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听了也无话可说,毕竟大家都挺喜欢林莫那孩子的,谁都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局,刘备转身拍拍赵峥的肩膀,“路上多担着点,少皖你要没事也跟着去吧。”楚少皖点头首肯。
第二天一早,三人搭飞机飞往邻省的省会城市……
第27章 第 27 章
刚下飞机,就坐上了赵峥昨晚事先安排的越野车上直接去了事发的县城,因为遇到百年不见的洪水,多处路段出现塌方,把原本就不短的路程愣是延长了许多。三人一大早出发,旅途劳顿的,幸亏有市局派了专人开车送他们去,否则人生地不熟又十分疲惫的三人还不知道要怎么折腾着才能去那山沟沟的县城。一路上沈凌非一言不发,赵峥和楚少皖只能偶尔安慰沈凌非两句,怕他到时情绪失控起来就更加麻烦。倒是充当司机的警察同志十分热情,毕竟是首长的公子亲自到来,全市上下局子还不得战战兢兢地迎接啊,深怕一个招待不周惹得这位少爷和他朋友不高兴,那自己的提职可就遥遥无期了。
就这样,连续在暴雨中开了将近5个半小时,一路上随处可见的是严重的山体滑坡现场,红土覆盖了高速公路的大面积路面,山头上的植被在暴雨的冲刷下东倒西歪的,滑坡的部分压根就没有植被的覆盖了,只留下泥土顺山而下的轨迹,说不清的凄惨。车子终于驶进了县城分局的院子,当地民警将打捞上来的物品交给沈凌非,里面有林莫的钱包与身份证,民警介绍,死者的外貌、身材与身份信息里的资料相符,血性经过核对也与身份信息显示的血性一致。沈凌非接过林莫的遗物时脸色苍白,指尖都开始颤抖起来。后来在当地民警的带领下,一行人又来到了尸体所在的医院。打开停尸间的门,里面是一阵冰凉的气息,管理人员不敢怠慢,带着一行人来到他们要找的尸体前。看到附着白布的尸体,沈凌非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奔涌出眼眶。赵峥示意揭开白布,布被揭开的那一刹那,楚少皖看了后,不忍目睹惨状,直接背过身去。尸体因为泡了水,肿胀不已,脸部可能是在河流中遭到撞击,面目全非。楚少皖单手扶着沈凌非的肩膀,轻声哽咽道:“想哭就哭出来吧。别憋着,难受……”
沈凌非只是一动不动地端详着尸体,默默地流泪。管理员在赵峥的示意下正准备再次将白布盖上,沈凌非突然伸手抓住了他的手,“慢着。”
众人皆被他这举动吓了一跳,赵峥赶紧在旁边安慰道:“人是不能复生,阿非,你就让他安静地去吧。”
沈凌非根本不管赵峥说什么,径自拉起尸体的左臂瞧了瞧,然后擦了自己的眼泪,一脸镇定地说:“他不是林莫。”
“什么?”众人皆又一惊。
“林莫左臂有一个比较小的伤疤,只有我知道,而这尸体没有。”他回头问问一旁的管理人员,“泡水不会把伤疤泡没了吧?”看见工作人员摇摇头,沈凌非很肯定地说,“所以他不是林莫。”
“那身份证和血型怎么回事?”楚少皖好奇地问。
“这有可能是巧合,也许是你们要找的那个少年被偷了。正好死的这个就是小偷。”一旁陪同他们前来的警察说道。
“回头做个DNA比对就知道了。”赵峥松了一口气。“不是林莫真太好了。可真正的林莫哪去了?”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纷纷无奈地对望。不过这对沈凌非来说已经是天大的好消息了。这两天被这“假死”的事折磨得饭也吃不好,觉也睡不着,这一松了这口气,沈凌非就开始觉得非常疲惫,是啊,林莫到底去哪了。不过没关系,只要人还活着,总能找到的。想着,沈大少微笑着一转身,问当地的民警同志,“你们这最好的酒店在哪?今晚我请大家吃顿好的。”
