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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里饶了一圈,便猎了满满一车的猎物,顾琛选了一只鹿腿,旁的分了下去犒赏随行士兵。

围场里点起好些篝火,叶重锦活了两辈子,还不曾在山上烤过野味,如今已是四月,天气开始暖和,只是山里还是冷,顾琛给他披上一件狐裘大氅,连人抱在怀里。

少年瓷白的面颊映着火光,明丽干净,顾琛问:“可有不适?”

叶重锦摇头,把自己冰凉的小手伸到男人的脸颊上,露出一抹狡黠的笑,道:“手有些冷,陛下替阿锦焐一焐。”

顾琛唇角一勾,把那两只玉质无骨的手包裹在手心里,犹嫌不够,又捧到唇边,在白皙的手背上轻轻一吻。

恶作剧的小孩笑不出来了,想缩回手,却挣脱不开,只得干瞪眼。

“阿锦,我在塞北这些年,最怕听到京里传来你的消息。”他道:“三年前,听说你高烧不退,我在战场上分了神,险些把命丢了,多亏雪怡堂姐出手搭救了我。”

叶重锦心里一颤,良久说不出话来。

他小声道:“那次是忽然下雪,我受了寒才病的,不是我贪凉,也不是馋嘴,你让他们送来的药,我都吃了,就连那个蛇王蛇胆,那样苦,我都吃完了的……我知道你担心,所以不曾乱来,这几年,都在好好养病。”

怀里的这个少年,娇柔,纤细,看似娇惯,其实乖巧听话,总是在为别人着想。

顾琛不自觉收紧手臂,从胸腔里发出几声低笑,透着愉悦的意味,道:“左右我舍不得罚你,阿锦任性些也无妨。”

男人低沉喑哑的嗓音,含着无限宠溺,喷洒在叶重锦耳边,惹得他脊背微颤,不知事的娇嫩身躯,受不住这样强烈的男性气息,他努力让呼吸平稳,心跳却失了频。

待闻到烤肉香味,叶重锦眼前一亮,道:“陛下,阿锦想吃……”

顾琛撕下一片焦黄的鹿肉,倒上调料,递到少年嫣红水润的唇边,道:“唤一声琛哥哥让我听听。”

叶重锦不听,张嘴就咬,却是将顾琛的手指含入口中,尚且沾着肉香,那块鹿肉却变戏法似的,到了另一只手上去了。

他忙吐出来,却见顾琛将他方才含过的,沾着口津那根手指,缓缓递到自己唇边,眼里一片深不见底的幽暗。

“你不肯唤我名讳,只唤我陛下,可是希望我以君王的身份待你?”

叶重锦早发现了,顾琛往日会在他面前自称“孤”,可今日见面起,只自称“我”,可他的身份,不会随着这一声称呼而改变,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

顾琛似看透了他的想法,眯起狭长的黑眸,却是笑了起来。

他撕下一条鹿腿,一片一片撕下来喂他,叶重锦心里忐忑,小口小口地吃着,待他吃完,顾琛从袖中掏出一块帕子,将他唇上的油光擦拭干净,接过侍从递过来的水,递到他唇边,慢悠悠地喂他喝。

他这般悠闲的姿态,惹得叶重锦越发不安。

等他吃饱喝足,顾琛直接将他打横抱起,带上自己的车辇,叶重锦问:“去哪?”

顾琛把他放在软塌上,并不答话,而是朝外道:“回宫。”

叶重锦扯住他的衣袖,道:“我要回家,你……”

顾琛一笑,将那只精雕细琢的玉骨置于手心把玩,挑眉道:“这便是叶公子的礼数么。”

叶重锦皱了皱眉,换作恭谨的语气,道:“陛下,阿锦想回家。”

“朕若不允呢。”

家?相府算什么家。从前寄放在叶家,不过是看在叶家干净,适合阿锦长大成人,如今他对那一家子越发依赖,却忘了,他本该属于谁。

叶重锦噎住,“陛下总不能,一直不让阿锦回家。”

顾琛轻笑一声,捏了捏他的指尖,道:“朕说过,那七年要分毫不差地找补回来。”

他想要找补回来的,何止那七年。

第77章 那年

先帝驾崩后,帝王寝宫迁至紫宸宫, 帝王仪仗所到之处, 宫人跪了一地。

新帝虽然年轻,气势却比先皇更甚, 皇城内几万金吾卫,只听帝王调令, 其中右金吾卫,乃是由塞北归来的将士收编而成, 这些人是新帝一手培植起来的心腹, 民间老百姓称之为“阎王军”,说是阎王都不敢收。

六匹骏马堪堪停下马蹄, 一座紫金映照,气势恢弘的宫殿矗立在眼前。

桓元帝下了龙辇,将上前伺候的宫侍挥退,敲了两下镂金雕刻的车窗,道:“到了。”

龙辇内坐着一个白衣灵秀的少年,闻言只抬了抬眸,随即垂下眼睫,掩去眼底的流光, 仍坐在原处。

顾琛得不到回应也不恼,却问:“或者, 阿锦更希望朕抱你下来?”

叶重锦不答,就在顾琛撩开帘幕,准备付诸行动时, 他开口道:“陛下此举,恐有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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