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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的萧瑟的寂寞就是那种饱胀感的来源。凤绢想到了一只狗,一只不叫小鹦鹉的狗,但是和小鹦鹉一样,爱摇尾巴,脾气活泼到暴躁,爱咬人,被打了会躲好的小狗。仇燧的哭声像是戴着面具的电焊工手持电焊枪发出的声音,让人很难不捂上耳朵,或者去捂上她的嘴。仇燧的哀愁无处发泄,只能以哭声穷凶极恶地散发出来。明亮的夜空,如同太阳一直没有落下,这样的光线,足以照亮人记忆的黑暗之处。凤绢看着跪在地上抓着胸口嚎哭的仇燧,对她说,“我也养过一只狗……告诉你,我也养过狗啊!哭个屁,我说我也养过狗,你听到了吗?”

仇燧的脸颊抖得像沙皮狗般皮都松了!凤绢喊着,“我养过的狗也乖!给他吃饭他不会要求一定要吃肉,让他不要叫了他就不叫了,乖吧!我抱它回家的时候它还是只小狗。小狗很可爱啊,老是跟着我,我吃什么都分它一点。看不到我,它就直叫。我养的狗叫茄子花。嗯,因为他长得像奶牛,白底黑花,也不知道是黑底白花,黑得发紫,挺可爱……”

仇燧大哭不止,眼睛疼痛,喉咙嘶哑,“……为什么,要杀我的小狗……”

“我说过了,因为狗贪得无厌,狗对人是个负担,它们比人更需要爱,而且不懂得退步。如果你对它好就直对它好。狗会因为你对它冷淡了而生气,情人都允许分手,狗连分手的机会都不会给人。”

凤绢恶狠狠地说。“我养了五年的狗它还死了,细小感染。成狗抵抗力还这么差,真是可恨!”

“你要带它去打疫苗啊,要在它还小的时候预防啊!你为什么不那样做!你是个不负责任的人!混蛋!”

凤绢直接一枪射在跌跌撞撞瞎子跑步般的仇燧身上。“有胆你再说一遍?混蛋?我叫你评价我的行为了吗?你有资格说我混蛋吗?信不信我直接灭了你啊?拜托,我手可有枪,不想活了你再说一遍啊!”

路灯的光固然强烈,然而不能辐射到桥下,那些光畏水,靠近水面就隐匿无踪。在水中,直挺挺浮着一个人。她迷迷糊糊地嘟嚷着,“什么声音啊,这么吵!”

君田珮做了一个很混乱的梦,然后,梦里还特别冷,好像是冰天雪地,雪花像脸盆那么大,冰雹像铅球那么重。她梦见自己追着一条狗,追到一条红线前,狗突然回身,向她扑来。她慌了,转身就逃,从人追狗变成了狗追人,那条狗边跑边叫,却并不是赶尽杀绝的凶叫,而是像小奶狗那样“呜儿呜儿”地叫。这导致她忍不住回头去看,待看时,狗却又发出了人声,以毁天灭地的气势喊着,“好疼啊!疼疼疼疼!屁股疼!”

在这儿介绍一下君田珮。她是一个,特别耐冷,特别耐热,不挑食,不爱笑,不喜欢跟人客套,脾气不太好的女生。

醒来后君田珮发现自己竟然躺在河里睡着了。她七手八脚地拍着水站起来,抹了一把脸骂道,“什么声音啊!……怎么有人在哭?”

她爬上岸,梦里的严寒在现实里,根本不存在。君田珮想,为什么我会睡在水里?……想到的答案是好像刚才太热了在水里洗澡来着,洗着洗着睡着了。发现了这个事实真相后,君田珮往桥上看去——桥上好像在搞什么联欢活动,比酒店大堂还要亮。也可能刚刚那儿爆炸了一颗□□,或者起火了……

什么时间了?

君田珮闻到一种淡淡的香味。那种味道介于血和铁锈之间。她发现这股味道来自自己的衣服。低头看,发现自己鞋子上缠了一片已经整个儿快锈成红色的的铁片。君田珮很佩服自己的嗅觉,抬脚将铁片踢回了河中。她沿着一个水泥斜坡爬到了桥上,差点被路灯光晃得掉下去。这一片的灯怎么这么亮?

