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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的,弟弟长大了,还喜欢男人,你就想挡也挡不住啊。

由于时凌骞语气不像开玩笑,童希认真想了会儿,问他:“酒吧之前我们就见过?”

“见过,不过都是我单方面远远见到你,你从没注意过我这个不起眼的人,也许那时候我浑身上下没有丁点跟沈绎相似的地方吧。”

“哦——”童希拖长声音,对着他现在的脸左看右看,“整过?”

“对啊,特意削过几块骨头,就为追求你。”

“那我真得摸摸看,”童希卷起袖子去碰他的脸,“削的哪儿啊,这里还是这里?”

时凌骞笑着握住他的手,又把话题拉回来,“看我这么有诚意,你的回答呢?”

两人刚还贫嘴贫得不亦乐乎,这会儿又要说这个,童希难得一点轻松褪去,正儿八经跟他说:“时先生,从酒吧见你那天起我就觉得你不像好人,所以沈绎揍你,虽然我也觉得有点抱歉,但还是没跟他说那是个误会。”

时凌骞又把先前那句话重复了一遍,“你可真是个小坏蛋。”

童希心想自己是挺坏的,“所以你为什么还想跟我交往?”

时凌骞说:“要听实话?”

童希点头。

时凌骞看着他,童希坐在石狮子上,裤腿被自己卷起来一截,扭伤了的脚踝肿得老高,另外一只却骨骼漂亮精巧如玉,可爱得想让人握在手里细细把玩,两相对比莫名组合出一点情/色意味,他不禁凑到他在太阳照射下显得有些薄有些透的耳垂边,“我想以合理的名义睡你。”

作者有话要说:

╮(╯▽╰)╭

第10章 第 10 章

时凌骞列举出众多跟他交往的好处,他陪吃陪/睡陪聊还不介意他喜欢沈绎。

童希给了他那个想睡自己的理由满分,因为这等于间接承认他的魅力,毕竟时凌骞一看就是比较挑嘴的人。

而这也更间接说明沈绎对他没意思,毕竟如果喜欢自己,自己又天天杵他跟前,会一点冲动没有?

童希自己最控制不了的那段时间,只要沈绎出现在他方圆一米之内,他都会觉得下身充血。

那阵子对他来说像噩梦,他不指望自己那玩意儿像金箍棒一样收缩自如,但也不希望它老是软不下去让他害怕又难受。

他看心理医生,看医术高明的西医和中医,都说没有问题。

然而他还是觉得自己有问题,他跟疯了一样地想沈绎。

现在总算好了点,又或许他真的需要一个男朋友来解决生理需要。

这么一想,时凌骞说得不无道理。

两人试试没有损失,尤其时凌骞这种人不交心的话,走肾完全值回票价。

时凌骞还是个很有分寸的人,从他说话办事都可以看出来。

任何意思表达到位就会停下,不重复不纠缠,点到即止让人觉得很舒服

然而他还是犹豫,为了脑子里那点根本没死绝的心思。

这回时凌骞的天气预报准得要命,两人还没走下山,豆大雨滴就砸了下来。

时凌骞负重一百多斤,前面挂着两人登山的用具,后面背着童希这个扭了脚的小坏蛋。

童希举着能完全遮住两人的黑色雨伞,半路还有闲情逸致欣赏风景,说这个XX真好看,带回去做标本,说那个XX真精致,带回去做书签。

时凌骞背了他一路,把追求精神发挥到极致,不喊累不嫌烦,半小时后两人终于到了山脚下的酒店。天色已经黑了,酒店大厅灯火辉煌,行李员穿着仿拿破仑时期军装的制服在大堂穿梭,个个英俊笔挺,童希多看了两眼,顺便把休息区的美女服务员也扫了一遍,时凌骞注意到他游荡的目光,边把他放到休息区的沙发上边问:“我以为你只喜欢沈绎那款的,没想到还是个制服控?”

童希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时凌骞笑了笑,从自己兜里掏出手帕,让他把自己被雨水浇到的头发擦擦,然后拿上卡去前台开房。

星级酒店休息区服务一流,童希要了杯热牛奶,他小心悬着自己那只受伤的脚,随手从旁边杂志架上抽出一本顺眼的,边看边端起牛奶打算喝掉,不料突然一只手臂横过来给他截住。

童希有乳糖不耐症,但他又非常喜欢喝牛奶,这点沈绎都拿他没办法,因为他总能振振有词说,我就是喜欢,喝了它肚子痛我也喜欢,为自己喜欢的东西遭点罪本就天经地义。

而能这么自然不让他喝牛奶的人,除了沈绎童希也想不出第二个。

果然一抬头就见沈绎西装革履打着领带,此刻弯着腰,让童希正好对着昨天他送的那枚领带夹。沈绎身后跟了大帮同样衣冠楚楚的公司高管,此时都在不远处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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