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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光微微亮,陆云锦醒来的时候,好像没看到我一般越过我向院中走去,呆呆的傻站着,不知道做些什么,只呆呆的注视着巷口,等着那个叫沈筠卿的少年找他读书。你以为本仙没有做准备吗?哼,本仙早就调查的一清二楚,本仙哪比不上那个沈筠卿,陆云锦你睁大眼睛回头看看啊!真正喜欢你的人在你身后啊!

不就是沈筠卿陪伴了你五年吗?你就掏心掏肺说你喜欢他。那你可有看到我的陪伴,打你一出生,我就每天看着你,看你一点一点从团子长成大团子再长成一个俊朗青涩的少年。帮你打跑了欺负你的小混混;知道你喜欢吃绿豆糕,我就偷偷放在你的桌上;你生病糊涂时,我彻夜带着你去求医。你说你是一个被神眷顾的人,你可知眷顾你的神是谁?

本仙真的生气了,是非常非常生气了。本仙走到陆云锦身旁:“你是不是喜欢沈筠卿?”陆云锦哭的像兔子一样的红眼睛,微微张嘴看着我:“你怎么知道。”本仙神机妙算,当然看得出来,我突然笑起来:“糯米团,你记得我是谁不?”陆云锦闻言更是惊讶:“你…你是守护神?”我点着头微微笑了。

当时也不知道脑子抽什么疯了,看着他被小混混欺负,将混混打跑后,将他抱着轻声安慰:“不怕,以后有我在,就不会有人欺负你了,糯米团。”那时的陆云锦长得非常可口,额…是非常可爱。他想吃绿豆糕,我就偷偷溜进屋子里,将绿豆糕放下后,写了一张纸条:糯米团,绿豆糕没毒,既不是偷也不是抢,放心食用。他病得糊涂时,我将他抱起,用湿面巾敷在他的额头:“糯米团,不要睡着了,睡着就醒不过来了。”陆云锦听了我的话,努力的不让自己的眼睛闭上。难受时,哼哼一两声,我就给他讲他小时候的事:“糯米团,你知不知道你三岁还尿床,是我给你洗的床褥。还有,你小时候,还揪过隔壁邻居女孩子的辫子……”我就这样讲着,也不知道陆云锦听了没有。

陆云锦看着我,眼里没有不相信,本仙感到不可思议:“你就这么相信我?”陆云锦笑出声:“糯米团,是我和他的秘密,除了我们两个人,再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我点头:“原来如此。”陆云锦突然靠过来:“还有,你身上的清清淡淡的花香是那个人才会有的。”

上辈子本仙也是邋遢汉子一枚,却被那人嘲笑:“皇室里的人都喜欢熏香,你为何不熏?莫非是穷的买不起?”当时我好像故意气他一般:“是穷的不行,我一年的俸禄都砸进了这烟花巷柳,哪来的银两买香料,不如公子给在下一点。”我也并非真穷,那人却当真,将身上的一个香袋取下,抛给我。或许是潜移默化,自此之后,我就喜欢了那香的味道,改了之前的习惯,日日熏香。就算那人不在了,我也熏着,免得被那人说穷。只要闻着这味道,心就踏实了不少,就好像那人还在我身旁,还是带着那股子我喜欢的香味。

☆、第5章

今世的陆云锦不像那人高贵,一出生就被捧在手心上,自然那人带着的臭毛病一样都没学来。本仙有些欣慰,却在某个角落有些失落,就算是转世,可是陆云锦也不是那人。我看着陆云锦与那人相似的脸说:“糯米团,你对沈筠卿的感情只是依赖而已,并不是真喜欢。我想要看着你娶妻生子,过着一个正常人该有的生活。”是我欠了那人的,都是因为我害的那人家破人亡,是我害的那人流落天涯,是我害的那人不能完成毕生追求。

陆云锦就安安静静的听着,如果是那人,恐怕,早就跟我吵起来了。陆云锦点头又摇头,不知何意。罢了罢了,该怎么样就怎么样,我也管不了。要是可以的话,我最希望陆云锦只依赖我一个人,待在我身边,陪着我看日出日落,看细水长流,看春去秋来。当神仙当久了,神仙的清心寡欲,普度众生样样没学来,倒是孤独寂寞,颇有独孤求败之意。

陆云锦考上了状元,不少人来提亲,他却一个也没看上。我指着一个女子的画像:“丞相的女儿不错。你要不要看看?”陆云锦笑着摇摇头:“我还不想娶亲。”我只能说好。

陆云锦已经而立之年了,身体大不如从前,经常挑灯写着奏折,本仙真的怕他上一秒还写着奏折,下一秒就咳出一口血来。我替他磨墨:“糯米团,你也不小了,该找个好姑娘了。”陆云锦顿顿笔,接着又写起奏折:“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清楚地很,姑娘要是嫁过来,守着我没几年就守寡了,我为何要耽误人家。”他放下笔,吹吹奏折上未干的墨迹。随即咳嗽起来,我替他顺顺气,又将门窗关好。

陆云锦突然问我:“当神仙的是不是不能有感情?”我愣住,陆云锦看到我这样,笑了,那样单纯:“我只是随口一提,你不回答也没关系。”我就当做只听到了后面一句话,淡淡的应了一声:“嗯。”

神仙也是人啊,七情六欲哪是说断就断的?我和那人终其一生都未跨出那一步,没有越过雷池,没有逾越礼法。他怕连累我上诛仙台,说什么也不肯,我就只是拉拉他宛若削葱的手,亲亲他红樱般的唇,陪着他度过了对我而言短短的五十年。他最后在我的怀里说:“这辈子,我已经很满足了。庆幸最后一个陪在我身旁的人是你,五十年太短。”我将他搂在怀里,感受他的温度渐渐冰凉。

