文蔚的演唱会,她听歌听得落泪,那次莫文蔚下来与观众握手,媳妇儿近乡情怯没敢伸手,我抓住她的手递了过去,“我们很喜欢你,非常喜欢你。”
演唱会声音很大,我不知道莫文蔚有没有听到,她抱了抱媳妇儿。媳妇儿捂着嘴流泪,用最大分贝和着莫文蔚的歌。
你们在年少时一定有一个很崇拜的明星,她不知道你的存在,你却追随她一切的消息,你对于她来说只是极为普通的粉丝,可是你依然很喜欢她,或许只是因为在你感到悲伤感到孤寂时突然听到她的歌。
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
我喜欢邓丽君的歌,每一首都会唱。媳妇儿喜欢粤语歌,她每次去ktv必点月半小夜曲。
人过三十,越来越多的朋友有了自己的小家庭,朋友圈里尽是晒着宝宝的图片。其实我挺喜欢宝宝的,媳妇儿感受一般,她不喜欢小孩子哭。湖南台出了的《爸爸去哪儿》我也时常跟着看,看完以后都会心潮澎湃地上天涯论坛。对了我还有个习惯,逛天涯。以前是为了一路同行板块,现在大多看娱乐八卦,有时候去职场板块。而媳妇儿大多时候是看新闻看历史看旅游资讯,还有天气预报。我和媳妇儿岁数上去后,就很少像年轻时候那样,煲电话粥不撒手。生活这么久,很多事情直接一个眼神就知冷知热了。当然我还是喜欢找媳妇儿聊八卦,媳妇儿偶尔饶有兴味,偶尔也是心不在焉。
媳妇儿睡饱后,就开始起来洗漱,化妆。她在大学就开始学习护肤化妆,去美国还学了不少品酒啊高尔夫啊摄影啊很多,对于常规的知识是信手拈来。
化妆后,她就让我过来,给我涂抹点护肤品。“机票买好了吗?”
我点头。
“告诉爸妈了吗?”
我点头。
“上次伏特加还剩多少?”
“两瓶。”
“带上吧,我要去趟大伯家。”
我点头。
大伯是我的亲大伯,大伯的孙女我的小侄女今年中考,小姑娘特别崇拜我媳妇儿。她一直想当一名国际导游,全世界的乱飞。是啊,人嘛总有梦想。我小时候的梦想还是成为百万富翁呢,没办法从小我就这么实际,而我媳妇儿的梦想是当一名歌手,当一个流行音乐家。她唱歌很好听,声音有磁性,外形也很符合大众审美。很早以前,她就一直是以音乐学院为终极目标的。其中有些波折,她也止步了,虽然还是喜欢唱歌。
“喜欢唱歌又不一定要成为歌手,我没那个运气。”
我爸妈不擅长理财,可我大伯是出了名的镇里万元户,家里拿出了点钱投资,同时置了几套房,条件也就跟了上去。现在,爸妈手头富余,城里不少商店都有爸妈的股份。我进的私企,总经理是我的直系学姐,离婚人士,有一对可爱的龙凤胎。
我和媳妇儿是农村出来的孩子,都能吃苦,我们俩曾经拿方便面调料包兑水当饭吃,也曾在十几平方要弓起身走的地下室住过,还在拥挤的城市来回转车一小时去上班。那会儿她只是地方小导游,拿着不稳定的工资,而我也只是跟着学姐屁股后面跑的小职员。我的事业心没有媳妇儿强,她完全是在孤立无援下走自己的职业规划,大概是我觉得爸妈没那么狠心,他们一定会原谅我们的。最先原谅我们的,是岳父,然后是岳母。在出柜一年后的春节,岳母让媳妇儿带我回家吃团圆饭。
“初中聚会你去不去?”阿狗听我说要回家,便问我,“不少人可问你们会不会来。”
我本身是爱凑热闹的,瞥了眼正在喝粥的媳妇。“还是别吧,我媳妇儿不喜欢同学聚会。你也知道,都这么多年没联系的人即便是同学,对我们也是揣有恶意想法的。”
“诶,你不来我也不去了。”阿狗开口说,“那有时间我们聚聚?最近一直都忙着养家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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