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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像一个老餮那样,对食物先闻其味,观其色,挑着俏模样的塞给秦缓。秦缓起先不接,庄子休便做无所谓状,说秦缓小家子气,都是一个宿舍的兄弟,他们没有考虑到秦缓的感受就勉强聚了顿餐是他们不对,作为宿舍排行老二的人请学神老大吃顿饭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末了来了句,不吃就扔了算了。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秦缓不得已接过对方手中装在一次性餐盒里的臭豆腐,“你难道没学过吗?”

“噗。”庄子休笑了,他没想到高岭之花还有如此呆板却又动人的一面,“人生在世,活的开心就好。既然他人的辛苦需要珍惜,秦兄何不承了在下的美意。”

“据说湖南长沙的臭豆腐最好。”庄子休用签子插了一块臭豆腐送进嘴里,不嫌烫地嚼着匆匆下咽,“老一辈人喜欢听□□的话,民间传闻□□曾不止一次的夸赞过长沙的臭豆腐,听说还被收进过语录。”

“你知道的还挺多。”秦缓快速地解决着餐盒里的臭豆腐,不一会就见了底。

“还要吗?”庄子休掩饰了下吃惊的表情,扬了扬自己的那份。

“不用了。”秦缓的目光从对方餐盒中的一层辣椒粉上移开,舔了舔嘴唇。

不喜欢吃辣吗?捕捉到老大小动作的老二小心地把自己猛倒的那层辣椒粉拨开,插了一块刚想送到秦缓的餐盒里,下一秒对方的餐盒却飞进了垃圾桶。

“真的不用了。”秦缓重复到,有点局促。

那大哥你也不用反应这么迅速吧,庄子休插着臭豆腐的手停在半空,进退两难。

“快掉了!老大!”庄子休突然喊到,作手抖状。

等秦缓反应过来时,他已经用嘴巴咬住了签子上的臭豆腐,一只手抓住了庄子休拿签子的那只。

投喂成功!深藏功与名的庄子休假装慌张低头,嘴角却是一抹掩不住的得意。

中套的秦缓表示自己很无奈,看着庄子休狐狸一样自得的神色,竟忍不住自己也笑了了起来。

像是人间四月天,春风拂面,大地回暖。注意到对方笑容的庄子休有点愣神地搜刮着脑子里的诗词想印下秦缓这来之不易的笑。他发现,秦缓就该多笑笑才对,否则便是浪费了那张帅气的脸。

秦缓承认,自己是一个与社会有着些许脱节的人。第一次聚餐时说实话他对火锅店的好奇超过了他对食物的追求,学着老三的样子给自己调了小料,味道还可以。鸳鸯锅的构造在秦缓来看很人性化,然而一个太淡一个太辣,两个都不符合秦缓的口味。开的啤酒秦缓喝完自己的那杯就再也没倒了,太苦又刺激脾胃。还不如温开水。

以前一直在山里和师父两个人生活,什么都要自己动手去做。秦缓最喜欢吃烧鸡,但也只能在过节时才能进城买到。现在到了城市,什么都应有尽有,城里人简直奢侈的不像话。所以秦缓还是秉着在山里的作风,他买了一只小锅,每天都会给自己煮点清淡的粥之类的。不过他一煮就是四个人的量,他习惯了去照顾别人。师父常年沉迷药理,把杂务什么的都丢给他。秦缓是个灵性的人,什么事徐福教他一遍他就记住了。徐福也是因为这才放心他去另一个地方上大学,去继续好好深造。

当庄子休提出要去逛夜市时,秦缓内心其实是不愿意的。但人总得长长世面,多了解下自己不懂的东西。关键是庄子休的那句便宜又好吃抓住了秦缓的心,不是他小家子气,是早就成熟起来的他真的是比一般人更能了解到柴米油盐的磨人之处。

庄子休原先在秦缓心里属于那种被很多人宠溺却浑然不知还不满足的孩子类型。从庄妈妈临走时的不放心秦缓可以看出 ,庄家一家很爱庄子休。尤其是庄妈妈,庄子休可以说是家里人的宝贝疙瘩。庄爸爸的掌上明珠,庄妈妈的心头肉,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那种。秦缓有点羡慕庄子休。因为就算徐福对他再好他也体会不到为人子女的那种特殊的感觉。

