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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坐在被子里,背倚靠着床头,在划手机或pad。而今天竟然澡也不洗,就整条身子钻进了被子里,侧着身躺着,脸朝外,方杰看得见他那张莫名其妙的脸上的表情。那一脸的神情索漠,让人更加莫名其妙,好像他受了多大的委屈似的。

方杰是看不出来他今天受了什么委屈,在他爸老方那儿把乖孩子的形象也挣足了,然后洗个碗吧,也全跟没洗的一样,余下的哪里让他受了半点委屈,顶多就是他跟他说了两句语气不好的话,再带了几个半脏不脏的字,可这又能算得了什么,高中以后的男生相互间说起话来都是那样的。所以说神经病就是神经病,就说了他两句也不算重的话,就弄出这么一张委屈的小媳妇脸来,也不知道摆这脸出来给谁看。

方杰见他依旧是神情索漠,并不理睬自己,眼睛直直又茫然地向前方看去,那位置大约就处在方杰大腿中间的那个高度,也不朝上瞄他。他只能再用手指朝下戳了戳他的肩头,说:“哎!起来,你先去洗一洗。”

结果停了一分钟,也不见顾孝成要动的样子。方杰被他一气,一扬手就掀了被子,看见顾孝成就只是穿了条他那个有着数排黄香蕉的大裤衩,躺在床褥上——就是那种侧躺着的略显“妖娆”的姿势,处于上侧的手臂与腿还要蜷着摆到身前去。

方杰一看到那条大裤衩就没好气,就说:“跟你说了多少回了,你那边衣服内裤的拿过来了,就穿你自己的,干嘛还穿这条香蕉裤衩,是特别香还是怎么着?”顾孝成还不睬他,方杰额上的青筋已开始慢慢鼓胀了,问:“你到底洗不洗?”

本以为他还要僵持着,就见到他慢慢爬了起来,拿了点换洗衣物去洗澡。他洗完了换方杰下去洗。

现在这个天,他们连电热毯也不开了,一般就穿件T恤、穿条内裤就睡在被窝里。方杰这个时节一人睡时是只需要穿条内裤的,可是因为两人挤在一张床上,这床又不算大,合盖一条被子,方杰总觉得只穿条内裤就睡在里面怪怪的,所以还是套一件T恤在上半身。

方杰洗完澡回来后,就见到顾孝成这会儿倒又坐在床上划手机,之前那会儿非躺在被子里,这会儿倒又坐了起来了。他走过去,一掀他自己那一侧的被头,不经意瞥见顾孝成底下穿的内裤是他爸给他买的那三条裤衩中的另一条,所以这人之前是将黄香蕉裤衩换了下来,又换上了这一条蓝灰格子的,总之穿来穿去就是没在穿他自己的。方杰还想着这哥们是不是有什么毛病,他自己那些内裤不穿,老是轮着穿他那三条裤衩。

不过,对于“这种人”,他早已在心里觉得怪了,那么“这种人”的行为一般是常人没有办法理解的,所以正常人索性也就不要尝试去理解算了,“这种人”爱怎样就怎样吧。

所以他十分安然地坐进了他那一侧的被子里,也拿来手机在那里划着,并没有要跟顾孝成说话的意思。

过了一会儿,他动了动腿,一不小心触到了顾孝成左脚上的石膏绷带,他随口说了一句:“我说我跟你换个位置睡,你非在右边让我在左边,一个不小心就碰到你脚上的石膏。”他因为十分怕顾孝成这只脚好得不够快,会一直赖在他这里,所以这些天以来总是加意保护、关心他脚的安全。

顾孝成动了动腿,说:“没关系的,我又没感觉,我就喜欢睡这边。”两人又好好说上话了之后,气氛就稍微松动了一些。

他们又各自低下头去划手机。方杰这房里的床并没有侧边靠墙放,而是放在较中间的位置,只有床头板贴着南墙——当然也不在南墙的正中间,而是较靠近东面窗户这一侧。东面窗户就是后头窗户,因为不临街。窗户下摆着一张写字台。床西面是一个床头的储物柜,而西面墙前是一个下面带抽屉的衣橱。

方杰又说:“你把那条香蕉裤衩是不是放在洗水池台子上那个小盆里了?”因想到这人之前洗的那些碗的惨状,他觉得自己有必要问一遍,就这人对家务的这种完全不了解的样子,他觉得他有可能又把内裤放在脏衣篓里,而不是一早跟他说好的那个单独放脏的贴身衣物的小盆里。

顾孝成“嗯”了一声。

方杰这些天还得帮他洗衣服,包括裤衩。洗完之后就晾到二楼后头来。二楼一上楼来有两间房,分别在楼梯两侧,两间房的房门是正对着的,中间隔着一个小厅。小厅中只有靠东面墙放了一张仿红木的矮脚长椅,其他什么家具也没有,厅北面也被方杰堆上了一部分货。这厅东面墙上也开了一道窗户,而且比房间里的窗大。一开了窗就是从左到右一排晾衣杆子,衣服洗了后就晾那儿。后墙那一片蔓草横生,好像是爬山虎混合了另一种藤蔓植物,方杰和这一片的店家们都没有细究过它们到底是什么,只是偶尔拉开后头这窗,扒着窗口勾头往下或左右一看,撇去那用合金铁丝吊的晾衣架不看,这后墙颇有点像在旅游节目里见到的那种英伦小旅馆似的。外墙密布这样绿色的藤,一副四季常春的样子,只在冬天将色泽转成棕绿,其余时候都是那种十分鲜亮的浓翠色。

不过他们这是开在街上的店,不像居民房几乎都是坐北朝南的,他们这街上的这些店的位置都是坐东向西的,于是在后墙这一面,每个晴天只有上半天阳光才照得煌煌的,一到了下半天,太阳光的劲头就大不如上午了。所以方杰现在一有脏衣服都赶在早饭前洗掉,晾完了他才出去买早饭,他自己也觉得自己这一向干活的手脚是越发地麻利了——这一切都得“感谢”小顾对他的“不断磨砺”。

方杰又看了会儿手机,忽然脑袋里面想到了之前跟顾孝成说的那些有关隔壁鸡店的话,他右手钻进了被子里,把手放在两人坐着的中间的那条隙缝里,扯了扯顾孝成的裤衩——其实就是方杰的裤衩,不过自从看顾孝成把自己这三条大裤衩一条条穿了一遍之后,方杰是再也不会穿了的,就当白送了他了。就像以前他家住老房子时,他家院里有几只猫,其中有一只长得虎头虎脑的,老爱往他家房子里钻,并且有飞檐走壁的功夫,有时楼上窗户没关严,那猫也能将身挤进来。有一回方杰大晚上的,那天水喝多了,起来上了个厕所,就见那猫在他家饭桌上把他爸晚上新蒸的馒头挨个儿舔了一遍。这猫着实可恶,它也不吃这东西,但就是喜欢挨个舔一遍。之后方杰就把那些馒头扔了,他爸第二天一大早还怪他,说把皮剥了一煎不是照样吃,竟然扔了,简直浪费。

但方杰不这样认为,他认为被有些东西的分泌物沾染过的东西,尽量还是能弃就弃,比方说那只老往他家里钻、胡乱搅和的猫的口水,又或是现在这个老是凑到他身边来、还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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