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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的看了看那张仿佛万年不变的脸,程山水叹了口气,说:“看你这个样子,魔教一定认为你死了,不会再找你了。你的命是我救回来的,你以后,就是我的人了。这间屋子便是你的房间,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贴身侍卫。你伤还没好,先好好休息几天吧。我的房间就在隔壁,我会经常来看你的,过几天,你伤好了,我带你出去散散心。”顿了顿,他又一脸坏笑的说:“对了,刚才我喂你那碗汤,是我的独门□□,叫盈月销魂散,一个月内,若不得解药,便会七窍流血身亡,解药我会每月给你一次,你一定要听我的话哦!谁叫你问都不问,让喝就喝的!好了,你先睡一会儿,我要走了!”

望着那张俊美无匹,却透着忧伤的脸,山水竟是一阵心痛,透过那双墨绿色的眼睛,他知道,他心中定然在翻腾不休,他还太虚弱,他不要他多想,便伸手,点了他的睡穴。

天成本就没多少体力,再也无法抗拒席卷而来的困倦,沉沉睡去。睡着之前,他只觉眼眶一阵发热,似乎是陌生的,要流泪的感觉,却终究流不出泪来。

多少年没有流泪了?他早已忘记了,该如何哭泣。

第5章 岁月悠然

“真是的,个子这么高,肉怎么这么少!”

这一日,程山水恼怒的声音穿透天成的窗子,把外面树上的鸟雀都吓了一跳。

天成的恢复能力超乎他的想象,不到半个月,内伤外伤都好得没有一丝痕迹,程山水仔细查看了半天,终于允许他下床了。

其实这些日子,天成过得很是辛苦,他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每天窝在床上除了吃就是睡,竟是这么难受的事情,但他不恼,像是个极其懂事的孩子,因为他知道,程山水是为了他好,而且,这样从未有过的,不用流血的日子,对他来说,是多么珍贵。

看着程山水撅着的小嘴,他不说话,只是呆呆的望着自己身上的衣服,一副为难的样子。

程山水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的衣服天成穿着必定会短,所以他特地跑到那个个子比较高的手下那里,去找他的衣服,想着二人高矮差不多,天成穿着,必定会合适。结果,他把人家的屋子翻了个底朝天,一应细软都掏出来丢在地上,搞得那人还以为堂主要把他扫地出门,眼泪汪汪正要求饶时,才终于找到一套干净又好看的衣服,这会儿带给天成,却发现,短是不短,但是太宽松了,穿起来,简直跟身上披了个床单一样!

看来,那个手下太胖了!改天要他减肥!可是,个子高又瘦得吓人的,到哪里去找啊!程山水抱着脑袋想了半天,才终于拉起天成的手,斩钉截铁的说:“没关系,我们走!去一趟瑞福祥,要是那里没有合适你穿的衣服,我就把他家给烧了!”

瑞福祥是卖布料和成衣的铺子,是饮剑阁的产业,程山水作为商堂堂主,经常去巡视,那里的掌柜对他,可说是客气恭谨,不敢有分毫怠慢。

其实商堂和刑堂干的完全不是同一个事情,刑堂那帮人就是一帮大老粗,商堂却都是会精打细算的买卖人,像程山水这般奇葩,可以统管这两个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堂的人,饮剑阁数百年历史上,还是头一号。好在他能力很强,分明看他每天不干正事四处乱逛,却意外的,把两个堂都管理的很好,让人不由的不服。

正是由于他双堂主的身份,商堂中人才格外怕他,怕他哪天心情不好,把这些整日打算盘从不见血的商人给丢到刑堂去,那不是要了老命了!

那老掌柜看到程山水一副气鼓鼓的样子出现在他店里时,差点吓死,待听清了他的来意,方才反应过来,一面现场找出一套成衣,一面又拿出尺子,要给天成量尺寸。

他找得那套成衣很是合适,程山水撅了半天的嘴终于放松下去了,那掌柜刚松一口气,却因为帮天成量尺寸时碰到了他,被程山水骂了几声后,大气都不敢喘,站在原地犯难,不知如何是好。

当了一辈子裁缝,从来不知道,谁能在碰都不让碰的情况下,给人家量好尺寸!

