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见我不怎么配合,叹息一声就走了,我也乐得清净自在。虽然我清净了挺久的,还真有点寂寞。
咖啡喝完了蛋糕吃完时,天色还是挺亮的。这个季节正是昼长夜短,太阳直射点在北回归线附近的时候。当然自从我高中毕业以后,这个知识点就不再重要了,以后也不会再有人特意提起这点。这世间很多事情都是如此,过了这个人生阶段,以前很重要的事情,就失去了原来的意义,而新的问题很快接踵而至,然后又是新一轮的焦头烂额。
我在长椅上坐了一会儿,很快就有几个戴着墨镜,穿着西装的保镖朝我走来。我知道他们是请我回去的。也是也很配合他们,站起身来。
说真的,我非常吐槽保镖的装束,那一身装备真的是明晃晃的在身上写了几个大字:“我是保镖,我有主!”
车慢慢地开进了一个高档小区,真的是那种非富即贵的人住的那种。我自己以前住的那种小区已经算是很高档了,但是跟在这里还是不能比。然后我就像电影里的重要人物登场那般,在一大群保镖的陪同下,堂而皇之的进了别墅大门。
我长这么大真的还没有得到过这种待遇,要不是此时我的手机被没收了,我真的想配张图发到朋友圈里。我自己并不是很在意这些外在的东西,牢笼再华丽,那也还是牢笼。只是朋友圈里永远都有傻逼一天到晚在炫富,我只是想让那些动不动就去澳洲、北欧的傻逼们睁大了狗眼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富而且贵。
文字我都想好了,就叫:
今天老爸带我去他朋友家赴家宴,完全被这种仗势震惊了,第一次感受到何为少爷的待遇!完全碾压游轮趴好吗!
配图:一大群保镖簇拥我进豪华别墅大门.jpg
我真的无聊太久了,居然想玩斗图这种幼稚无比的事,可我也只能自娱自乐寻开心罢了。真正富而且贵的人家都很讲究的,而且大多低调内敛,不是真的跟暴发户似的所有的亮闪闪的东西都往房子里搬。因此我也格外吐槽台版偶像剧的脑残配置,真的感觉狗眼都要瞎了,偏偏潘逍妈妈超级喜欢,而且更喜欢让我和潘逍陪着她一起看。潘逍这人不像我这么有耐心,所以更多的时候,都是我在陪潘妈妈看。
我自己和妈妈相处的不多,所以年长女性的关怀让我冷掉了的心都暖回来。想到这里,我觉得自己对潘逍的感情又深了一分。
啊……我真的是没救了!
给我一杯忘情水啊忘情水.jpg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坑啦!
第2章 第二章
虽然我已经在这个高档别墅住了八个周期,也就是八个月了,但是我始终没有见到过幕后真正的大BOSS,就算是想要组队打怪升级,那也得先过五关斩六将啊。
闲极无聊的时候,我也会猜想那人是男是女,年纪多大了,长得漂亮还是丑。但不管他真正的形象是什么,他在我眼里已经是一个神经病外加脑子被驴啃了的货。毕竟他干了非法软禁无辜公民的严重的犯罪行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我心里他至今没有出现是因为已经在局子里蹲好几年了。
我这么说也是有根据的。像我这么客观公正的人,讲话从来都是凭事实。那种喜欢空穴来风、造谣生事的从来都是小碧池的专利,我等遵纪守法的公民从来不屑为之。
首先,软禁了我整整八个月的地方是一间……非常的,一言难尽的地方。
讲道理,一个高档小区的高档别墅,卧室的装修从来都不该是这个样子,这么的,奇怪:黑色的羊毛地毯铺满了整个地板,跟惨白的没贴壁纸的墙壁“相映成辉”,这视觉冲击的杀伤力很大,总感觉眼前都是一颗一颗的小黑点。
然后,我最想吐槽的就是头顶上那个造型繁复的巨大水晶吊灯。我起先并不知情,手贱打开了,结果,刺目的灯光亮如白昼,明明只是一盏灯,却又像是无数盏灯排列组合而成,仿佛即使是墙角的蜘蛛丝也在灯光下无所遁形。当墙角并没有蜘蛛丝,我是宁愿摸着黑也不想再被这盏灯晃瞎眼。真的很想质问当初在卧室里装水晶吊灯的脑缺是出于怎样的仇恨的心理。
