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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想去。

说起来我很久没听过旅客们的梦话了,土豪金们的我更不想听,就算可能得到很多情报也不想听,一个月来我总结出了梦话的几种类型:一类是不知所云型,代表是温莎妮娅的外星语接龙;一类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型,代表是迪特的找手绢和凯恩的捉贼;一类是伪装清醒型,代表是修女的杀怪量炫耀;最后一类也是最复杂的一类,讲故事型,讲什么的都有,有的是自己的经历,有的是纯编造,曾有一个讲鬼故事的旅客,连着在旅馆里住了五个晚上,每个晚上讲个鬼故事,夜夜不重样,害我听了夜不能寐还做噩梦。

久而久之我很快厌倦了窃听系统,提不起多余的兴致去偷听人家的梦话,今夜自然也不例外。

大概夜深人静万籁俱寂的气氛就是特别容易想太多,白天因等级不足不能做高级任务拿更多小费的我很鲜见地冒出给自己升升级的念头。

除去打怪的艰辛,升级这件事本身……也不是很麻烦。我要求不高,能在下个月做第三类委托就行,pk什么的我这种废柴战士还是敬而远之比较明智。

炽热荒野我没去过,但或多或少也听凯恩他们聊过,我上次那种走法是错误的,穿过元素门到达的地方是望镇山丘,山丘往西是有去无回的死亡沼泽,往东则是时常有龙卷风出没的盆地(就是我上次迷路的地方),正确的走法是一路往北爬到沙丘之上,沙丘后头天色会变得昏暗,堆积满垃圾的废墟中央有一股直达天穹的飓风,那飓风里头栖息的就是炽热荒野的boss独臂巨人。

作为新手冒险地炽热荒野的难度理应不大,若不是我的武力值出问题,一般来说随便弄点装备第一天就能通关——很可惜我不属于那个一般,所以还是那句老话,另辟蹊径。

草草拟了个大方向的计划,剩下的我决定明天再想,有了目标就对明天有了期待,堂堂一个主角在被队友们拉下等级这么多天后终于有所觉悟,我都替造物主感动。

饱含期待满足入梦。

翌日,送走八个名为财神爷实为老佛爷的土豪金迎来正常的天使般的旅客,几乎要潸然泪下,我从没这么积极地给客人发过面包和水。

收完钱,吃完饭,这一天就没我什么事儿了,我给迪特交代了一下突然情况的应对手段,又向温莎妮娅请教了炽热荒野怪物们的弱点,还让凯恩帮我画了一张炽热荒野的简易地图,随后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发。

六月的太阳还不毒辣,照在身上暖洋洋的,顿时身心舒畅,我没有直接去城门口,而是按计划先去市中心的道具店购置了一点待会儿用得上的辅助道具,然后到武器店和防具店把身上能换的都翻了个新(哪怕我的武力值是卖萌的我也要武装到牙齿),这才不紧不慢地走到城门口,可能是我太久没靠近这里,守城的士兵都忘了我已经领过一次回城卷轴,又塞了我一张,我现在有两张回城卷轴了,感觉特踏实。

出了城门,第二次见这八个排列整齐的七彩元门,我没有犹豫径直走进炽热荒野的红色元素门,尽管内心做好了准备还是被过门一瞬的强烈的晕眩感震得几欲栽倒,我忙喝下一瓶降低身体温度的药水,等意识清明后取出凯恩的爱心地图,按着地图上箭头指示的方向爬上望镇山丘的顶峰,望镇山丘之所以叫望镇山丘是因为往后回头还能大致看到旅人城镇的轮廓,但也仅限于看到,假如你真的往回后退走一辈子也走不回城镇,那就像一个海市蜃楼,只是贴图一类的幌子,想出冒险地要么击败boss要么使用回城卷轴。

攀爬路途中我很快遇到了炽热荒野中最好杀的怪——沙漠蠕虫,它的模样像一只变异了的土黄色的蛆,战斗力只比史莱姆好看那么一点,咬我一口3点血,5级战士满血240点,这职业的优势到我这里也就只剩下皮厚耐操了。

沙漠蠕虫咬了我一口后等待着我的动作,我抡起剑……那是不可能的,虽然我装备了新武器,但那只是保证我有普通攻击这个指令,我今天要开辟一种最适合我这种废柴战士的新时代打法——道具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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