看到自己的好友恢复了精神,楚、赵两人纷纷放了心。这一瞎闹腾还真觉得饿了,为了赶路,午饭都是面包对付过去的,少爷们什么时候吃过这苦,这回非得好好敲沈凌非一顿。
经过一个晚上的休息,第二天处理完县城的事,领了林莫的身份证和钱包,一行人就踏上归途。这连续几天的暴雨还真就在这一天给停了,护送他们的民警拍马屁说真是几位大少爷光临,连天公都开眼了。看着有放晴趋势的天空,沈凌非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把林莫找回来。
回到自己居住的城市,沈凌非动用身边的关系,部下天罗地网开始地毯式搜索林莫,主要的方向正是林莫钱包中那张火车票的目的地以及林莫失踪前曾经提及的深圳。而沈凌非自己则独自搬回了自己和林莫居住的那套公寓里,里面林莫的东西,他不准钟点工乱动,全部自己擦拭,林莫送的那个钥匙扣,他总是随身携带着。像是稀世珍宝般地宝贝着,旁人要看看沈凌非坚决不同意。现在他的生活充满了寻找和缅怀。一边等着有关林莫的消息,一边在家睹物思人,怀念与林莫在一起的种种过往。
他请了林莫家乡那边的厨子天天做他们那边的家乡口味给自己吃,但总是找不到林莫做的味道。气得他换了一个又一个的厨子。多少次回家,总觉得客厅里的沙发上总出现林莫懒卧着的身影,在书房里看书脑中总出现林莫霸占台式机打游戏时入迷的神情。还有他们两在地摊上专心地拼装高达模型,他们在沙发上抢对方的psp,每当午夜梦醒时,望着身边冰凉的床位,沈凌非都感到无尽的孤独侵蚀着身心。现在他才知道,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习惯了林莫的存在,也许这才是爱情,一种想要占有,想要保护,想要珍惜的感情。他这才知道失去林莫,是他一辈子最大的损失。
林莫留下的东西,用过的东西,沈凌非都不允许第二个人触碰,因为他得守着这些回忆过活,这些物件才能证明林莫真的存在过。每当回到清清冷冷的公寓,总是他自欺欺人喊着“我回来了”,可期待许久的回应却似乎再无出现的可能。也许这就是人的劣根性,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得到的时候总是不懂得珍惜,觉得理所当然,而到哪天发现重要的事物不见了,才急匆匆地寻找,直到失去才悔不当初。可世界上又岂有后悔药卖,如果有,那么天下最贵的估计就是这一副药了。然而时间是一条河,水从来只从上游流向下游。想要时间倒流是绝不可能的。可茫茫人海,要找一个人谈何容易,即使有再大的能力,要从中国13亿人口中找出一个人,也无异乎海底捞针。于是乎,沈凌非只能在痛苦——后悔——痛苦的循环中等待奇迹的出现。
接下来的日子里,沈凌非撒下天罗地网,开始发动自己能运用的所有力量来搜寻林莫的踪迹。他先是调查了林莫的家乡,可惜林莫除了离开时打的那个电话,就再也没有任何音讯,又不能查得太明显,于是只能暗中派人监视沈家人的动静,守株待兔,等着林莫跟家里联系。再就是发动白道与黑道的力量,暗查林莫。悬赏的金额令无数人垂涎,可却迟迟没有人得到这笔数目可观的赏金。
日子过得飞快,一年时光匆匆而逝。在许多人还没有认识到这一年时光究竟可以做什么,可以给自己的未来带来什么样的变化时,时间就匆匆地从我们身边溜走了。但也许有人正好相反,身边没有林莫的日子对沈凌非来说恰恰应了那句度日如年。每一次收到由酷似林莫的人出现在某个地方的消息时,沈凌非都放下手头一切要紧的事物,飞奔而去,但都失望而归,苦等了一年,却没有等来任何消息,有时候沈凌非真的怀疑当时发现的尸体虽然不是林莫的,但是会不会林莫和那人一起被水冲走了,想到这个方面,沈凌非都不敢接着往下想,只能拼命地安慰自己林莫肯定还活着。一年间,沈凌非的哥哥来到了这座城市,这座他们的祖先祖祖辈辈打拼的城市,沈家兄弟同时坐镇,家族的事业是蒸蒸日上,国内的发展无可限量。沈凌非也褪去了之前的玩世不恭,俨然一位成熟稳重的男士,吸引着各界名媛的目光。事业成功却并不能弥补他在感情上的缺失,和他亲近的人都知道,沈凌非心里始终放不下失踪的那么一位少年……
