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余(愤怒状):韩绝总脱我衣服,还把那些衣服扯坏了!
韩绝(委屈):难道我还比不上那件衣服吗?
安余(撇看头):哼——
作者(尴尬):身为小攻你们有什么想要对你们家受说的么?
白晓途(决绝状):以后不许在我吃东西的衣服拉我进...进....寝室...
安余(化身鬼畜):要是再敢扯坏我的衣服,小心我阉了你!
云青、韩绝(眼冒杀光):....哪个混蛋把他们教成这样子的?
作者(遁逃...)
番外:小攻们也能成闺蜜....
韩绝曾答应过白晓途,只要安余眼睛一好便要带他去北海探望。
于是当日安余花了总总半个时辰的时间来挑选衣物,也让韩绝等了整整半个时辰,比预定的时间迟到了整整一盏茶的时间,只不过当他看到安余一身华
裳从屋内走出来的时候,他觉得一切等待都值了——任何美丽的事物,就连北海最为璀璨的珍珠也比不上此刻身着凤凰华羽裳的安余。
北海盛产南珠(珍珠),古享有”东珠不如西珠,西珠不如南珠”的盛誉,所以当安余看到白晓途————头上那颗硕大的珍珠的时候,他那双水亮的眼
睛就跟看到了堆放在宝库里成堆的黄金似的瞪得大大的,放出金闪闪的亮光。
云青、韩绝心里同时升出一种类似于遇到情敌的感觉。
只有白晓途一个人对着一桌的食物,无知无觉,安余蹭蹭蹭的跑到白晓途身旁,无视了云青的存在以及韩绝那黑得跟锅底一样的脸色,一直盯着白晓途
正面上的头顶的珍珠看,那珍珠一看便知道是极品,凝重结实、硕大圆润、晶莹夺目、散着淡淡柔和的莹光。
如此近距离,就算是白晓途再怎么把注意力放在一桌子的糕点上也无法忽视安余就站在他身边的事实,一身耀眼夺目的凤凰羽衣,腰间系着橘红色的腰
带,别着一枚血石双鱼缕空玉佩。
白晓途好奇的伸手去摸,被韩绝用扇子挡住,隔开,“啧啧,这摸嘛可不能当着我的面,不然,我可是会吃醋的。” 明目张胆的说出这种话的,想来也就
只有韩绝这么厚脸皮的吧?!
收回手,白晓途耳尖红红的缩回云青的身边,倒是,安余一脸不满的横了韩绝一眼————打扰他欣赏漂亮事物的都该死!韩绝被看得没脾气了,一脸挫败的退回原位,他想起了以往行房事的时候,他都必须穿上一件外表华丽耀眼的衣裳才能引起安余的‘性’趣。
失去了阻隔,安余更加肆无忌惮了,手摸上白晓途头顶上的那颗珍珠,然后又接着摸对方身上那件银丝华云轻裳,轻飘飘的软滑衣料,触手柔韧丝滑,随风而起的轻盈衣带给人一种随时好似要腾飞而起的错觉,配上头顶上那颗珍珠当着是好看极了,贴配极了。
只是,安余僭越的行为却引起了云青的不满,白晓途本人对于终于有人欣赏他喜爱的衣物表示很兴奋,好似终于找到了一个知己,他拉上安余的手腕,将对方扯到自己身旁坐下,把自己最喜爱的糕点推放在对方面前,云青的脸越来越黑,连他都从未有过这样的待遇,没想到却被别人抢了去,现下他更是感到危机重重。
安余的恋衣癖严重到了一定的程度,至于韩绝本人那是深有体会,就好比:如果在行事上不穿上一件引起安余感兴趣的衣服,那么安余便不会跟他行那种事情,导致他现在寝室内的衣服比任何时候都多。
不论是华丽的还是仙美的,只要是耀眼夺目的,都能引起安余的关注甚至是喜爱,而白晓途今日身上这件银丝华云轻裳就已经让安余喜爱不得,泛着浅浅柔光的白银丝质衣裳绣着翻滚飘逸的云纹,晶莹夺目的南珠(珍珠),啊啊啊 一切都是那么的符合他的审美观点,只是他显然忘记了,比起白晓途身上那件仙气四散的衣裳,他身上那件凤凰羽衣更光彩夺人,璀璨耀眼。
接近胡萝卜一样的颜色,只不过比起胡萝卜更加的美艳,这种艳美的颜色让白晓途对安余愈加亲近,不仅把自己喜欢的糕点同对方分享,而且还互相赠送自己喜欢的物饰。(作者:定情信物么?云&韩:...想死吗?)
白晓途用自己头顶上的那颗南珠换得了安余腰间佩戴的那枚血色双鱼缕空玉佩,像血一般的血玉,衬得白晓途葱白的手指更加修长圆润,光滑细腻,他异常喜爱拿着玉佩小心翼翼地摩挲,从举动和溢于言表的如花笑靥来看,白晓途是喜欢极了这枚玉佩。
完全陷入对美好事物追求的两人完全忽视了身边两个浑身散发出黑色气场的云青、韩绝,自顾自的摸摸对方的衣服,或者身上的饰品。
终于,再也看不下去的云、韩两人,拽着自家小攻的衣袖,各自离去,心里颇有默契的同时想着:以后再也不能让这两人见面了!!
只是,两位小受啊,你们能承受得住自家小攻可怜兮兮外加水汪汪的眼神攻击么?答案是?
云&韩:....
番外
夫夫性向二十问(挑一些来问问做做样子就好了)
作者(咳咳):第一次做一百问,感觉好奇怪啊,那么开始吧,1.请问你们叫什么名字?
白晓途:问小名还是大名?还是外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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