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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里照常人声鼎沸。

金盛买了很多菜,土豆和萝卜之类买的多一点,保存时间长。

再买几斤猪肉和一些排骨,配料也要买一点,姜,蒜头...

走到水果区的时候,金盛看着红彤彤的大苹果,发了一会呆,然后买了十几个。

结完帐走出超市的时候,果然没有下雨,手机显示时间下午三点五十,离电影开场还有一个多小时。

金盛拎着沉重的布包挪回了住处,看着地上硕大的布包,他拿出手机从四个角度拍了照片。

“小金自制布包,可承受的极限正在测试中。”编辑,发送。

看着低下迅速堆起的评论高楼,金盛勾起嘴角翻看起来。

“我盛好暖~”

“可以说是很居家了。”

“布包:我承受了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放开那个小金!让我来!”

......

不论什么时候,网友的评论总能让金盛愉快开心,都是一群很可爱的人呐。

终于放过了那只布包,金盛打开冰箱,把刚买回来的东西分门别类的塞满了小小的冰箱,看看手机,还有半小时就到电影开场时间了。

拿了两个苹果装在另一个稍小一点的布包里,把耳机插在手机上,又拿了一瓶矿泉水。

等到金盛急匆匆的打车到电影院的时候,离开厂已经只剩五分钟了,他急忙取了票,进了放映厅。

他订的票是在第七排靠边,放映厅的灯光已经全都暗下去了,扫了一眼乌泱泱的一大片头顶,金盛推了推眼镜,专注的看向画面。

看着荧幕里两个年轻人纠缠不清,金盛拿出了包里的苹果吃了起来,酸酸甜甜的,这么多年了,还是那么好吃。

小时候能吃饱就不错了,哪里能吃到这么好吃的水果。

金盛第一次吃苹果是在上初中的时候,具体来说是在初二的上半学期。

上了初中的金盛个子猛涨,一下子窜到一米七,虽然很瘦,但是配上清清冷冷的性格,穿着宽大的校服,竟然颇有些气质,更别说金盛学习也很好了。

再也没有人敢欺负金盛,因为在同年级的学生里,他是最高的。

甚至还有一些女生总爱朝他身边蹭,每天课桌里都会出现一些莫名奇妙的信封,各种形状的信纸。

但是金盛从来没有回应过任何一封信,他全部心思都用在学习上,他深知知识改变命运的道理,像他这种人,除了学习,也没有别的办法能摆脱现状了。

自从上了初中以后,孤儿院就彻底断了金盛的生活费,金盛也不怨,他深知孤儿院的情况,于是他更加努力,每个学期都拿奖学金,星期天白天去书店打工,晚上就去餐馆刷盘子。

这样一来,金盛不仅攒够自己的生活费,省下来的钱还能帮助孤儿院,孤儿院又来了很多弟弟妹妹,金盛经常买东西回去分给孩子们。

老迈的园长经常说,孤儿院出去那么多孩子,能想到回头帮一把的,还真没几个,更何况金盛本身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

在学校里,金盛也慢慢的交了几个朋友,是同寝室的几个男孩儿,都是开朗大方的性格,经常拉着金盛一起去操场打篮球。

照他们的说法就是,“金盛你个子长那么高,不打前锋简直是白瞎了啊。”

.....

跟唐晋就是在球场认识的。

那是金盛学校跟别的中学一起组织的一场球赛,两个前锋面对面,是敌对关系。

少年们彼时都看过‘灌篮高手’,对篮球都抱着一腔热血,两个战队面对面站在场上,四周都是加油的叫喊声,战斗一触即发。

一场球赛打得酣畅淋漓,最后金盛的队伍以两分微弱的领先,胜利。

从此以后,金盛从球场上看到唐晋的次数渐渐多了起来,两所学校本就离的不远,唐晋一有空就钻到金盛的学校,缠着金盛教他打篮球。

金盛本就是软性子,最是受不了缠,那天球赛也不过是领先了两分,并不是唐晋本身的技术不行,也没什么可以教他的。

但是唐晋依旧我行我素,依然是一有空就跑到金盛学校里缠人,金盛去打工,唐晋也跟着,时间一长,两个人的关系竟然比金盛的室友还要亲近几分,在外人看来,俨然是一副好兄弟的样子了。

有一回放寒假,金盛在一家餐馆里找了一份端盘子的临时工,一直要做到大年三十,金盛没有家人,跟孤儿院园长说好了下班就去那里跟小朋友一起吃年夜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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