身上沾着一根水葫芦的君田珮从水里钻出来,看到桥边两个人。她总算找到了梦到发人声的狗的原因。看着地面上一大片怪怪的,红色又不是全是红色的东西,君田珮蹲下身子。

情况好像不太安全呀,先观望一下,等会儿出去不迟……

她趴在斜面上,只露出半个头观察着那两个人。君田珮目测自己距离其中一人大概连百米都不到,她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过觉得那个女生满脸戾气,还是小心为上……

第78章 残忍

“因为你养过狗所以你要杀了小鹦鹉?”

仇燧的头快要痛炸了。心呢?心疼啊,心疼透了。小鹦鹉死掉了!仇燧望着眼前的事实彻底有一种想昏倒的感觉。小鹦鹉!鹦鹉!我的小狗!多喜欢我的小狗啊!为什么,为什么小狗会死掉了……

心疼得像心脏病发一样。什么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事。为什么会死呢?是用枪打死它的吗?为什么会不见了?小鹦鹉不会再走路了?狗,那条狗,它并不是我的,那时候,甚至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是捡到的……不,是别人送给我的……那条狗,只是我给它起了名字叫小鹦鹉而已,至于它和我有什么关系,我真的才认识它一天而已……我不知道我给它洗过澡跟我爱它有什么关系,狗……狗它也会爱别人的,不是吗,但是那时候,它,它只认识我,只对我摇尾巴……

“看你一脸失魂落魄的样儿。傻逼。狗就是机器。一台被写入了讨好人的机器。因为跟着某个人有肉吃,有地方住,所以狗忠于人。我不是告诉你我养过狗吗?我待它很好,也没亏待过它。其实狗用看起来充满爱,信任的眼光看你,它不过是为自己找一个可以容身的地方而已。狗又怎么了?”

凤绢看着地面上沾着血的毛,仇燧跪在那儿,哭着以头抢地。她想撞死就撞吧。凤绢将枪口对准了她,不想开枪,只是觉得这个姿势很爽而已。

有枪在手就能杀人。就可以杀掉看不爽的任何东西。不管是狗还是猫,或者人。人不能被任何东西束缚,街头广告上也这么说,滚它的束缚,我是被束缚得太久了。欠死的人,就要用枪全部一片片扫死……

“小鹦鹉是我的狗,它是喜欢我的,它只喜欢我!但是我没有保护它。你用枪把它打死了!”仇燧狂喊着撕扯头发,扯下了一大把,满脸的鼻涕。凤绢朝前踢了踢,几根狗毛轻飘飘飞了起来。春天的柳絮如同宠物狗脱落的毛,凤绢想到了这么一句。

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响了起来。“这是什么人呀!忍不了了!”

君田珮从斜坡跳到了桥面上,直奔凤绢。

“别动,再跑就打死你。”

凤绢有恃无恐地举起枪。君田珮不得不站住。这眼神看起来大概有神经病。君田珮冷冷地看着她,琢磨,正常人不会拿把枪随时准备射击的。

“不是比赛吗,还可以拿枪啊。”君田珮往旁边看了看,举起双手。“为什么我就没发到枪呢?人人都有吗?”

“想得美。如果大家都有枪,那分胜负就变得很容易了。所有参赛的人都会很快死掉的。”

凤绢笑着将枪口朝上,缩回手臂。“你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啊。枪在我手上,我可以随时打死你啊,记住。”

“不会自己看牌子吗?”

君田珮指着自己胸前的号码牌,凤绢念了出来,“广闻五号?”

“对了,我是来参加比赛的。你是……”

其实君田珮看到了凤绢手臂上的号码牌。按规则应该是佩戴在左胸上方的,但是这个用枪威胁她的女生自说自话地将牌子别在手臂上,好像小学班干部,又好像家里死人了戴纱布一样。凤绢轻蔑地说,“农村里来的广闻学生啊。看你穿得这么破破烂烂,果然是个乡巴佬。”

君田珮抽动了一下嘴角。她看向仇燧,仇燧还在那儿扯头发,用力地跟自己的头皮过不去,像想把头揪下来似的大哭大叫。君田珮对凤绢道,“那你们东郊的都是高贵的城里人喽。很高兴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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