后来,在程山水的授意下,他指挥,由程山水来量尺寸。好在程山水很是聪明,很快便把尺寸准确的报给他,那掌柜都连连赞叹,程堂主果然是天赋秉异,不光武功好,干什么像什么啊!

于是,程山水便掌握了一项新技能,帮裁缝店量尺寸。

当程山水从瑞福祥走出来时,真是高兴的满面春光,简直找不到北了。跟在他身后的天成一脸茫然,不知他为何如此抽风。

此时的天成,穿着一身玄色劲装,袖口和领口都雕刻着金色流云的花纹,将他有几分苍白的肌肤衬得更加洁白如雪,乌黑的青丝并未精心整饬,而是用丝线随意扎在脑后,随着清浅的秋风,在肩上轻轻飘荡。还有,便是那双墨绿色的眼睛,莹润有如美玉,幽深有如寒潭,明明不嗔不笑,却依然无端的,夺人心魄。

天成不知道,他就是程山水高兴的原因。

唉,就是太瘦。程山水回头看了他半天,实在找不到缺点,才低声嘟囔了这么一句。天成并未听清他的话,只见他眼珠一转,笑道:“走,我们去一趟齐氏医馆!”

说完,他拉着天成,到街边的小摊上买了两串糖葫芦,随手递给天成一串,说:“荣华街上有三家卖糖葫芦的,只有北面这家最好吃,你尝尝!”

然后,他们两个便一人一串糖葫芦,在街上晃晃悠悠的边走边吃起来,旁人看来,颇有几分弱智,但程山水却乐在其中,他说是要去医馆,结果却借口顺路(反正天成第一次来荣华大街,根本不知道路),去了小吃街,买了一大堆桂花糕红枣糕豆腐花什么的,大包小包的,拎到了齐氏医馆。

“呦,这不是程堂主吗?贵客啊!”

那医馆只有一个大夫,很是年轻,约莫也就二十五六岁,生得很是周正,也算是五官端正,眉清目秀,但是,他那身衣服,却让人觉得:这人是不是有病!

一袭挺好看的雪白衣袍,却在前襟上,绣着墨色的四个大字:我是断袖!

断袖本就是少数人群,容易被人误解歧视的存在,所以比较正常的断袖都是藏着掖着,生怕人家知道,也只有齐氏医馆这位齐大夫,能够把如此难堪的事情当成无上荣光,天天穿在身上炫耀。

这齐大夫,全名齐广袖,程山水一直觉得,他改名叫齐断袖算了。

好在这位齐广袖,虽然人很是抽风,医术却是极好的,可以说是方圆百里远近闻名,所以齐氏医馆里,终日门庭若市,看诊的人都排着长队,一边感叹此人有病,一边又期望他可以治好自己的病。

程山水和他较为熟悉,便是因为,他们经常在医术上相互切磋。程山水虽然聪明,但医术这门学问,毕竟不是靠背书便能成就名医的,像齐广袖这般天天看病之人,经验显然比他多得多,所以程山水经常闲来无事,带点吃的,向他请教。

他每次来都带点吃的,并不是送给齐广袖的,而是自己一边跟人家聊天,一边吃的!他是明知道齐广袖不喜甜食,才每次都买些甜食,假装送他,结果都进了自己的肚子。

今天,齐广袖百忙之中扫了一眼,发现他买的吃的,有点多,再扫一眼,便发现他身后还跟着个人,他有些奇怪,程山水向来独来独往,从未见他带人来这里,好奇之下,再扫一眼那个跟班,这目光,便再也收不回去了。

“程堂主,你这跟班哪找来的!真可谓是玉树临风、玉质天成啊!敢问这位小哥……”齐广袖一脸激动,一双眼睛盯着天成,滴溜溜的转,就差往外冒桃心了。他是断袖,见到清秀点的男人就激动,而此刻的天成在他眼里,那何止是清秀,简直是终极梦想啊!

然而,他满心激情,却被程山水一句怒喝给打断了:“滚,他是我的人!你若再敢这样盯着他看,我就把你两颗眼珠挖出来!”

一句话把齐广袖打蔫了,挖眼珠什么的,别人说一般都是吓唬人,但从刑堂堂主口中说出来,还是有几分可信度的。而且,他从未见过过程山水如此护着一个人,但作为资深断袖,他不甘心就这样饱饱眼福都不行,便一边低头继续诊病,一边问道:“程堂主,此来何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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