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72(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而见到赤松子与方允能力的士兵们,为之震撼。不知道是谁,突然喊了一句:“始皇天佑,神人助之!”

然后所有的秦兵都举着武器开始共同高喊这句口号!

“始皇天佑,神人助之!”

这个时候秦始皇的声音再次从车厢内传来了出来:“国师和方爱卿护驾有功,当赏!”

方允立刻也单膝跪地说道:“谢陛下恩典。”

赤松子看着方允就这么屈膝跪下,在联想到他刚才在飞剑末势的时候出手相助,立刻把他定义追求功利之人,这样的人实在太多了,赤松子心中对方允多了一份鄙视,本来还担心他会是自己计划的变数,如果只是单纯的利益小人太好趋之用之了。

想到突然突然出现的飞剑,赤松子立刻去寻找刚才被击落的飞剑,天下能驱使飞剑的门派寥寥可数,他们是盯上自己还是秦始皇,赤松子在心里打鼓。

然而没有卫承安魔力维持的宝具,早就已经分解为魔力消失于天地,哪里还能找的到。赤松子一直关注着方允的一举一动,确定他没有移动过为止,有谁能在自己眼下拿走飞剑?赤松子陷入了思索,或许自己的行动要稍微缓上一缓了。

方允看见赤松子从未变化的表情终于有波动后,就知道自己的计划成功了。

获取秦始皇、赤松子的行人,此乃二鸟。

自从巨石危机被赤松子化解之后,秦军将领立刻便派人前往山上去搜寻此刻。

姬良立刻带着力士准备前往,而他们刚一转身就看见胡鹏飞和哈里斯两人,立刻做出准备战斗的姿势。

“侠士别误会!我乃刚才射剑之人,没想到还有人与我一样会在此地埋伏狗皇帝,故来想结识。”胡鹏飞学着古人作了一个揖。

姬良刚才也在悬崖上也看到射向秦始皇马车的恐怖异剑,这是做不得假的。从位置上来看,也的确是自己附近射出的,这么一推算是眼前两名男子手段的概率十分高。

姬良很高兴能遇到和他一样想刺杀秦始皇的有志之士,立刻开口说道:“原来是兄台……”

就在姬良准备继续说下去的时候,有一清脆地声音想起:“你们几个呆子,还不赶快走,想留在这等秦军找你们拜把子吗?”

四人转身一看,一个劲装女子身后的树林中走了出来。

有了胡鹏飞二人的前车之鉴,姬良礼貌地问道:“敢问姑娘是?”

“在下墨家弟子,水镜。你们四个男人先不要磨磨蹭蹭了,先随我下山了吧!”水镜对着四人说道。

姬良和胡鹏飞对视一眼,点了点头,立刻跟了上去。

让胡鹏飞和哈里斯混进姬良和水镜的队伍里,此乃三鸟。

至此,一石三鸟,成已。

作者有话要说:  这样的剧情会觉得牵强吗?

☆、084墨家

五人下山过已经遇到了前来追捕此刻的秦兵,他们自知无力和秦军正面抗衡,所以尽可能的避开秦军。

但是还是会遇到一些秦军,在这样的情况下,五人不得不尽快地解决这些敌人了。

水镜虽然是女子,但是善于使剑,而且身手敏捷,宛若蝴蝶穿花,往往在秦军还没来得及求援的时候,就能将一般的秦军甚至伍长直接击杀。

胡鹏飞所持的精铁重剑和水镜完全是不同的路子,大开大合,普通士兵根本不是他的一招之敌,但是就是动静太大了。不用敌人呼喊,就胡鹏飞那重剑造成的声响,就能轻而易举地把周围搜捕的秦军吸引过来,有几次甚至差点把大部队都吸引过来了。

后来水镜就禁止胡鹏飞出手了,胡鹏飞反而觉得自己特别委屈。

至于哈里斯,他向胡鹏飞等人解释过,自己的攻击手段不适合在此处使用,于是便没有出手杀敌。不过他倒是使用了一种增强他人的身体素质的技能,类似于方允的神行符、天兵符,单一属性没那么明显,但是更加全面。

在哈里斯使用了这一技能之后,胡鹏飞留走到他身边,悄声地问道:“兄弟,你这是啥技能啊?”

“诅咒术。”哈里斯对胡鹏飞说道。

“得了吧,你以为我傻啊,这能是诅咒术?”胡鹏飞以为哈里斯不想告诉他自己能力的信息,心中有点不爽,便走开了。

看着胡鹏飞走开的背影,哈里斯很想解释,但是现在又的确不是解释的时候,再加上哈里斯也不善于和他人沟通,只好把想说的话又压了进去。

或许,自己真的不适合和别人组队吧,哈里斯心想。

至于姬良,压根没有什么战斗力,听说祖上有传下一些方士之术,不过他以前并未修习,现在才开始尝试了解。

五人最终还是秦军的追捕中逃了出来,等确定周围没有秦军的身影后,姬良对水镜说道:“多谢姑娘大义相救。”

“这倒不用,本来我也是准备去寻找机会刺杀秦王的,没想到秦王收下居然有这样的奇人。”水镜摆了摆手。

“啊?姑娘想只身刺杀秦王?”姬良被水镜的话惊到了,他以为自己刺杀秦始皇已经算得上惊天之举了,自己隔壁还有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就算了,没想到又来个有相同想法女子。

最新通知

网址已经更换, 最新网址是:yzwmi.com 关于解决UC浏览器转码章节混乱, 请尽可能不要用UC浏览器访问本站,推荐下载火狐浏览器, 请重新添加网址到浏览器书签里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