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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长路尽头

阳春三月,杨絮翩跹,洋洋洒洒飘荡在林家村。

一条笔直的公路延伸汇聚成点,望不到尽头。晨曦斜穿过树林,杨树的嫩叶和白絮随风摇曳,在柏油路上斑驳闪耀,像是在跳一支欢快的春曲。

林家村在郊区,离城区二十多公里,是个不太富裕却也不算贫困的村落。小车一辆接一辆,开过这条两车道柏油马路。即便他们看见了路边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妇人,也没有停驻问询。倒不是经过的人有多无情,而是已经习以为常。

妇人名叫刘美英,三十出头。几年前丈夫在外跑运输,为避开对面失控的油罐车急打方向摔下山崖。三年前,刘美英8岁大的孩子在上学途中,也就是现在这条柏油路上,被醉驾轿车卷入车轮,碾碎了头颅。刘美英悔恨不已,若非家中一贫如洗,儿子怎会连校车都坐不起,又怎会惨遭车祸?甫失亲子的那段时间,刘美英日日以泪洗面,精神恍惚,夜里更是噩梦连连,惊惶不安。痛苦到极致的女人,渐渐开始在潜意识里篡改自己的记忆,删除那些梦魇般的经历,添加并不存在于这个时空的虚假记忆。俗称,自我催眠,又或者叫,精神分裂。

从此,这个不幸的女人疯了。她忘记了自己的年龄,忘记了自己是个女人的身份,不再顾忌穿着打扮,不再顾忌周围人的目光和言语。她脑海里只剩下那个能让她接受并期待的念头:她的孩子在那条柏油路上,而她要找到他,不顾一切找到他。

三年了,她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每天早上七点开始出门,来到这条柏油路,找寻她8岁大的儿子。她走过大半个镇,途径二十多个村。中午十二点,她准时回家吃午饭,下午一点接着出门,重复上午走过的路,继续寻找的征途。她逢人就问,你看见我儿子了吗,8岁大,矮矮瘦瘦的,左眼有一颗泪痣。十里八乡都知道林家村有个疯女人,在这条柏油路上妄图找寻自己早已丧命的儿子。

一周后,同样是清晨,从柏油路经过赶往城区上班的车辆突然发现,那个精神失常的疯女人刘美英不见了。一时间,大家心里都有些空落落的,怅然若失。三年里,刘美英风雨无阻,她出现在柏油路上的时间比任何人都精确,尽管她家里连个闹钟都没有。而今,她却并未出现。人们纷纷猜测:她是真的身体欠恙,还是病好了?无论缘由为何,习惯使然的人们都隐隐有一种被人失约的失落。

上午十点左右,阳光姣好,暖烘烘的晒在身上,刘美英又出现了。她像往常一样找寻着自己的孩子,询问每一位路人。她问了好几个人,可没有一个人回答她,就像是根本看不见她一样。不过她并不气馁,这样的事情常有,回答不回答是人家的事,强求不来。

直到迎面走来一位白衫古装的男子。他眉如墨画,一双细长的眼温润优雅,乌发如绸,束着白色丝带。他幽幽地走来,没有一丝脚步声,仿佛以一种地老天荒恒延万年的气质,暗示着他非比寻常的身份。他悠然浅笑,目光柔和,世间的一切似乎变得不再重要,不再吵闹,安静得只剩下他和他眼前的妇人。

他没有说话,一个空灵而温暖的声音却在刘美英心里响起:“刘美英你好,我叫阎七。”阎七……一个她从未听说过的陌生名字。她试着问道:“你认识我?”男子点点头。刘美英未作深究,迫不及待又问:“那你见过我儿子吗,八岁大的男孩,大概这么高,十分瘦小,左眼眼角有一颗泪痣?”阎七摇头。刘美英仍未放弃,这是今天第一个给予她回应的人:“没见过没关系,那你有没有听别人说起过他?”阎七仍摇头。刘美英自顾自说道:“我们家孩子平时挺文静的,可能今天贪玩,就忘了回家,我得去把他找回来,要不一会饭菜凉了……”

阎七望着妇人远去的背影,先前准备的说辞忽而随风而散了无痕迹。他神形入定,婉然叹息。刹然间,在他身前落下一黑一白两道身影。两人跪膝落地,参见自己的主人。

阎七摆摆手,示意黑白无常起身,道:“必安,无赦,你们来晚了。”

“殿下,她神志不清,您是如何劝说她去城隍庙的?”白无常谢必安高而瘦,是个弱冠少年,问得极为坦诚。

一旁的黑无常范无赦本就性格冷傲,嫉恶如仇,如今听闻阎七亲自外出收归魂魄,至此脸色又暗了几分。

阎七将两人心迹看在眼里,嘴角扬起一丝玩味的幅度:“我何曾说过已劝说刘美英去城隍庙的?”

