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雁卿定了定神,细想后回答:“我必观其惨状,乐其痛苦,笑其丑恶。”
“嗯。所以,凶手杀了他们后,竟然选择一把火毁掉而不是留着......享受,实在是说不过去。除非——”
“除非他怕人发现。”季雁卿明白了,“他恨他们,但更怕被什么人发现。”
“嗯。”季俨俯身扯下几根野草,随手编了起来,“师尊先前发现的那株幼苗也不对,大火过去才一两天,天生地养的灵性也不可能长的这么快,因此必有清气灵气相助。”
凶手为修士。
还是个心狠手辣又有所顾虑的修士。
这么一看又不像北辰番了,他们一旦下手,总是唯恐世人不知。那能是谁呢?
下山一趟线索固然多,但带来的问题也更多。季雁卿的眉头皱了起来,没来由的一阵烦躁,正当此时,一只手掌在他面前摊开,吓了他一跳——那是一只草编的指环。季俨的手指灵巧,不知什么时候编出了这小玩意儿,现在正笑盈盈的看着季雁卿。
“师尊不用担心,还有游家,还有潇湘,真相总会找到的。姑苏要到了,编了个乡野趣味的小玩意儿,送给你,你也开心些?”
他的手掌平摊开,那枚质朴的可爱的小指环就放在上面,静静的等待着季雁卿。
季雁卿有些微怔,连带着耳廓有些飞红,他觉得这氛围有些不对,张口想打趣季俨是否知道指环为何物,怎可随便乱送,细想又觉得此地无银三百两,于是伸手拿过来,在手里掂了掂,心里的想法就拐了个弯,甜滋滋的——这崽子,手艺还挺好的。
见他拿走,季俨一笑,收回了手,道:“师尊,姑苏到了。”
季雁卿抬头,只见姑苏城墙已经出现在了视野里,相隔虽远,但似乎也能听见柳陌花街的新声巧笑,茶坊酒肆的按管调弦,这里没有宵禁,是难得的富庶之地。
大概是赶上了什么夜集,没走几步路人就多的不像话,而季俨和季雁卿之间似乎是延续了某种宿命——逢人多必走失。等季雁卿发现手里牵着的袖子又换了一个后,一回头,只剩下花灯并人头无数了。
季雁卿:“......”
苍天,人呢?
顺流直下尚且不好控制,逆流而上更是难上加难,再遇上小商小贩从中作梗,更是能将路堵的水泄不通,季雁卿打从人群里钻过,只觉得自己都要被人群切割成四五条了。
“真是,人呢......季俨!!——这位兄弟,对不住,忙着找人没注意到。”
季雁卿挤的摇摇晃晃,仿佛一根黄花菜,没留神就撞上了人,赶忙道歉。而被撞的那人更是十分奇怪,今夜不知是姑苏城的什么祭奠,街上的男女老少无不打扮的精致好看,像季雁卿的道袍和季俨的素色袍子已经够另类了,结果眼前这位更是奇葩中的奇葩,看个灯,他连脸都蒙了。
被撞后他也不生气,对季雁卿的道歉和搀扶也没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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