将要进入深秋的日子,一位年轻女子穿着时尚,开张与这座刚刚升上市级没几年的小城市格格不入的雷克萨斯跑车缓慢地行驶在因为规划落后略显拥挤街道上。这真是个小城市,四周的楼房还是早期的结构,街道上几乎看不到什么好车,就连公交车都是大城市淘汰了的车型。要买瓶水连个大型店的超市都找不到,开了半天就看到一些私人的小杂货店,看来选择这地方开发些居民区,还是有利润的。女子微笑着摇摇头,墨镜下的双眼顿时被街对面的一个身影吸引住了,林莫?她停下车,收起墨镜,隔着车子的玻璃仔细打量对面街道上那家小小书店里的身影,真的是林莫,女子嘴角勾起一抹若有似无地笑,扬手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许久对方才接通。“喂,沈凌非,想知道你的心上人在哪吗?”……
第28章 第 28 章
沈凌非办事效率是极高的,隔天早上,他就已经带上一群身手利索,办事得力的保镖出现在离林莫只有一街之隔的地方了。这个S市是一个只有两条主干道的小城市,人们的生活简单而平静。望着对面书店里朝思暮想的身影,沈凌非这一年的思念找到了归宿。把见面时的各种情况在脑海中一一设想,还是无法抑制心中的激动。他示意保镖打开车门,便随即下了车。沈凌非正不紧不慢地朝街道对面的书店走去,望着身穿白色T恤浅色牛仔裤,脖子上还挂着条黑色围裙的林莫,他更瘦了,却依旧白净。气质上少了一分天真,多了一分稳重。沈凌非的眼中是掩饰不住的笑。终于还是让我找到了,林莫与自己的缘分是注定的,沈凌非对这一点深信不疑。他正一步步接近正在书架前上书的林莫,心里也越发紧张起来,要知道当年在慕尼黑大学面对着众多欧洲经济学专家进行论文答辩时,都不知何谓紧张的人此时握紧的双手中却已经开始冒汗。
而更有意思的是,就在此时,一个不速之客正闯入沈凌非的视线,阻止了他前进的脚步。而沈大少爷眼中的愉悦也瞬间变为了愤怒。
只见书店的二楼走下来一位与林莫同样打扮的青年。此人相貌清秀,明眸皓齿,身材修长,全身笼罩着慵懒,却无法叫人忽视他姣好的相貌。可以说这家伙是个不折不扣的帅哥。而这位帅哥正打着哈欠,从柜台里抽出一件与林莫身上一模一样的围裙,径自挂到脖子上,然后走到林莫身边,将要上的书熟练地放置到书架上。然后很自然地把头枕到林莫肩膀上,在林莫的耳边低声说了些什么。只见林莫回头对他一笑,点点头像是表示同意,然后轻轻地推了推趴在自己肩膀上的男子,示意他快去干活,自己便上了二楼,久久没有下来。
书店里的二人压根没注意到街对面正由一酸味四溢的男人咬牙切齿地盯着他们。沈凌非脑中警钟大作,“奸夫”一词很自然地一跃而出。他迅速坐回车里,对身边的一位属下吩咐了几句,便示意开车离开。坐在车里的沈凌非想耽误之急是先弄清楚那个奸夫是谁,和林莫什么关系,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臭小子敢趁虚而入跟我抢人,看我怎么收拾你。
