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陌到这个花店半年后,某天,他和老徐坐在店门口的台阶上喝茶,老徐忽然一拍大腿:“沈陌,我想到了,为什么我们的店生意不好。”
沈陌白了徐天一眼:“难道不是因为你这个老板太懒吗?”
徐天一副孺子不可教也的眼神看着沈陌:“不不不,你看,我们店只有两个人,所谓‘三生万物’,所以,我决定再招一个人。”
沈陌觉得徐天简直败家的可以,他哼哼两声,说道:“店是你的,随你,不过薪水不许降。”
徐天拍怕沈陌的肩膀:“不降不降,再找个人分担工作不好吗?高兴点,□□ile~”
招聘启事贴出后,断断续续来了好几个人应聘,大多数是小姑娘,也有少数几个年轻的小伙子。徐天都不满意,问他想招个什么样的店员,他只说看眼缘,这种把招员工当作相亲事业来干的做法沈陌只觉得十分感人,想说句谢谢您老当初看上我。
就在沈陌已经不对徐天能再招到人抱希望时,店里来了个年轻男人。进门后刚说了八个字:“我叫温晏,我想应聘。”老徐立马拍板,就他了!旁观者沈陌对此表示理解,毕竟,这也是他二十多年来接触过的长得最好看的大活人,套用徐天有一天晚上喝多了时调戏温晏的话:“你是韩子高转世吗?”
等到共事几天后,沈陌和爱貌不爱财的老徐就发现了,“温子高”就像是供在桌上的玻璃器皿,美则美矣,无魂无神。忙碌时,温晏也跟着不辞劳苦,搬上跑下,但更多的闲暇时分,他就安静坐在花店角落,不笑不说话,一双漂亮到摄人的眼睛黯淡无光。美人空余了皮囊活着,没有心。对此,徐天悄悄对沈陌评论说:“人品没问题、干活不偷懒就行。就算是行尸走肉,也是块漂亮的精瘦肉。”
徐天的话不无道理,自从温晏来了之后,小小花店三个帅哥一杵,来买花的小姑娘一波接着一波,营业额直线上升。徐天对此并不高兴,因为妨碍了他没事就溜走消遣。沈陌也不高兴,因为人来得多他翻译思路屡屡被打断。至于温晏,无所谓高兴不高兴。
端午那天晚上,三愿花店早早关了门,三个人凑在一起吃了晚饭,沈陌泡了壶茶、徐天带着酒,拉上温晏坐在门槛乘凉。依旧是徐天和沈陌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温晏在一旁静成雕像。看着星子铺满天空时,徐天忽然开口对他俩说:“要不咱们聊点深入的话题,聊聊和前任为什么分手吧,沈陌你先说。”
沈陌喝着茶,含糊说了句:“凭什么,你先说。”
“那就猜拳。”
“猜就猜。”
徐天和沈陌自动略过温晏,通过猜拳确定了第一第二的次序。沈陌输了拳,笑了,看着杯子里的茶叶起起伏伏:“我想形婚,所以他不要我了。”这话说出来就算变相出柜了,连万年枯井的温晏都转头看了他一眼。徐天一愣,随后了然一笑,冲沈陌举了举手里的酒杯:“敬渣男。”沈陌拿起茶杯:“渣男先干为敬,该你了。”
一只蚊子在三个人之间飞来飞去,嗡到徐天那,被他一掌拍死在手心,他拿酒冲了冲手,轻描淡写地说:“他想替青梅养孩子,我就不要他了。”这句话要发散起来信息量有点大,徐天索性在自己和沈陌之间画了条等于号,听者瞬间恍然。徐天把目光投向远处灯火通明的街巷,喃喃道:“他想干的,我偏不喜欢。我不拿感情来压他,他也压不了我。”沈陌不知该说什么,依旧以茶代酒,与没爱心先生互饮一杯。倒是旁边的温晏,突然低声开口,声音轻到几不可闻:“我也不喜欢......小孩子,我也不喜欢。”
轮到温晏时,他垂下鸦羽般的睫毛,意料之中地只淡淡说了两个字:“忘了。”相处久了,沈陌和徐天对温晏多少带上些纵容,并不以为意。徐天抬起手捏捏温晏的后脖颈:“老弟,凡事向前看。哪天能把让你过不去的事说出口了,你才算活过来了。”
这一晚,三个大闲人坐在一起,偶尔起个话题聊聊风月,更多的时候则各自沉默,把千种心事消散于杯中茶、樽中酒。
第二天是周四,沈陌抽空去大姨家看老娘,得知了一个新鲜出炉的消息:“林亦奇和罗茜子要结婚了。”没两天,沈陌就接到了林亦奇的电话,他们在北京办了一场,下周要回苏州罗茜子的老家再办一场,邀请沈陌参加。对于林亦奇终于修成正果抱得美人归,沈陌真心替他高兴,断没有推拒的理由,并再三保证会包一个大大的红包以抚慰林亦奇之前被沈陌气得吐血的心灵。放下电话,沈陌意识到一个他想要逃避,却更想知道的问题:肖绎,会来吗?