再然后,屋里只有一张四方桌、一把实木椅以及一张单人床。单人床倒是贴着墙壁放的,我睡觉的时候才不担心万一哪天水晶灯掉下来砸脑袋上。四方桌和实木椅同样也是靠着窗,离水晶灯非常之遥远。忽略掉那个难以忽略的水晶灯,房间掉陈设倒是和我这个受害者的身份挺符合的。
还有一点,屋里自带浴室,然而在我刚住进来的时候是锁着的!一想起这件事,我就郁闷得想揍人,想把那个关我的人拉过来胖揍一番。还是我据理力争,坚决捍卫被绑架者的权益,才争取到浴室开放的权利。感觉重新体会了一把当年英国人争取民主自由的权利的艰难。
我刚被带到这里时,第一个见到的有话语权的人就是莉莉小姐,保镖当然不算。我看不太出她究竟多大,可能二十,可能三十,也可能四十。她的面庞十分白皙看不出一丝皱纹,褐色的眼睛里满是沉寂,波澜无痕。举手投足间更是无形中充满了威严。
她没跟我说几句话,就主要介绍了一下她的身份和职责,但字字句句透出来的意思都是:她很忙,没事少烦她。我不想和她交恶,因此没事的时候真的不怎么找她,除了那个“浴室开放事件”,一般我都还挺安静的。
安静的时候我就躺床上,抬起一只脚搭到另一只脚上,慢慢晃着,然后仔细回忆这段时间里我有没有得罪哪位深藏不露的仁兄。
我吧,脾气是不大好。但是我也非常的懒。碰到哪位不长眼睛惹到我的傻逼,情节轻的,我一般懒得怼回去,直接翻个白眼,从此他在我眼里就是空气了。等下次再碰上他的时候,我直接视而不见。视而不见的杀伤力才是最大的,他自己蹦跶了几下也就没什么意思了,我要是怼回去,才正好如了他的意,我又不傻。
要是哪个傻逼碰到我的底线了,那可就不是视而不见那么简单了。直接套麻袋胖揍一顿都是轻的。高中的时候有个不长眼的看上了潘逍,暗恋也就算了,还天天买早饭送奶茶做蛋糕买巧克力,情书一天一份,直把潘逍这个好脾气的也惹烦躁了。
这可是真的是惹毛我了。我直接在宠物商店买了条无毒的蛇(还是无毒的,我多有爱心),外加一封警告信,在一天下午放学后悄悄塞进了她的课桌抽屉里。蛇的效果非常好,尽管小宠物挺可爱的,那个可怜的姑娘第二天还是被吓傻了,尖叫了整整半个小时,被班主任拎出了教室据说是找心理老师安抚去了。
我冷眼看着,心想这么小的胆量,居然敢追潘逍。于是一脸漠然的抱起了软体小宠物,在学校外面的草丛里放生了。放学校里我怕那些一惊一乍的女生们吓着小可爱,毕竟它真的不咬人。
这件事虽然我做得挺恶劣的,但是早恋本来就是学校明令禁止的,而且我又在第一时间处理了那条蛇,所以雷声大雨点小的,老师警告了一番,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也因此全校同学都知道了,有一个暗恋潘逍的女生,被另一个战斗力更强悍的女生给秒了。一直到高中毕业,这件事仍旧成为了人们津津乐道的谈资,大家一致感叹那个偷偷放蛇的不明人士战斗力实在强悍,也因此,倒是没有人再给潘逍递情书了。
也不是没有人怀疑我,因为我面不改色的抱着蛇的举动。但鉴于我既是潘逍的好哥们,同时又是个品学兼优的帅哥,平常与人为善,脾气也好,这点怀疑的声音很快就被淹没在感叹声中。我依然只是漠然的看着,心里嘲笑这群傻逼。
我也怀疑过会不会是跟我那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神秘爸妈有关。这点还真说不好。爸妈十年前就移民了,当时因为一些说起来非常麻烦的原因,没有把我的户籍也签过去。因为当时我还很小,还是未成年人,就把我过户到另一家人那里,但都只是名义上的。那户人家和我爸妈有点关系,也愿意接收我这个拖油瓶。
不过我的日常生活是由爸爸的秘书,王叔叔兼职照顾的。我很少见到我爸妈,就是照顾我的王叔叔也很少见到,他非常忙,平时总是在世界各地飞来飞去。所以他常常托李阿姨,也就是王叔叔的妻子照看我。但是当我上了中学,基本的生活问题都能自理时,我基本就不麻烦她了,因为她也非常辛苦,得照看一大家子人。好在我成绩非常好,老师体谅我的特殊家庭情况,也没有强制要求家长会家长必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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