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了,你不用来找我,我会去找你的,不管你到天涯海角,凭我们的鼻子和眼睛,总能找到你。”
袁朗又想起那天晚上分手时高城回头冲自己的一笑,现在他才明白缺了点什么,高城那时候没有说再见。
三个月后,一队日军趁着太阳还没出来的时候便整装出发,经过租界岗哨,出示了证件和文书,正式进驻租界。
他们的步伐将租界内的居民从睡梦中惊醒,人人不敢开门,只是从窗户里向外张望。
许三多推着三轮悄悄远离了日军将要经过的街道,上车远去。
史今正在教堂的院子里教一群孤儿们识字,伍六一进门后将纸条塞给他。
吴哲仍在花店忙碌,齐桓拉着棺材穿街过巷。
古玩店的密室内,铁路将一纸文书递给成才,对他说:“从今天起你正式成为军统上海站的特工,你的代号是胡杨。”
成才的领带上别着袁朗从高城手中接过的领带夹,他看过之后将文件还给铁路,铁路就着桌上的油灯将其烧毁。
袁朗穿着平时那身招牌似的白西装,站在街口,点燃了一支烟。
【正文完】
番外 第1章 八千里路云和月
我叫成才,但这不是我的真名,我的真名叫胡杨。
我出生在一个小山村,我爹曾经是富甲一方的财主,本来我会在那里长大,到16岁家里会给我说门亲事,找个邻村财主家的女儿给我做媳妇,过门之后要是她生不出儿子,那就要娶个二房,我爹就有二房,但我不是二房生的,我娘在她四十岁那年有了我,作为小老婆的二房反而没能再给我爹添一儿半女。
后来我没能娶上媳妇,16岁那年家乡有一些人宣传什么无产主义闹暴动,搞革命,打土豪分田地,把我们家的田占了,房子也占了,我爹娘被揪出去任人唾骂捶打,有人在宣判大会上宣布他们的“十条罪状”,然后推到河边小树林里枪毙。
我就这样成了孤儿,也成了穷光蛋。
村里以前都怕我的孩子都敢欺负我了,我发现其实我竟然根本打不过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他们曾经假装害怕我是因为我家是财主。
我成了流浪儿,只有许佃户家的小儿子许三多对我还和从前一样,还是冲着我笑,被我挥一挥拳头就吓得要逃,还会在我没饭吃的时候偷偷塞给我半个高粱饼子。后来我问他,为什么要对一个动不动就欺负笑话他的人那么好,他说我让他叫我成才哥,所以我是真正跟他亲的人。在他眼里,我可能永远都是成才哥,我头一次听到这样的解释,虽然不信,但是又由不得不信。
据说后来闹暴动的红色军队被政府军给打跑了,于是富人们重新夺回威严和生杀大权,只是我没有看到这一天,17岁那年我和许三多离开家乡,随着大队的人流,盲目的漂泊到上海。
起因只是由于吃不饱,红色军队占领了村子可没过多久开始内乱,上面派下来一些领导人把很多参与搞暴动的元老们屠杀殆尽,残酷程度丝毫不逊于政府军对他们的围剿,于是风声鹤唳、人人自危,青壮男人被杀了大半,田地无人耕种,又逢灾年,于是遍地饿殍,民不聊生,我和三呆子商量好要出去谋生,于是背着他爹,找了个没有月亮的晚上,深一脚浅一脚跑出了从未离开过的家乡。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去。
上海很大,大到让人觉得你永远走不出她的地盘,上海其实也很小,小到以我和三呆子口袋里那几个铜板,只能呆在棚户区深处最小最窄的房子里,挤在一张床板上勉强度日。
一开始我们找不到活儿干,只有在码头上做苦力,三呆子个头小,可很有力气,一天下来比我多挣一倍的钱,我是个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的,扛了两趟麻包肩膀就疼得要命,只好坐下来喘气,于是我挣的那点钱只够买一个馒头,三呆子买了两个馒头一定会分给我半个。
码头的活儿不是天天有,薪水少得可怜还要孝敬老大,青帮洪帮斧头帮,大大小小的帮会势力将偌大的上海瓜分成零散碎片,我们只有在这些碎片的缝隙里存活,举步维艰,有时只能饿肚子,喝凉水,看着邻居家里的炊烟闻着隔壁锅里的香气,躺在床上做白日梦。
我决心要赚钱,要出人头地。有一天路过租界的夜总会,看到墙上贴着招聘服务生的启事,就大着胆子去试了试。经理嫌我土里土气,但是看在我长得不错的份上,留下了我。后来我又找了个机会,把三呆子也弄了进来。
当服务生不用累得浑身臭汗和在睡梦中胳膊腿抽筋,但是那并不是轻松的工作。我们只是穿了一身体面些的工作服,伺候各色各样难伺候的先生太太,客人们大部分都不讲道理,他们觉得花钱的人永远有道理,于是我们永远没道理,永远必须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三呆子对这些似乎没有太多感觉,他总觉得能在这里工作已经是天堂,眼睛向下看,和那些吃不上饭的小乞丐比起来我们是幸福的贵公子。
我和三呆子完全不一样,我可不想一辈子就这么过下去,人活一辈子总要有一点成就,即便不是大富大贵,起码也得衣食无忧,没本事的人还能盼点什么呢?