作者有话要说: 章末副副cp小剧场:
天水:“嗯嗯粑粑要见到后妈了吗。”
汤圆:“江南的风,朕喜欢。江南的猫,朕更喜欢。”
铅球:“我想汤圆哥。喵~”
第32章 所谓旧情人
很快就到了林亦奇办酒席的日子,婚礼当天,既不需要参与接新娘、又不需要协助迎宾的沈陌依旧起了个大早。从前一阵在电话里听携任纪斌参加了北京场婚宴的任宏说肖绎是伴郎的那天开始,沈陌就开始失眠,一颗心悬着怎么也落不了地,满身满脑写满一个“怕”字。前一天,他甚至编辑好了短信,找借口解释无法参加婚礼的原因。失眠了大半个晚上后,短信没送出去,婚礼还是得去。
站在穿衣镜前,沈陌打量着镜子里一身休闲装的青年。干净利落的短发、瘦削白皙的脸、虽然略显倦意但还算有神的眼睛,唯独唇色过浅,配在脸上显得有些寡淡,使劲抿一抿,挤出一丝血色便好多了......这个形象见前男友,希望不会被对方嫌弃当年瞎了眼。
沈陌陪着张凤慧到了婚礼酒店,宾客已经三三两两到了不少人,其中有很多是张凤慧多年不见的老街坊,今天难得在小辈的婚礼上碰到,很快就重拾旧交聊得热烈。沈陌年少离家,走得太久,对童年时认识的大伯阿姨、同龄伙伴已经基本没有印象了,融不到宾客彼此欢谈的氛围,出于某种原因,又不敢去找林亦奇,索性到酒店外的花园里独自闲坐,看看手机新闻,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才晃晃悠悠往雅间走。刚一进大厅,就看到张凤慧正在雕龙圆柱旁和一个穿着西服的高挑男人说话。
沈陌迈出去的脚瞬间停在半途,他涌上来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转身、跑掉。可惜脑子转的比行动快,身体还未来得及扭转方向,就先被亲妈看到了儿子,那个男人循着张凤慧的目光转头看过来,一双熟悉的丹凤眼正对上沈陌的视线。
沈陌怔愣在离肖绎几米远的地方,隔着两年的光阴,斯人风采依旧,眼中却多了诸多难以道明的情绪。参加婚礼之前反复心理建设积攒起来的勇气早在看到肖绎背影的那一瞬间便土崩瓦解,丢盔卸甲的某人没能留意到对方也并非云淡风轻,不顾张凤慧的呼唤,毫无风度目不斜视地匆匆低头走去雅间,把令他如此失态的罪魁祸首甩在身后。
席间,觥筹交错的喧闹中,沈陌机械地应对着旁边人的寒暄,脑中被沉甸甸的伤心撑得每一条神经线都隐隐作痛,七百多天的分离还是太短暂,远不足以放下往事、告别旧人。
雅间门突然被打开,两个新人在众人簇拥下过来敬酒,沈陌一眼瞄见了林亦奇身后的人,心跳一滞,赶忙调转目光,把眼神牢牢固定在林亦奇那张笑成哈士奇的傻脸上。沈陌端着杯,恨不得把自己压缩成透明薄片,混迹在一桌宾客中,安稳地走完祝福新人百年好合、早生贵子的常规流程。
新人一轮碰杯结束,本该转身赶去下一屋,谁料林亦奇眼里精光一闪,冷不丁挤到桌子一角,抬起胳膊搭上沈陌肩膀:“沈陌,咱俩有两年没见了吧,不和我好好喝喝?”沈陌举起手里的饮料:“亦奇,好久不见,祝你和小茜幸福!”林亦奇一把拦住沈陌送到嘴边的杯子:“既然是祝福,喝饮料就太没诚意了吧。”
