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
“有如蚕造茧,又似花生子。子结花暗凋,茧成蚕老死。”柳氏念道。
张鹤觉得这诗有些耳熟,不过不管是谁的诗,柳氏都会错意了,张鹤也不解释,任她自己瞎猜去。
柳氏将话题从小花生的身上转移开,她让婢女拿来一本书给张鹤看,张鹤看书名才知道自己写的红薯种植方法书册已经作为官方推广的书册印刷出来,翻开那书册的第一页发现上面写着“山芋传习录”附带着她的名字“抚州临川张鹤撰”。
“现如今,抚州城内的官户、豪民中几乎每家都有这本书。”柳氏道,毕竟是官家印刷推广的书,而对于红薯这样备受朝廷推广的作物,他们也不可能不加以关注。
张鹤沉默了起来,气息却有些不稳,想她一个工科生,没想到会以农学著作而有机会名留青史!若是后世能将此书传下去而没有出现断层的话,那她的名字必然是能流传下去的,没人会知道脚踏式脱粒机是谁造的,可却有人知道第一本关于如何种植红薯的书是谁撰写的!
小花生拽着她手中的书册,她从一种莫名的兴奋和荣耀感中回过神来,仔细想了想,其实也都是靠系统,这份荣耀,她受之有愧。
张鹤感觉到了一到灼热的目光,扭头便对上了夏纪娘的视线,她笑道:“我真的好生钦佩二郎。”毫无疑问,夏纪娘也知道这本书出现在官户、豪民的手中代表着什么。
因此乃官府印刷,故而价格昂贵,也只有官户、豪民才买得起这样的书,可只要有人抄录,那么便能更大程度地流传开来,张鹤的名字便会通过另一种形式让众人知晓。
世上的农人或许不知道哪些诗词是什么才子所作,却不会不知道第一个培植红薯的人是谁。
张鹤红了脸,她是越发心虚了,虽说自己在总结这本书时也花费了不少心血,可主要的种植方法还是来自于系统附带的说明书。
“咳……”张鹤清了清嗓子,决定转移话题,她回想起江生之事,便试探地问道,“娘可知……江生——”
柳氏的眼神徒然冷冽起来,她盯着张鹤,道:“你忽然提及此人做甚?”
张鹤心里发怵,她若是说江生勒索张雁,柳氏寻仆役来一问,仆役撒谎了怎么办?张雁毕竟是她的儿子,她是否会怪自己离间他们母子?毕竟柳氏定然是知道江生的,她也不愿意看见自己的儿子与江生有牵扯。
斟酌了片刻,道:“我好几次看见他在门外徘徊不去,似乎想找谁。”
她没说江生来做甚,也没说找谁,若是柳氏介意自然会找人来问。
柳氏蹙眉,一会儿,又问道:“你见到他,为何不早些说?”
张鹤语塞,她总不能说她是刚才才知道江生的吧?她道:“我见到他的第一次,只与他匆匆地见过一面,那时还想不起他是何人;第二次是听见他与门房似乎在争辩,索要财物;方才才见第三面,不过外头人多,我没能拦下他。”
柳氏吩咐婢女道:“叫上几个仆役,去看看他是否还在,若在,抓来此!”
婢女忙不迭地离去,张鹤与夏纪娘面面相觑,江生来找张雁之事更加说不出口了。不一会儿,婢女便回来了,她道:“大娘子,找不到人。”
柳氏轻叹一口气,道:“吩咐下去,日后若是见到此人,定要捉拿过来!”
张鹤总觉得有些不妥,可她又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江生勒索张雁一事或许并非与刘氏有关,兴许是她多心了。
没过多久,她便与夏纪娘提出了告辞,离开张雁家后,她并未立刻回去,而是转到了县衙去。当年的案子是县令审理的,以她如今的身份来询问此事,或许也并无不妥。
衙门的胥吏称县令到乡里去处理灾后的善后公务了,并不在衙门中,倒是佐官县丞与主簿在。而县丞是新调来的,他听闻了张鹤之名,便热情地邀请她进去,另外安排夏纪娘与小花生到侧院去稍候。
当听闻张鹤来此的目的,他略加思索,当年的案情涉及张鹤,如今张鹤要求重新翻查案卷也并无不妥,且张鹤是张廷轩的侄儿,又是童历瑜眼前的红人,他是怎么也得卖这面子的,便让主簿将当年审理刘氏一案的结案文书与“断由”找了出来。
“断由”便是官府判决的依据,主要列明犯人犯了哪些律令,而且是否有冤情也能查清楚。
主簿在几年前的结案文书中找到了刘氏一案,县丞拿过来念道:“大成十一年,辛酉月、辛酉日,抚州临川张家庄张氏有外室刘氏……”
状告刘氏私通田仆之人是张雁,而在事情发生的当日,在张家的田庄中,有仆役听见刘氏的房中传出了动静,他们凑过去一看便见江生衣冠不整地从里面走了出来。
恰巧张雁要来田庄主事,闻讯便带着仆役赶了过来,将还未来得及把衣物穿好的江生捉拿了起来。他们闯进刘氏的房中一看,便见刘氏赤-身-裸-体地坐在床上,用被子裹着。
张雁觉得此为张家的奇耻大辱,刘氏此举更是对他的爹最大的不敬,便将他们二人捉拿去见官。张家的人甚至在江生的身上找到了刘氏写给他与之幽会的信件,经笔迹勘测,确实是刘氏的。
在这一大摞的文书中,不仅有当时的审查记录,还有佐证人等在官府派发的历纸上记下从入狱到案情审理的案情,勘审官也会将所提问的问题记录下。让张鹤蹙眉的是,这上面也有刘氏亲笔书写的供状。
刘氏的供状书写很整齐,字迹十分隽秀,一点也不似动过刑或是蒙冤而写的。再看那结案文书以及佐证人之言,刘氏已经亲口承认了她与江生私通之事,所以案件并没有过多的审理便结案了。
新来的县丞不看这份文书也不知道原来张鹤的生母是这种人,而且在这份文书中,似乎并无提及张鹤。不管是佐证人还是官府盘问之人中,也没有张鹤,连柳氏对此案都曾摆明过立场。
“难不成他是觉得生母如此行径,让他很是丢脸?”县丞暗暗地想,只是若张鹤以刘氏为耻,为何如今又来翻看此案文书?
张鹤从关于柳氏的态度中能发现她对刘氏的行径仍旧是十分生气的,只因官府问身为女主人的她打算以何种态度来惩处刘氏时,她只留下一句话——律令对此有何惩处,便如何惩处吧!
毕竟此乃张家的家事,若张家人不予追究,刘氏大抵也是没事的,可连女主人柳氏都发话了,官府只好依照律令来处置刘氏了。
不过让张鹤有些不解的是,官府的断由上所依据的律令有些牵强附会,而更加符合条件的律令其实是将刘氏籍没为官奴的。不过对于一个女人而言,比起流放,或许籍没为官奴更加残酷,而官府这么判似乎又对她带着一丝善意?
不过张鹤注意到一句话“处以流刑”,流刑便是流放,按距离分三等,最远的有三千里。不过这三等流刑,流限为三到六年,基本上居役一年,期满后或返回原籍,或入当地的户籍为当地人。
张鹤细算了一下,此为大成十一年的案子,至今大成十五年已经过去了四年,刘氏要么是定居在当地,要么是出了什么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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