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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下午,陆凌西接到了李大爷的电话,说是于寡妇回来了,问他有没有时间去花圃一趟把合同给签了。

陆凌西有些奇怪,“不是说她这几天工作忙没时间吗?”

李大爷叹了口气,“听说是不干了,连这个月的工钱都没拿就回来了。”

于寡妇的真名叫于小娟,李大爷说起来就是一声叹息。在村子里老人的眼里,于小娟的命是真苦。小时候于小娟父母早逝,她是跟着奶奶长大的。后来于奶奶也去了,于小娟就成了一个人。过了几年她结了婚,总算过上了安稳的日子。可好日子没过几天,他男人又走了,留下老人孩子都得靠着她养活。

为了多赚点钱,于小娟白天在饭店后厨洗碗,晚上还要留下打扫卫生,也没个正经地方住,平时就在饭店后面堆杂物的小屋子内凑乎着。日子过得是相当的苦。她打工的那个饭店老板也不厚道,一个月就给开1500的工资。于小娟平时一分钱也舍不得花,全攒着拿回来给婆婆养孩子了。

这次听说是有客人在饭店吃饭丢了手机,不知怎么回事就栽到了她的头上。老板让她赔,那可是她三个月的工资。她不承认,最后也不知道怎么就被赶出来了。李大爷说到这里怕陆凌西误会,连声给他保证,于小娟是他看着长大了,人品绝对没问题,干不出这种小偷小摸的事,等他们见了人就知道了。

陆凌西还是很相信李大爷的,马上嗯了一声。两人又说好了今晚过去,李大爷吩咐陆凌西别吃饭,他给他们做着饭呢。

“好。”陆凌西乖乖地答应道。

挂断了电话,陆凌西把李大爷的话给颜越转述了一遍,其中不了避免的就提到了于小娟。说完之后,陆凌西眼巴巴的看着颜越,他心里挺同情于小娟的,就怕颜越听了对她的印象不好。

颜越看着他的反应有些好笑,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低声道:“我相信李大爷的眼光。”

陆凌西嘴角翘起,眉眼弯弯的笑了起来。也许是因着某种程度上相似的处境,陆凌西总是忍不住从于小娟想到王淑秀,想到王淑秀过去一个人撑着家的时候。在他住院的那段日子里,王淑秀白天要在医院守着他,晚上还要去KTV上班。他那会昏迷不醒,陆一水又成天赌钱不着家,他完全想象不出来王淑秀是怎么撑下来的。

也是因为王淑秀的缘故,陆凌西在第一次听李大爷提到于小娟的时候就决定租她家的地。及至这次,陆凌西不相信一个拼尽全力撑着家的母亲会去偷别人的手机。

他想起王淑秀挂在嘴边的那句话:老娘要是想过好日子早不知道能傍多少冤大头了,还用守着你这个小混蛋。

陆凌西弯了弯眼睛,给王淑秀发了一条短信说晚上要去花圃不回去了。临了他犹豫的加了一句,“妈妈我爱你。”发完之后,他的耳朵尖有些红了。

王淑秀收到短信本来没怎么在意,小混蛋最近在忙着花圃的事,经常不回来,有颜越在她也放心。结果看到最后一句,王淑秀突然愣住了,慢慢的她的眼眶就红了。

“小混蛋!”王淑秀对着手机笑骂了一句,就会和陆一水那个死鬼一样说好听的。她年轻的时候就是被陆一水的甜言蜜语骗了,苦了一辈子。不过小混蛋有这点本事,以后不愁娶不到媳妇。

王淑秀想着,给陆凌西回了一条短信。

“小混蛋你是不是缺钱了?”