他是师父领养的孩子,在领养院经历了一些事的秦缓自小便比一般孩子乖巧些。当时徐福看他眉目清秀,聪敏好学,便有了收他做徒弟的意。还小的秦缓看着眼前这个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男子,心里充满了憧憬,渴望着早点离开领养院。这个既可怜又让人觉得可恨的地方。领养院在秦缓的记忆里是很大又模糊的一个地方,不听话的孩子会收到惩罚,时不时有人会像挑东西一样来看他们,把他们中的某个人接走。或是天堂,或是地狱。但接走又被送回的孩子会一致受到大家的嫌弃和排挤,是最没用的孩子。随着秦缓一天天长大,他的光芒渐渐显露出来,他成了领养院数一数二的孩子。他的讨巧,他的清俊都成了他被其他孩子排挤的理由。小孩子们的恶是很直白的。柜子里捏死的小鸟,鞋子里扎人的玻璃,脏兮兮的衣服,直接的暴力相向,这些秦缓都经历过。他以不属于他那个年龄段的成熟忍受了这些痛苦,并机警地应对着别人恶意的挑战。

他不喜欢庄子休身上那种幼稚可笑的东西,但他不明说,庄子休是个慢性子的人,心眼不坏,有些事能自己想通就想通了。想不通倒是倔的不行,别人怎么说都劝不动,倒像他和师父住的地方邻近村里的小牛犊,天不怕地不怕。

秦缓没想到庄子休会突然对他好,好像要补偿他什么一样。整个人跟变了个人似的,不再懒懒散散,无所谓的样子。一下变得心细起来。第一次去小吃街,小吃车上的每个字秦缓都认识,可加起来秦缓倒有点读不懂了。只能大概判读嗯这是某省份有名的小吃,看起来好像很好吃的样子。越往前走,秦缓的心越乱,琳琅满目的东西着实看的他眼花。第一次,他开始变得犹豫不决,无从下手。

他不习惯陌生人突然的体贴,更不习惯一个原先怎么看怎么像是和他暗暗较真的人的体贴。但他还是接过了那盒小吃,秦缓不想伤了庄子休。他对他好,可能又是什么烂好人发作。但秦缓决不会因此得寸进公里。

庄子休只是下了个简单的套,可秦缓呢偏偏就跳进去了。他第一次觉得庄子休像只爱耍小聪明的小狐狸,但是没有害人之心,反而想方设法的为别人好。秦缓喜欢这样把自己好的一面展现出来的庄子休,这样的大男孩看起来朝气又有活力,笑起来像吃了酥饼,挺可爱的。挺像家里的小鱼,一只徐福养的小花猫。平日里张牙舞爪地很凶的样子,其实很亲近人,也很黏秦缓。师父在信中说,自从秦缓走后,小鱼老对着秦缓的房间喵喵叫,大概是一种怕寂寞的表现吧。

庄子休从某个方面来看,真的很像小鱼。秦缓认定道,也学着庄子休的样子,当了回霸道学长。

当庄子休路过伤心凉粉的摊点,盯着伤心凉粉四个字猛瞧时,秦缓二话不说便拉住庄子休在摊边坐下。请回了庄子休,两人一起吃了一次伤心凉粉。饭毕,一路聊着有一搭没一搭的话,赶在十一点前回了宿舍。

☆、第6章

网络上流行过一句话,你大哥永远是你大哥,身为宿舍的万年老二,庄子休对于老三老四对老大的评价,已经由最开始的男孩子的好胜心理变得麻木了。

从大一的军训开始,就已经有不少学姐学妹们注意到秦缓这个人了。原因无他,只因这是个看脸的时代。秦缓的个子在班里来自南方的同学中属于佼佼者,体型匀称,再加上长得属于那种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的高岭之花,像是一块毛玻璃,怎么瞅都保持着一种神秘感。现在女孩子的心思你别猜,猜来猜去还是丑拒。说实话,当庄子休第一次看到秦缓穿军装的时候,还咽了咽口水。苏格拉底的,这简直就是理想型男友好吗?这身材,这比例,跟杂志上的兵哥哥都有一拼。