我突然觉得诛仙台也不是那么可怕了,将陆云锦搂在怀里,亲吻他的脸颊,陆云锦愣住了,随即莞尔。一个晚上说着只有我们两人知道的悄悄话。

又是枇杷成熟的季节,院里的枇杷树还是一样,一成不变的青色。陆云锦的身体越来越差,他在病榻上,看着窗外的青枇杷:“那是酸的吗?”我将枇杷取下,耐心的除了皮,陆云锦尝了一口,摇头:“不酸。”我轻笑:“是吗?原来已经不酸了。”陆云锦将唇轻轻贴到我唇上。我弯弯嘴角:“不酸,甜的。”

那天陆云锦说想看看巷口,我抱着他坐在门口,陆云锦看着巷口:“这巷口少了一个沈筠卿,却多了一个桓书雅。”又迷迷糊糊说了些什么,我一个都没听懂。陆云锦说冷,我抱着他进屋。

枇杷成熟的那几天,陆云锦走了。我将他抱在怀里,像抱着那人一样。我亲手将陆云锦火化,将陆云锦的骨灰埋在了院里的枇杷树下,那人现在不会孤独了,是吧?陆云锦会陪着那人。即使我不在了,那人还有可以说话的人。

时辰差不多了,该回天庭了。

几个平日里交情不错的都替我可惜,说我犯下大错,我说我解脱了,他们不信,还说:“谁不想当神仙?神仙自在,多好!”那是他们没沾过情这个字,不知道情的厉害。情是世间最厉害的□□。我记得有人说过:“问世间情为何物?可教生者死,可教死者生。”我当时只道是玩笑,现在才觉得何其贴切。那人让我如行尸走肉,我让那人长存于世间。

神官读了玉帝的旨意,我没听他说了什么,大概就是我落得如此下场,大概是咎由自取罢了。我从诛仙台上跌落,没想过后悔,只是可惜了那院里的一树枇杷便宜了别人;只是可惜下辈子不能再守着那人;只是可惜没对陆云锦说一声对不起。

只是可惜从此以后,我与那人两不相欠,再无交集。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为什么,写着写着眼睛就模糊了。大概是老眼昏花吧。

☆、第1章

今日的天庭特别热闹,我看着那个高高在上的人,只听见他开口:“月老,你可知错?”我不知道说些什么好,本来就是我错了,认个错也没有什么:“小仙知错!”那人的威严神圣不可侵犯,压得人喘不过气来:“你可知你犯了多大的错?三界之内的姻缘都给你搞混了。”我只能尴尬笑笑。

某天喝酒喝多了,有句话说得好:喝酒误事。本仙可不是喝酒误事那么简单了,我把姻缘簿一翻,大笔一挥,硬生生将一些人连在一起,坏了不少人的姻缘,尽管本仙已经很努力的在弥补。可是还有一个凡人的姻缘没了,原因就是两个情敌为他吃醋,两个人后来互殴都死了。

玉帝略有无奈的看着我:“罢了,既然你已经尽力弥补,这次就不罚你了,凡间那个没了姻缘的凡人,你要怎么做?”我也想了一番,玉帝与我商量出来的结果就是护那凡人一生平安喜乐,寿终正寝。届时功德圆满,本仙也算弥补了过错。对于这个弥补方式,本仙非常满意,一个凡人的一生于神仙而言何其短暂。后来才觉得我错了,若是可以,我希望伴那凡人一千年,一万年看地老天荒,看斗转星移。

天庭上的神仙都来相送,几个平日里关系好的还说我下界回来时记得带些土特产,我开玩笑说:“凡间的人挺多,到时候我回来,带一个凡人回来好了。”几个神取笑我:“到时候记得把夫人带上天庭,我们身为你的至交好友,理应给你把把关。”我闻言笑笑,化作一道极光,飞往下界。

人间的七皇子死了,溺水死的,死时不过十五岁,七皇子魂归地府时,本仙占了他的躯壳成了冒牌的皇亲国戚。七皇子桓书雅为人调皮但又是个很暖心的孩子,跟他老爹一样是个怜香惜玉的主,看不得美人掉眼泪。我还未成仙时,也是大富人家出身,经常跟着几个好友出入烟花巷柳,后来也不知怎的,突然想开,跑去当了道士,再之后就成了姻缘仙。

本仙向来不喜欢动弹,所以当宫里的人看到昔日调皮的七皇子突然变得安静沉稳,都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感觉,平日里经常被七皇子折腾的几个宫女太监激动地眼泪都掉了下来。很可惜的是,本仙安分了没多久,就被三皇子和四皇子带坏了,经常跟着三皇子和四皇子出宫,去逛所谓烟花巷柳。

胭脂楼是这长安城最大的秦楼楚馆,我与三皇子和四皇子去那时,都是二人掏钱,为了排场,有时请了一堆的达官显贵之子包下了整个胭脂楼,场面壮观。那些达官显贵之子回去给老爹骂的时候,也有了挡箭牌:“三皇子和四皇子邀请,不能不给面子啊!”于是一群纨绔天天都在深墙里盼着皇子送帖子。

那天两位皇兄有事,不能陪我:“小七,皇兄今日有事不能陪你出去,这钱你拿着,要什么买什么。”两个皇子虽然也不是太正经,但是对我来说,确实好得没话讲,就像平常人家的哥哥,弟弟犯错被打时,一堆哥哥上来护着挨打的弟弟。

我拿着那一袋银两,想了许久。

☆、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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