短暂地在S市最高级的酒店里午休后,沈凌非要的调查报告就已经送到他面前了。原来这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举目无亲又身无分文的林莫只身来到这个陌生的小城市,本想找个工作先糊口,奈何城市太小,工作机会本来就少得可怜,对于林莫这样一个既没文凭又没一技之长的无业青年来说找工作就更是难上加难了。再加上这几年随着高校的扩招,大学毕业生都满大街溜达着找工作,你林莫一个高中毕业生就是排队也未必能轮到你呀。就在林莫即将山穷水尽的时候,好运气再一次降临,当他在一家书店门前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下去的时候,老板却把他捡了回去。书店的老板今年七十有一,满头银发却精神抖擞,老人家只有一个女儿前年刚出嫁,当时正好生了个大胖小子,想要老人过去帮忙照顾外孙。可老人又舍不得把自己一手办起来的书店关掉,书店是老人退休后开的,专门出租漫画和小说。因为老人本身就有不少的退休金,所以书店的书租金相当便宜,也就是吸引了附近爱看书的学生和一帮退休老人经常关顾。老人一方面想去含饴弄孙,一方面又不想把书店结束掉,就在两难的时候发现了坐在书店门口,一脸老实巴交的林莫。于是林莫顺理成章地帮老人经营书店,而老人把书店的二楼整理出来,供林莫居住。每个月书店收入的50%就当做林莫的工资。别看这区区几百月钱,当时还真就解了林莫的燃眉之急。好在林莫这孩子也没什么野心,从来都是随遇而安型地生活,而老人也信任着孩子,每个月也从不查账,只是让林莫把书店那另外50%的收入定期打到自己的□□里。
林莫这一年的生活算是相当安稳的,至于那个“奸夫”的具体来历倒是暂时没查到,只知道林莫叫他曾羽据邻里所说是3个月前林莫在店门口捡回去的。从此也就在书店里住了下来,偶尔帮忙林莫整理一下书店、收银什么的。他和林莫两人一起住在书店的二楼,不过据说家务常常都是林莫在做,这可把沈凌非气坏了,这该死的“奸夫”居然享受林莫的照顾,一想到林莫为自己以外的人做家务,沈凌非就一肚子火,咬牙切齿地恨不得剁了那个“奸夫”。不行,非得尽快把林莫弄回自己身边才行。
当他傍晚,天色从蔚蓝逐渐变为灰色,再过度到深蓝,S市华灯初上,将城市拥挤的街道倒是装点得熠熠生辉。沈凌非再次来到林莫所在的书店,这一回他的车停在了书店的门口,他直接迈着步子进了书店,此时的林莫正坐在柜台后面看漫画,因为晚饭时间很少来人,要来的都是熟客,所以听到脚步声,林莫头也没抬地说了声“欢迎光临”就继续自己的阅读。可过了半天,来人却一直停留在柜台前没有其他动作,“有什么可以……可以帮助你的吗?客人。”林莫不禁疑惑地边说边抬头,在看到来人时林莫明显地一愣,但随即表情又及时恢复自然。
只见沈凌非但笑不语,目光如炬地盯着林莫看。“这位客人,请问你有什么需要?”林莫面无表情地说。
“没别的需要,只是来找回一位令我思念的故人。”沈凌非答得自然。
“不好意思,这儿是书店,你要找故人叙旧最好去隔壁街的茶馆。”林莫继续面无表情地说,“再说这儿也没你要找的故人。”
“林莫,我们非得这么说话吗?”沈凌非看到林莫的态度,不禁又开始紧张起来。他伸手抓住林莫的肩膀,然后一把将他搂进自己怀里,闻着自己朝思暮想了一年的人的发香,沈凌非感到莫名的安心,“我很想你。”
可林莫毫不买账,他猛地推开面前的人,同时向后退了两步和沈凌非之间隔出一段距离,语气冷漠地说,“先生,我看你是认错人了,我不认识你。”
“小莫你别这样好吗?”沈凌非不依不饶地抓住正在后退的林莫的手臂,“你先跟我回去,我慢慢解释给你听。”
“我看没这个必要,我也不想听你的长篇大论,请你放手。”林莫用另一只自由的手试图掰开沈凌非的手,却发现对方抓得很紧,好像深怕失去什么重要的东西一样。
正在两人僵持不下的时候,头戴耳麦正听着音乐的曾羽看了看守在门口的两位西装革履的男人后从外面走了进来。他不急不慢地把手上的便当盒放在柜台上,然后漫不经心地问林莫:“林莫,这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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