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
“猫肉不是很难吃吗?”
“顾大少爷,不要告诉我你没听说过龙虎斗这道菜。”庄锦摇了摇头,“你知道路边摊的羊肉串为什么那么便宜吗?因为主料不是羊肉。”
“猫……肉?”
庄锦没有回答。
顾钦自己上网看,果然找到了新闻,无良商贩将猫肉浸在羊尿里,泡出羊腥味后制成肉串贩卖……这都是他的生活圈子里接触不到的事。顾钦心情复杂地关闭网页,看向庄锦。
青年的侧脸,在夕阳的余晖下如此完美,他天生就该站在光里被众人赞叹,为什么看到的却总是黑暗?怎样的生活和经历,造就了现在的他?
很多故事,都是由好奇开始的。
而顾钦对庄锦的好奇,从知道这个人存在的第一天起,便未曾断绝。
晚霞更明艳。
顾钦蹲下来,试着去摸白猫,猫咪灵巧地躲开他的手,跃入同类间吃起猫粮来。
顾钦:“……”
他这次学会了提前询问,“如果发动爱猫人来收养它们呢?”
庄锦再次摇了摇头。
“人类养育宠物,总是盼着它对自己亲近的,但流浪猫很难养熟。等到主人耐心耗尽,或者干脆是猫这方一去不回,它们又会重新回到流浪的状态。”庄锦淡淡道,“人们以为猫总有一天会被自己的付出打动,只不过是一厢情愿罢了。”
“在小猫出生后一到两个月之间,如果频繁与人类接触,并受到人类的善待,就会在日后亲近人类;而如果在这段时期没有遇到人类,甚至遭遇人类的恶意,那么它终生也不会放下心防。”
“流浪猫多是后者。”
“人类已经失去了驯养它们的唯一机会。”
庄锦的话,似乎从未这么多过。
琥珀色的眼眸看着身旁的人,在夕阳的最后一缕光辉下仿佛有碎金在闪烁,顾钦忍不住反驳:“刚才那只白猫,明明很亲近你……”
“大概是因为,我跟它很像吧。”这句话很轻,倏忽消散在风中。
“你说什么?”
“没事。”
“……”
不干不脆的模样,真是讨厌极了。顾钦烦躁地看了庄锦一眼,最终决定眼不见为净。
“‘对我来说,你还只是一个小男孩,就像其他成千上万个小男孩一样没有什么两样。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只是一只狐狸,和其他成千上万的狐狸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会互相需要了。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
猫粮被流浪猫瓜分完毕时,这段话以诗歌般的韵律被念出,庄锦带头向着跑车走去,问道,“你读过《小王子》吗?”
“读过。怎么了?”
“没什么。”庄锦行了个绅士的礼仪,“开车吧,我的小王子。”
“……”
阴阳怪气!
顾钦再次怀疑自己有病,为什么要上赶着来伺候这种养不熟的家伙?!
跑车划出个流畅的弧线,驶向街道。
顾钦不知道的是,在他无法看见的角落里,庄锦看着他的眼神,有多么柔和。
在地底被救出时,是庄锦的又一次“新生”,而在疗养院的三年,正是“小庄锦”能够被“驯养”的时间……
——真狡猾啊,你驯养了我。
作者有话要说:
庄锦:小钦的爱称——趁虚而入小王子。
顾钦:这算什么鬼爱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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