陆凌西:“……”

第48章 变化

陆凌西和颜越晚上又去了一趟花圃,和于小娟签了租地的合同。华国农村的耕地依着法律是三十年的承包期,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享有将土地经营承包权流转的权利。于小娟他们家的地是前年刚分的,还有二十八年才到期。陆凌西和颜越商量了一下,签了五年的合同。

因着现在种地不赚钱,这些地平时多数都是荒废着,能有人租就不错了,算下来租金并不怎么贵。按照一亩地一年一千块算,全部费用杂七杂八算在一起才不到四万块。对颜越来说这些钱根本不算什么,可对陆凌西而言,四万块相当于他三个月的利润了。这还只是前提的投入,后期还要买种子,规划花圃,冬天快到了,还得盖个温室大棚。陆凌西算计着卡上的钱,再次深刻的认识到一个问题,花钱可比赚钱快多了。

弄好了租地的合同,陆凌西想着托李大爷再找一个人。花圃的规模扩大一倍,只靠李大爷一个人肯定不行。而且李大爷年纪也大了,就算他自己说没问题,陆凌西也不放心。

听了陆凌西的话,李大爷犹豫了几秒,试探的问:“你们觉得于小娟怎么样?”

陆凌西愣了一下,下意识的看向了颜越。他心软同情于小娟是他自己的事,但微园艺是他和颜越共同的生意,雇人合不合适他一个人说了不算,也要看颜越的意思。

接收到陆凌西的目光,颜越微微颌首。他之前见过于小娟了,对于小娟的印象还不错。花圃的活并不重,相反需要的是耐心和细致。比起找个不知根底的人,于小娟有李大爷作保更让他们放心。而且比起少年单纯的心善,颜越看的更加实际。

和王淑秀的泼辣不同,于小娟的身上有一种逆来顺受的隐忍。她没什么文化,对着他们态度拘谨,还有些不知所措,但从她对李大爷的态度就能看得出,她懂得感恩。这个时候雇她到花圃工作,不仅是对她处境的帮助,还有一种身份的认同。比起只是为了钱来花圃工作的人,于小娟感恩之下会对花圃更上心,或者说更敬业。花圃这边的事情顺了,陆凌西以后也能少操一点心。

颜越一点头,陆凌西立刻对着李大爷点点头。李大爷笑呵呵的看着陆凌西,“小娃娃心善,好人一定有好报。”

于小娟签完租地合同就没走,一直在隔壁帮着李奶奶做饭。她今年其实还不到三十,长的眉清目秀,但生活的艰辛磨砺让她看起来感觉比王淑秀还要老。听李大爷说陆凌西的花圃要招个人,喊她过去签合同,于小娟一下子就愣住了,随即眼圈有些微微的泛红。

她嘴笨不会说什么好话,憋了半天憋出一句,“大爷,饭店客人的手机真不是我拿的,我一定好好在花圃干。”

李大爷笑着点了点头。

当天晚上,陆凌西没有在花圃这边住,而是连夜赶回了凤城。颜越开车一路将他送回了小区。越往小区里面走,地上的杂草越是茂盛,连小区平日没什么人打理的花坛,里面的花都开的格外好。

颜越看了一眼窗外,不仅是地上的杂草,好多一楼小院里面种的蔬菜果蔬看着都长得不错。昏暗的路灯下,白天看着破败的小区影影绰绰的居然有了一种生态花园的感觉。

这种感觉越到三号楼越明显。陆凌西住的小区已经有快三十年的楼龄了,数十年的风雨洗礼下来,居民楼的墙面大多数都已经剥落,黑点斑斑驳驳,偶有长满了青苔,看着十分的难看。但三号楼和临近的两栋楼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墙面上开始长出了爬山虎,并且几天的功夫就爬到了三楼的高度,恰好遮住了外面剥落的墙面,看着显得干净了很多。

夏日的夜晚站在小区楼下,凉风习习,绿荫漫布,酷暑的闷热几乎可谓是一扫而空。

“到了。”颜越收回了视线,稳稳的将车停在了楼前,对着副驾驶上的陆凌西说道。

陆凌西弯了弯眼睛,一边解开安全带,一边叮嘱着:“颜大哥你先别走,我去给你摘几个西红柿吃。”

陆凌西家的西红柿已经在小区出名了,时不时会有和王淑秀关系好的邻居上门想要买一些回去吃。王淑秀这段时间一边找房子,一边没事就熬西红柿酱寄放在包子铺卖,收入居然还不错,更是坚定了她要开个小饭馆的决心。

听了陆凌西的话,颜越笑了,纵容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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