在发愁如何出人头地的时候我认识了袁朗。这家伙没我长得好看,个子也没我高,用我们领班的话来讲就是瞧不出他哪里值得太太小姐们如此着迷的,然而就是有很多小姐太太为他着迷,甚至争风吃醋。另一些小姐太太会冷眼瞧他,从牙齿缝里挤出一两句不屑的言语,可是她们看他的目光都是钉子一样的,恨不得钻进他肉里,那是一种得不到的嫉恨,或者说,自命清高。
因为袁朗是个专门陪女人找乐子的男人,跟我们夜总会的舞女一样,我头一次听说这种行当男人也能做,并且能做到身价不菲的地步。袁朗浑身上下的穿戴无一不是上海滩数一数二的顶尖货色,年轻的年老的、富商遗孀名媛闺秀们,不管是真的寂寞还是要赶时髦,都会一掷千金的在他身上投下自己的一标,原因无他,听说和袁朗在一起就能给她们带来快乐,肉体的精神的,当年我才不懂什么是肉体什么是精神,我只看到袁朗吃喝穿戴行动坐卧都是我的梦想。
于是我对他死缠烂打,点头哈腰,阿谀谄媚,想要求他教我如何做一个受女人欢迎的“小白脸”。可他似乎对于三呆子更感兴趣,从不掩饰对那根木头的喜爱和对我的不屑,没关系,我知道做他那一行许三多下辈子都没希望的,早晚我都会成为袁朗的徒弟。
后来,等我真的成为他徒弟的那一天,我才发现,我一直在追求的东西,原来根本不在他那里。
袁朗表面上是个靠女人吃饭的面首,实际上的身份是军统局设在上海站的特务,并且在上海沦陷后,成为站长手下得力干将,特别行动队队长。
我凭着杀死一名日本奸细而得到他的信任和赏识,由于许三多的原因,我险些与后来的命运擦肩而过,不知道这样是不是最好的选择,当他故意让我将从德国女士那里取走的包裹打开来看的时候,只是想要试探我,如果我真的想将这些能够证明日军侵华暴行的照片去送给那个奸细的话,埋伏在废弃工厂外的齐桓会立刻一人一枪将我们击毙。
事实证明,我注定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当我打开铁盒发现照片的时候,我看见了我自己和许三多,我们被绑在木桩上做靶子任日军士兵比赛刺杀,我们被割下头颅吊在绳子上作为战利品展览,我们被炸成四分五裂的残肢断臂和骨头内脏,散落在一个我没去过的城市街头,我们的血漂在长江里,和着浪花拍打堤岸,我们的身体被无数子弹洞穿,被丢进土坑里活埋,我们的妻子被剥光衣服轮番强奸,我们的孩子被挑在枪刺上四处招摇,如果我在家乡看到的政府军与革命军的自相残杀是一种残暴,那么照片上的场面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地狱。
恶魔制造了地狱,上海沦陷时我们便见过恶魔,被扇过耳光,也被盘剥过财物,我也见过有人因为拒不交出手指上的金戒指而被刺死,如果一个人的血足够染红他脚下的土地,那么照片中的血已经遮漫了天空,浓烈到能够渗入眼睛。
我生平第一次杀了人。杀人很简单,只要你有足够的恨和恐惧,我不清楚当时我杀死那个日本奸细的时候究竟是恨多一点还是恐惧多一点,我只知道我不怕杀人,从来都不怕,只要杀的人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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