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是有、狗血的重逢,但不会立刻复合。
我真滴好爱狗血哦,嘿嘿。
第30章3.0
即便是在欧洲留学的时候,傅知淮也很少来这种吵吵嚷嚷的主题酒吧。安德烈拉着他轻车熟路地找了角落坐下,便带着欣赏的眼光开始打量路过的每一个俊男美女。
他算是玩得比较开的那类人,从来男女通吃,荤素不忌,也因此口味越来越挑剔。
安德烈冲着一个远去的白嫩小男孩轻蔑地撇撇嘴,转头对傅知淮抱怨:“唉,又是了无生趣的一天。约不到合胃口的美人,我的人生还有什么意思!”
“你不是说这里有一个看上的么。”傅知淮嘲笑他:“还是说人家已经有主,你只能看不能吃?”
“哪里啊……你不知道,那美人脾气暴躁得很。”安德烈撑着脸回忆:“我在这里泡了还不到一个星期,就看到他拿酒瓶爆了十来个人的脑袋……啊那个样子真是带劲死了嘤嘤嘤。”
“是么。”傅知淮也被勾起了一点好奇。
“他是这里的驻唱歌手嘛,基本上每天都有人想约。说起来,我昨天还帮他拦住了个粗鲁的家伙,小美人对我笑了哦。”安德烈痴痴地傻笑起来,像是真的被迷得神魂颠倒了。
傅知淮还从没见过他这个样子,心里那点好奇越来越浓重,时不时就要看一眼酒吧中心那个高台上的空椅子,想知道这位美人到底是长得有多颠倒众生。
过了几分钟,一个穿格子衬衫牛仔裤的青年突然走上高台,在椅子上坐下。
他身形瘦而挺拔,面容遮掩在阴影里,看不分明。虽然留着有点雌雄莫辨的及肩长发,但还是能让人清楚地感觉出,这是个男人。
“哇哦,他来了。”安德烈咬着片花瓣,满脸迷弟样地看着台上。
傅知淮把酒杯递到唇边,不怎么在意地看着这个所谓的“美人”。
因为这个人的出现,酒吧里安静了一些,但还是有人在吵嚷说话,所以傅知淮只能隐约听清他唱的是一首英文歌。是很安静平缓的调子,却无端让人觉得心里难受。
一曲终了,青年神色漠然地起身下台。他从裤兜里拿出烟来抽,同时随手撩了撩头发,露出轮廓秀美的侧脸。
这是张傅知淮无比熟悉的脸,却又带着令他感到陌生的冷漠神情。傅知淮浑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
这是桑原。是这十年来,在无数个深夜令他辗转反侧的梦。是他曾经强逼着自己挖出去的一半骨血,是他灵魂缺失的那一部分。
是他看一眼,便恨不得把自己的命都尽数交予的心爱。
傅知淮呆望着桑原抽烟、挡开几个人的骚扰,又慢慢遁入黑暗之中,手里的空酒杯一直没有放下。
之前从刘宽口中听到桑原家里的事,他的心绪并没有太大波动。那时,他还当真以为自己已经放下了陈年往事,不再对桑原有丁点留恋。
可现在亲眼见到这个人落魄的样子,他又恨自己恨得心脏发痛。
假如当初他没有那样决绝地离开……假如这些年他能一直呆在桑原身边,再怎么样,也不会任由骄矜的白昙花来这种地方谋生。
——偏偏世上最可恨的一件事,就是没有“假如”。
身侧,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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