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羡大概并没有怎么来过肯德基,这个常年在大街小巷无限刷存在感的外国快餐牌子,对他来说却只闻其名不知其味,因为不健康,莫佞并不会想到带他来吃,他自己也不会开口提。
如今新奇劲一上来,加上本就已经饥肠辘辘,莫羡吃得有些狼吞虎咽,说是风卷残云也丝毫不为过,他吃到一半才惊觉自己有些吃得太放肆了,抬头有些小心翼翼地看言晏,却见对方拿着杯可乐咬着吸管,几乎是有些纵容地,把自己面前的那份汉堡推到了他的眼前。
莫羡有些瞪大了眼睛,结结巴巴地说:“你…你不吃吗?”
谁知言晏只是从汉堡底下抽了张纸巾递了过来,他停下了咬吸管的动作,转而撑着下巴,口气夹着种恶劣的笑意:“看你吃成这样我就饱了。”
莫羡后知后觉地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嘴,才发现嘴边糊了一层油,他有些脸红地接过了言晏手上的纸巾,快速地擦了擦嘴,却并不感到窘迫,甚至腼腆地笑了笑,显得有些不好意思。
言晏包容地摇了摇头,接着转头看向了窗外,这家KFC位于一个十字路口的交界处,透过二楼的落地玻璃,能看见对面马路上的霓虹斑斓。言晏一手撑着头,另一只手百无聊赖地晃着可乐杯里的冰块,眼神顺着远处的车流滑来滑去,接着视线突然定在了马路对面的某一点上。
莫羡这时正好抬头看见言晏的动作,也跟着愣了愣,他见对方的眼神长久注视着一点,始终平和的嘴角泄出了一点温柔的笑意。
于笠初出了医院正好收到言晏的微信消息,他这一天被他那便宜亲戚折腾地够呛,肝功肾功血糖血脂血尿常规心电图内科外科轮了一轮,连眼耳口鼻都全过了一遍,其实他大可以敷衍了事,但本着职业良心,怕漏查什么病因,还是负责地给他全查了一遍,结果查下来还是那些老问题,三高,以及长期酗酒导致的肝硬化,从前这人来检查的时候肝硬化还没有如今这么严重,结果这人当时听了以为自己没大事,照旧天天酒坛子里泡着,这会来了听说自己病情加重,还抱怨医生给开的药没点卵用,只知道坑钱。于笠初只能笑着全盘接收,心里权当他放屁。
最近的几件糟心事一下凑到了一起,再加上他这会发现自己今晚还要一个人吃饭,顿时觉得人生艰难,身上都是冰冷的现实戳出来的窟窿,于笠初站在原地委委屈屈地顾影自怜了一会,接着就抬了脚直接往不远处的肯德基走。
他走进KFC直接外带了一个全家桶,接着提着一个大袋子走到了马路对面——那里长年有个乞丐在路旁的花坛边驻扎,路况不忙的时候,路过的行人会向他扔下一些钱或者食物。
这会临近下班高峰的尾声,呼啸的车流从机动车道上飞驰而过,于笠初提着全家桶站在了花坛边,在乞丐疑惑的目光中伸出袋子商量道:“我把这袋吃的给你,你让我在旁边发会牢骚就行,你什么话都不用说,就听着我说就行,怎么样,很划算的买卖吧?”
