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9(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小紫本想着该如何求绕,这时听到那人的问话,立刻改口道:“办完了!当然办完了!我已经把药加在叶庄主的食物里,相信他已经吃下去了。”

“是吗?”

来人只是淡淡地看着小紫,在他的目光注视下,小紫只觉心惊肉跳,就怕被来人发现了她的谎言。

幸而她所担心的事并没有发生。

“做得很好。”

那人说着,已经转过身,看似准备离去,小紫连忙道:“恩公!我的解药!”

那人闻言,头也不回地道:“我这里没有什么能给你的,要想得救的话,去找温容川吧,他的血才是你真正的解药。”

说罢,那人竟这么扬长而去,小紫愣愣地站在原地,没有想到会得到这样的回答,但看着看着那人的身影一下消失在眼前,似乎真的就这样结束了。

──小紫自然不会知道,那个人交给她的是能瞬间致死的剧毒,薰风山庄至今毫无风吹草动,叶城予又怎么可能已经吃下毒药?

小紫只当事情这么轻易便蒙混过去,一时喜出望外,连忙捂住了嘴,就怕心中的激动之情不小心泄漏。

但她的开心没能持续多久,因为她很快就看到了自己的双手。

她的手背已经出现片片红斑,她知道不出半刻,她马上也要变成她见过的那种“怪物”。

温容川,那个人让她去找温容川!

是了,温容川手上也有解药,在岫城客栈时她便亲眼看过,与那个人交给她的几乎一样,她原只是怀疑,但现在看来,那时温容川的手上所拿确实就是解药!

想到了这点,小紫几乎是迫不及待的,立刻向着温容川的卧房跑去。

现在的时间已经很晚,温容川或许已经入睡,但小紫却已经等不下去了,身体燥热的感觉更甚,小紫的意识渐渐开始有些迷茫,手臂上隐隐传来一丝异样,小紫几乎是下意识地看了过去,便看到了臂上开始快速冒出的脓胞。

小紫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捂住自己的嘴,想要避免自己失声大叫,但这一捂,却让她更加震骇地发觉脸上也已出现变化,双手触及之处,甚至已有不少的脓水流下。

不可能、不可能会这么快才对!

她立刻拔腿向着她的目的地奔去,在进入主院的同时,院中巡逻的侍卫看到小紫立刻喝止她的脚步,但小紫却没有停下,只是一股脑儿继续向前跑着。

侍卫们立刻上前拦住了她,小紫正满心焦急,这时被拦了正着,只能恶狠狠瞪向拦着她的侍卫,而几名侍卫看见了她的脸俱露出了惊骇的神情。

小紫心中一惊,立刻掩住了自己的脸,但有较沉不住气侍卫已经惊恐着叫了出来:“怪……怪物啊!”

几个反应较快的侍卫已经拔出武器,向着小紫挥去,但他们的攻击却是全部落空,因为温容川突然出现将小紫拉开。

-

温容川在叶城予身边守了一个下午,直到叶城予见时间太晚,终于还是以养伤为由将他赶回来休息。

他刚从叶城予的书房出来,正准备回房,便见到小紫捂着脸惊慌地跑进院中,他正想询问状况,紧接而来的却是守卫惊恐的叫喊及攻击。

温容川不及多想,只能赶忙上前将人拉开,而在救下小紫的瞬间,他也看清了小紫捂着脸的手,以及指尖缝细中露出的部份脸颊。

小紫看清了救下她的人,立刻捉紧温容川的肩膀哭喊道:“解药!救救你了!快给我解药吧!我不想变成怪物!”

☆、第三十四章

温容川立刻反应过来,从一旁的守卫手中夺过武器。

他的血确实有解毒的效用,初见叶城予时,他便是这么替叶城予解的毒。

他不知道小紫是怎么知道要向他求救,并且也没有时间细思,接过了剑,他立刻划开自己的掌心。

小紫看着温容川的动作,又想起那人临走前说的话,对了,那人说解药是温容川的血,温容川的血才是真正的解药!

不管是否会被剑误伤,小紫几乎是在温容川划开掌心的同时便扑了上去,她喘着粗气,近乎贪婪地吸取掌心渗出的血液,温容川微皱起眉,却没有阻止小紫的动作。

就在温容川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时,却见将脸埋在掌心的小紫突然睁大眼睛,用力将温容川推开。

这一把并没有推动温容川分毫,反而使她自己向后踉跄了几步,她虽勉强站稳了脚,双手却紧紧掐着自己脖子,从喉里发出嘶哑的声音。

小紫双眼圆睁,目光死死地瞪着温容川,布满血丝的眼里满是骇异,在众人还没明白发生什么事时,小紫的身体便已迅速发红,露在衣服外的脸及手臂像是沸腾的热水般快速冒出脓胞、随后破裂、再冒出……最后竟然就这么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这一切发生的极快,从温容川出现到小紫倒下也不过顷刻,几人都呆愣在原地,一时不知该作何反应。

温容川不可置信地看着倒在地上的人,过了一会,他才缓缓地蹲下身,伸手探向她的脉搏,却已探不到脉动。

这时有几名侍卫已经回过神,为首的侍卫长急忙喊道:“快、快去通知庄主!”

最新通知

网址已经更换, 最新网址是:yzwmi.com 关于解决UC浏览器转码章节混乱, 请尽可能不要用UC浏览器访问本站,推荐下载火狐浏览器, 请重新添加网址到浏览器书签里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