“那您的意思是?”范无赦心里突忽然涌现一丝不详的预感……

阎七抬首遥望远方,阳光穿过层层密叶的阻碍,在他的右颧骨上投下一缕耀斑。他轻笑着,人畜无害道:“我放她走了。”

范无赦一口老血差点喷出!自忘川之变已过去千年,地府在恢复人鬼均衡这项硬性指标的工作中,只完成了三分之一。这其中最大的碍事者,非地府老大阎七莫属。像今天这样放走魂魄,任之成为孤魂野鬼的事情,他干了不计其数。想她范无赦和谢必安,两百多年来日夜操劳,满世界的找寻未到城隍庙报道的野魂。阎七倒好,时不时来人间溜达一趟,碰上留念过深的魂魄便直接放走,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说的就是他。可他毕竟是地府的老大,范无赦只能在心里谩骂几句,当面指责阎王殿下这种事她仍是干不出来的。

谢必安这只小白兔就直接多了,他好奇心作祟问道:“殿下,您为何要放她一马呢?她这三年来疯疯癫癫,过的日子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简直生不如死。其实,您只要告诉她,她的儿子已经去了地府,恢复神智的她,是不会拒绝去城隍庙报道的。”

阎七眸光流转,看了一眼谢必安,接而又抬首,看向了更为遥远的远方。“生不如死?你怎知她生不如死?”

范无赦道:“任何人看到她这个状态,都会觉得她过得尤为悲惨,不如一死。”

“可你们是否想过,刘美英自己可曾觉得这三年生不如死?”

范无赦不屑道:“连悲伤和痛苦都遗忘了的人,岂不更为可怜。”

阎七迎着阳光照射而来的方向,长叹一声,正色道:“如果遗忘过往能让人感觉到安稳和幸福,那又有何不可呢。这三年,对刘美英来说,其实是她此生过得最为简单而快乐的时光。为了延续这段时光,她连自己的死亡都选择了遗忘。将她从虚幻中救赎,让她意识到曾经经历的苦痛,无异于斩杀她的灵魂。地府负责回收恶鬼怨灵,但并不负责杀戮,尤其是一个纯净的灵魂。人间广阔如斯,自当有她的容身之处。这条柏油路,于她而言,是没有尽头的。她会日日年年的走在这条路上,找寻她心里恒久不变的那个8岁男孩。”

说完这段话,阎七便倏然化作一阵风,消影无踪。

然而,在这一刹那,范无赦还是看见了他眼角那一抹温润。

第3章 忘川之变

阎七又想起了那个叫做上官瑶的女子。

关于上官瑶的故事,还得从一千年前的忘川之变开始说起。

那日崔珏与洛施禀告完毕后,阎七当即撤出凌虚殿,弃宴回府。蟠桃益寿延年,于不死之身的阎七而言却早已是味同嚼蜡。何况崔珏与洛施所报兹事体大,迟恐生变,他身为阎罗之王,自当回去主持大局。

三人从南天门一跃而下,一头扎入地府。

谢必安与范无赦当年还是俩老头,分立在城隍庙两侧。两人俱是白须长髯,样貌难辨,幸得两人身着一黑一白两身道服,白的是谢必安,黑的是范无赦,此乃地府万年不变之理。两人俱被崔珏唤回,随时候命。

见阎七、崔珏、洛施三人靠近,两人面无表情深鞠一躬,再抬首眼前已是空无一人。两人神色不改,冷漠如冰,静立于城隍庙前,与森寒可怖的城隍庙融为一体。

从城隍庙至鬼门关要经过一条极深的垂直地道,借由阎七冲开的流速,三人瞬间落地,在亿年的冰冷岩石上荡起尘埃。再往前几步便出现一座石城,城门上刻着面千钧石牌,上面写着“鬼门关”三个大字,如武器森森,威严可畏。石城下站着牛头赵傍与马面罗刹,两人身着蓝黑相间与蓝白相间两套劲装,左右各执一面白帛招魂幡。不过细看两秒便能看出,罗刹将幡杆握得沉稳,滑头赵傍却只是将手托在腰后,他的招魂幡实则绑在裤腰带上。阎七一眼洞察,却无心计较。从一落地,他便意识到,这里燥热非常,像是有人在此放了一把大火,烧出了另一座火焰山。他幽幽地问了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赵傍委屈得眼泪盈眶,一个年近花甲的男人大腹便便臃肿如猪,此番表情却丝毫不觉羞耻,反而畏声畏气地说道:“我也不知道啊,我俩一直都候在鬼门关……”洛施轻咳一声,冷言道:“说实话。”赵傍突然匍匐跪地,请罪道:“是这样的:昨日,我与阿刹将一个落水溺死的小姑娘送到奈何桥,那小姑娘指着忘川河边一个亮闪闪的东西问那是什么,我便过去拾了起来,发现是一个白玉爵杯,极是精致,玲珑剔透。孙丽娘拿去涮了涮倒满酒,掏出五两银子问我敢不敢喝。我赵傍有何不敢的,当下就给它干了。一喝入肚发现没半点酒味,反而有一股腥涩、腐烂的味道,味儿差也就罢了,还呛,比烧刀子还厉害,烧得我嗓子眼疼。我一哆嗦,那白玉爵杯便从桥上掉了下去,摔入忘川河中。后来,我就直接回了鬼门关。我对天发誓,除了捡了个爵杯喝了点小酒别的我什么都没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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