接着他也不管对面的人听没听懂,直接把全家桶塞进了对方的怀里,然后在旁边的花坛边蹲了下来,像打开了话匣子似的噼里啪啦地自顾自就说了起来,他先是把那个不知道是个什么玩意的马鸣吐槽了一遍,接着又反思了一下自我,重复了几个来回,接着开始回忆起自己拖着残臂跑断腿的一天来。
而等言晏带着吃饱喝足的莫羡出来走到马路对面的时候,正好听见不远处的人摇头晃脑地蹲在花坛边自言自语道:“你说这一天到晚的都是些什么人啊,脑子怕不是进了太平洋吧,喝酒喝出个肝硬化,不好好戒酒保命,居然抱着酒瓶子骂我的药不好,我还觉得他应该用福尔马林洗洗脑子呢,肝都要废了,告诉我药不吃了,他老婆给他买了两箱保健品,吃完就能还他一个铁打的肝,我呵呵呵,只能给他鼓鼓掌,我有时候真不明白自己学医到底是干嘛来了,你觉得在家躺躺就能好的病,来医院折腾我干什么呢?都是神人吧,磕两箱保健品他就能飞升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他顿了两秒,开口道:“人搀着不走,鬼牵着直跑。”
言晏听着这句终于忍不住地噗了一声,接着捂着肚子就蹲了下去。
“——哈哈哈哈哈哈哈。”
于笠初闻声转头诧异地看过来,见是言晏一下便愣住了,然而等他直愣愣地看着言晏就这么蹲在地上笑了整整一分钟后,他突然间脑海里只剩下了一句话:又疯了一个。
于笠初此刻倒完了苦水,觉得神清气爽还能再对着奇葩笑五百年,回头看见那乞丐吃着原味鸡压根连个眼神都没分给他,他见这人吃鸡的动作还相当小资,骨头都被嘬干净了被整齐地码在一边,看起来就是经常干这种技术活。于笠初一瞬间感慨万千,觉得自己哪天要是辞了职,当个乞丐说不定也很有前途。
成人社会负能量爆炸,饶是于笠初这种性子也无法做到独善其身,现实诸多无奈,虽然他可以对着祁闻言辞犀利,视马鸣为空气,按心情对着小齐耳提面命,能对一些事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却无法抵御所有的不平,他照旧会被病人家属指着鼻子谩骂,照旧会被上级一个决策否掉自己的努力,照旧会因为病人的神级逻辑气得跳脚,他不是毫无所谓的,他不愿对着熟人背后说人小话,却也得允许并原谅他用这种方式发发牢骚,虽然让人直接目击现场确实有些破坏形象,不过于笠初一向看得开,所以并不觉得难为情。
“笑屁,你怎么会在这里?”于笠初问完正好看见了言晏身后的莫羡,他瞅了眼小孩手上的打包带,心里了然,转头对言晏接着道,“呦,挺巧,你也吃的肯德基啊。”他并没有问莫羡此刻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谁知莫羡不知道哪来的勇气,他提着一个打包带——里头是他没来得及吃完的鸡翅,接着凑上来对着于笠初的手问道:“于叔叔,你的手怎么了?”
于笠初听完看了眼自己的胳膊:“啊,你说这个,前几天路上遇到有人被劫道,英雄救美来着,不小心被刀划伤了,不碍事,没几天就好了。”
而此刻那位被英雄救了的言美人正收了笑声站起了身,对于笠初这种模糊概念的行为表示了默认。
莫羡正沉浸在法制社会竟然有人敢明目张胆劫道的震惊之中还没有回过神,背后却随即响起一道有些熟悉的声音。
“不是吃肯德基呢吗?怎么跑到这儿来了。”
莫佞刚忙完医院的事,这会才下班准备来接莫羡,他之前接到言晏的电话,知道莫羡翘了晚自习去了言晏的书店还着实惊讶了一下,言晏在电话里告诉了他莫羡受伤的情况,并说一会带莫羡去吃肯德基,让他忙完了就来把孩子接回去。
莫佞这会接到了人,又略微和言晏他们闲聊了两句,接着才说道:“我这就带莫羡先回去了,今天谢谢你们了,我这周日早上有点事要回趟老家,莫羡的辅导我和笠初他妈妈那联系了一下,定了明天莫羡他们学校补课结束后去,周日我就没有办法去接孩子了,他要是乐意,应该会自己去书店玩的,到时候言晏你帮我照顾一下,回头我请你吃饭。”
两人听了便点点头,告了别后莫佞便带着莫羡离开了,等莫佞他们走了有几分钟后,于笠初才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一个激灵弹了起来:
“遭了!忘封莫羡的口了…”
这话说完还没过24个小时,隔天的周六晚上七点,于笠初就接到了一个电话。
他看着来电人上显示的“常晚”二字,最终有些无奈地捂住了眼睛。
第23章
于笠初就这么被常晚一个电话拎到了工作室,言晏听说后执意要跟着一起去,说要去赔个不是,毕竟人家的宝贝儿子是因为自己才受的伤。
于笠初也没阻拦,隔天便见着言晏提了两盒礼品下了楼,接着开车载着于笠初就去了工作室。
甫一进常晚的办公室,里头原本坐在办公桌后的人立刻站了起来,接着绕过办公桌就朝他俩快速走了过来,然而言晏预想中劈头盖脸的质问却并没有发生。
只见常晚上前先是抬手狠狠糊了一把于笠初的头发,接着笑道:“行啊小子,够热血的。”接着又转了副表情嗔怪道,“受了伤也不知道告诉我,怎么着也让你妈我拿着这事四处吹一吹啊。”
言晏的眼角随着常晚的话微不可见地抽了抽,他现在大概是明白于笠初这种传奇的性格是从哪里遗传过来的了。
——遗传学,妙不可言。
常晚说完这番开场白后才将目光落到了一旁的言晏身上,接着没等言晏开口自我介绍就抢先一步道:“这就是言晏吧,你爸和我们家都是认识的,当初你要租房间出去的消息还是你爸告诉于笠初他爸又由他爸告诉于笠初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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