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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你让我绝望了。景颜,我也是个人,一刀刀砍过来,我也会疼。”司徒曦平息了一下有些急促的呼吸,温柔地望着景颜,微笑道:“过去十年,我都没有恨你。但是我现在真恨你,真的。”

“景颜,你满意了吗?”

景颜没表情,但这刹那间,她不知道怎么想到一件久已淡漠在脑海里的往事,很多年前那场圣诞的汇演,是她头次和司徒曦合作,结果关系不够硬,惜败于另一所学校的节目,拿了第二。这种青葱往事,人人都有,成年后再遇到,说起来博一笑而已。但司徒曦不是,她一直把这件事记着,若干年后两所学校合并,开校友会,校方号召成功校友捐款,她特意从香港回来,去了,捐了很大一笔钱,然后走到当年另个节目负责人面前,说,可惜你的关系只能帮你赢一次。

那位女同学其实家境也很好,这些年下来,也算成功,但确实没法和司徒曦比,听到这一句,头脸气得通红,转身就走。

公论:司徒曦不厚道。

但是厚道有什么用处?这世界不是厚道者的游乐场。这世界激赏司徒曦这样的人,失败之后不顾一切,要把加诸于身的挫败感用自己的方式发泄出去。

弱者根本无从报复。

42天。景颜惘然的想,重逢至今,一天天她都记得清楚,她看着司徒曦眼睛里浮现的冷酷神色,知道她终于成功将她逼成了那个真正的司徒曦。

“你是我姐姐。”景颜静静看着司徒曦,忽然伸出手去,轻轻地抚摩了一下她的脸颊,喃喃说,“就算恨我,可你还是我的姐姐。”

你我之间,这应当是最好的结局。

番外本之1

后来,我给自己起了一个名字叫做本。

我的五官不顶漂亮,组合起来,也算顺眼,个子不是很高,胜在肩膀脊背宽厚,穿白色立领的中式衬衣,照样风生水起。

在前二十二年的人生里,我的喜好是醇酒美人,狂歌竞夜,极速驾车,只手攀岩,潜水到身体所能承受的极限。

我有很好的家世,足以满足我的所有爱好,哪怕再荒诞不经。

二十岁那年,我认识了一个人。他叫麦子仲,比我大十五岁。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非常狼狈,穿一件脏的看不出颜色的T恤,背一个很大的包,脚上的球鞋大大的张着口子,和他脸上的笑容非常像。

应该是走了很久很久的路吧,因为截至遇到麦子仲的那天已经是我我已经开车深入到这片荒野的第三天。虽然不算累,可是我已经无聊到和副驾驶座谈起心来,刚好说到出了这个狗屁地方以后要去哪里找人来喝掉两加仑啤酒时,就发现了一个真会说话的人。

麦子仲敲我的车窗,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嗨小伙子,能告诉我你是我的幻觉吗?”

我看了他很久,然后说,“你说呢?”

我让他坐上了我的副驾驶座,和他分享我后备箱里的食物,作为回报,他慷慨的和我分享他的经历,他走过比我长很多很多的路,看过比我多很多的风景,最重要的是,他拥有比我好很多很多的口才。能把热带雨林里一只蚂蚁的故事,描述得有九天玄女下凡那么曲折离奇。

我们一路说说笑笑,十分快乐。

知道他是一个自由摄影师,知道他拍过许许多多的照片,知道他非常非常的热爱摄影,也知道这将是他最后一次的徒步旅行。

这一次旅行结束之后,他将会开始另一段人生。

会有一个妻子,一份稳定的工作,每天准时回家吃饭,周末一起去城里听音乐会,生一两个孩子,拍老板马屁。

平凡,但是幸福。

他给我看他的作品,黑白,静默,活泼,生动。

每一张都这样栩栩如生。

他拍豹子,就能感受到豹的力量,他拍鱼,就能看到鱼的自由,他拍鸳鸯,鸳鸯的乐趣扑面而来,也会有骆驼的重负,老鼠的阴暗,黄蜂的尖刻。以及豺狼与毒蛇的罪恶。

我不懂摄影,但这并不妨碍我赞叹他的作品。

当如实说出我的看法时,麦子仲愣了很久,然后问我,“你有没有想过学一学摄影?”

我大笑,问他,“为什么你会建议我去学摄影?如果我欣赏一件东西,就要去学会它的话,那我的人生该多么无趣。”

麦子仲对我微笑,那神情了然,“因为你有天份,而且,你寂寞。”

这是第一次有人这样说我。遗憾的是,他还说对了。

我骨子里最怕冷清,所以才加倍的热爱喧闹,一旦闲下来,就是八竿子打不到的应酬也要去插一腿,我必须要逃避到热闹里,把自己的时间一点点杀死,以此打发无聊而漫长的人生。

麦子仲点点头,然后告诉我,“那么,要不要试一试摄影呢?也许它会让你看到另外一个世界。”

我思考了很久,然后点头。

反正,我也无处可去。

生命于我是一种负担,最讨厌的是,它还非常琐碎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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