为什么是理想型男友不是理想型情敌,这个问题嘛,喜欢哲学的庄子休其实有个不能说的小秘密,那就是他的性取向也很哲学。再通俗点讲就是,他是个喜欢男人的人。在这个多元化的时代,喜欢男人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要是真喜欢上一个同性那就是比较要命的事了,毕竟大部分人摆脱不了世俗观念。打个比方,扁鹊曾三见蔡桓公,第一次见面就说蔡桓公有病,蔡桓公很生气,没信。第二次见面还说,蔡桓公照旧没理,第三次见面扁鹊看见人就跑了。蔡桓公问为什么?扁鹊匆匆下了诊断,说蔡桓公您先是病在肌理喝喝汤药还有得治,再是经脉用针灸等疗法还救得回来,最后直接深入骨髓病入膏肓就算是身为神医的他也没法子了。诊断完后扁鹊就直接跑了,因为这种不听老中医话的家伙已无药可医,不跑等着陪葬吗?庄子休私以为自己有一天要是喜欢上一个男人就跟蔡桓公差不多,不管别人怎么说,直到病入膏肓有了症状才想着去找什么医生,那个时候已经晚了。

不过庄子休的心态很好,有时候滔滔不绝长篇大论说自己看淡了很多。他发誓,就算秦缓再帅,再怎么符合他内心里的男友标准,他也不会对这个高岭之花出手的。兔子不吃窝边草,就算是兔儿爷庄子休也要挑一个顺眼的。又不是挑电器,他可不想爱上一个人工冰箱。都说梦是反的,人切不可乱发誓,这是多少年后庄子休血的教训。

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来的很快,几乎是哗哗几页几个月就翻过去了。老师们好一点的像组胚老师划了有半本书的重点,其他老师都是课一讲完就夹着书走人。不过他们统一都偏爱秦缓,一遇到秦缓问什么问题都会放下架子细细解答。正是老师们的这种偏爱让很多人有了一种错觉,信秦哥,不挂科。开始有人和秦缓套近乎,称兄道弟的想从秦缓嘴里挖出点考试题来。不过他们忘了秦缓是朵高岭之花的设定,冷眼旁观的庄子休就呵呵了。

有时纠结来纠结去的庄子休觉得自己可以写一部秦缓观察日记,或者叫做学神观察日记,我的牛逼舍友之类的。庄子休发现,不管什么事,只要一牵扯上秦缓,他就在意的不得了。就算是秦缓晚上做梦突然说几句梦话,离黑甜梦乡只有一步的庄子休也要从床上弹起,拿出小本本把秦缓说的梦话记下来。殊不知,庄子休对秦缓的某些执念已经深到了一种可怕的地步,通俗点讲就是,不疯魔不成话。

“老二啊。”看透一切的老三曾劝过庄子休,“做人呢,最重要的是开心,别整天心里比较来比较去的,不开心呢我下碗面给你吃。”

“得了吧。”庄子休听后倒没有生气,就是揉了揉老三的脸,“就你那三脚猫的厨艺,不炸厨房就不错了,还下碗面?”

追逐一个目标,最重要的是享受它的过程,像夸父逐日,即使渴死在半路,也会被后人传颂。庄子休有一段时间稍有泄气就搜一些心灵鸡汤洗洗脑,鼓足气又向前继续冲。像什么现在不努力,将来别人壁咚的墙就是你砌的砖。当你还犹豫不决的时候,别人正以你的几何倍数进步。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之类的古言一个接着一个在庄子休的脑海里打转。这也曾动摇过他的本心,究竟是像温水中的青蛙一样等着慢慢被生活熬成青蛙汤,还是逆流而上放手一搏,准备跳跃龙门,做到真正的问心无愧。生活充满了选择题,就像那句经典的问白,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

考试的前几天,图书馆的人爆满,就连平时小情侣扎堆的奶茶咖啡店此时也不可避免的被学生们侵蚀。学校里随处可见拿着书的同学,宿舍准时熄灯后大家纷纷支起台灯,甚至有人奋战到天亮,弥漫着悲壮的味道。悲壮,悲壮,不悲何以言壮?在别人眼里魔鬼般的日子对某些人来说已是习以为常,比如长期坚持自主学习,自制力极强的秦缓,再比如说喜欢和秦缓相比,万年老二的庄子休。

其中穿插一件小事,上次和秦缓去了夜市后的第二天庄子休就开始上吐下泻。秦缓主动陪着庄子休去校医室看过后,诊断为食物中毒,貌似是吃了不干净的食物。吃了夜市上同样的东西,秦缓没事,庄子休却吃出了毛病,可见人的体质差别太大。那几天,秦缓起的比平时早了一个小时,轻手轻脚地动作着。闻到粥香味道的庄子休每每都被馋醒。偏偏秦缓耳聪目明,每次都能注意到庄子休什么时候醒,像是刻意掐着时间等庄子休自己睁开眼睛一样。庄子休虚脱不能动的那几天。秦缓自告奋勇地承担了照顾庄子休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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