周围不明状况的看客纷纷凑热闹地起哄,沈陌笑着冲跟过来想要制止林亦奇的罗茜子摇摇头示意无妨,对着林亦奇戏谑的笑脸半是纵容半认命地说:“今天你最大,亦奇,怎么喝都听你的。”
“好,痛快!”林亦奇回身找了个空的玻璃杯,拿起桌上的五粮液倒了满满一杯,动作轻缓地举起来,小心翼翼得仿佛洒出一滴都算吃亏。沈陌盯着眼前足有近四两的酒,毫不犹豫地伸手去接,刚触到杯身,一只修长的手伸过来挡住了杯子:“好了,亦奇,时间来不及了,别闹。”
听到这个熟悉的温润嗓音,沈陌只觉得一股强烈的酸意从心尖直冲上鼻翼、眼底,他掩饰般地快速眨了眨眼,拨开肖绎的手抢过杯子一口灌了进去,被辛辣的液体呛得双眼水光粼粼。他向林亦奇示意了一下空掉的杯子,笑得眉眼弯弯:“怎么样,够意思吧?”
林亦奇嘴角一弯,意味深长地看了沈陌一眼,拍拍他的肩,带着众人走了。沈陌舒了一口长气,坐回座位。尽管刚才的小插曲全程沈陌都没有看肖绎一眼,但沈陌就是万分肯定的知道,肖绎后来生气了。
沈陌两年前从银行辞职回老家,告别了应酬场后,基本滴酒不沾。这次被林亦奇一激,喝得太猛太快,不多时,酒劲就返上头。饭桌上周围人的谈笑声变得越来越模糊,他强撑着神志,留下一线清明等待酒席散场后早点回家。好容易等到大家吃得差不多了,他接到张凤慧的电话说会跟着老街坊好好热闹热闹,让沈陌自己回家。于是便寻了个由头先行告辞,表现得像个正常人一样离场。出了酒店门,被夜风一吹,原本压下去的醉意立马如狂潮般席卷而来。他顺着酒店旁的小路往自以为是家的方向走去,脑子里想走成直线,脚下却歪歪倒倒走出波浪,最后终于泄了力气,瘫坐在路旁的马路牙子上。
江南的仲夏夜,连空气都结成一层湿嗒嗒的膜糊在身上,沈陌缩起腿把头埋在膝盖里,乱七八糟的念头像苍蝇一样在脑袋里乱窜。那些甜蜜的、揪心的、遗憾的滋味混在酒精里五味杂陈地呛心呛肺。他又突然想到,自己原地踏步了这么久,竟会以为那个人也会如他这般心境如初。也许人家早就提升眼光,在广阔天地里大有作为了。想至此,难过、嫉妒、悔恨......种种情绪只恨不得一头磕死在这柏油马路上。
沈陌用那三分清明七分混沌的头脑想象着肖绎到了香港后,是如何左右逢源事业得意,香港社会风气开明,自身条件优秀的年轻总监不久就遇到了天命真男,这才发现前对象简直一无是处,于是陷入对当初差劲眼光的深刻反省中。沈陌脑补的那十万字的总裁文刚进展到见家长阶段,他就迷迷糊糊感觉到头顶被人放上了东西。他信手一探,摸到一个绸状物,拿到眼前:一个写着大大“伴郎”两字的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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