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他拿去的还是最常做的敞口瓷罐,上面黑色的网格看起来像一张渔网,而渔网下面裹着的瓷罐本身,则像镀了一层淡淡的金光一样。
文琪看到这次的瓷罐,就觉得眼前一亮。刚好这天的天气还不错,慵懒的阳光洒在瓷罐上,让上面的金丝更显眼了。她从郑宇手上接过这个瓷罐,凑近看了一眼,不由得发出一声惊叹。
“这次的真的好漂亮啊,比我想象的还要好看。”也不知道郑宇是怎么做的,粗裂痕构成的网格大小都差不多,给她一种别致格纹的美感,而格纹内的金色细纹特别多,若是离远了看,还以为这个罐子的底色就是金色呢。
这个成品,在文琪个人看来,美观程度上还要超越了真正的哥窑的“金丝铁线”。
她把这个罐子翻来覆去地看,越看越是爱不释手。
郑宇看她对瓷罐表现出的丝毫不掩饰的喜爱,自己的心情也跟着激动起来了,“你喜欢这样的?这个罐子形状只是我随手做的,我回去再做两个好看的汤碗、一批碗碟,按照这次的烧制方法,烧一批出来送给你!”
说着,郑宇就要往家走。
文琪眼角一跳,急忙喊住了郑宇。
“不用再特意给我烧什么了,我有这个瓷罐就很开心啦。”瓷罐好歹能当个摆设,郑宇要是真烧一套餐具给她,那无论这里的人喜不喜欢金丝铁线,她拿这种外观的餐具出来招待客人,都会显得很奇怪。
被文琪拒绝后,郑宇心情顿时低落了。他已经做出了文琪喜欢的瓷器外观,这说明他以后再也不能用这个由头来找文琪说话了,他本想慢慢做一批盘盘碗碗,送给文琪,好继续保持两三天串一次门的现状,但现在,文琪拒绝了。
郑宇低着头,有些难过地质问:“你是不是其实不喜欢这个,只是烦了我总是来找你,才说这次的瓷罐漂亮的?不然你怎么不想要我给你做一批碗盘呢?”
问题是,为什么你非得送碗盘给我啊!——文琪内心纠结地喊了一声,上次郑宇送她两个汤碗,反正汤碗可以用来装剩饭、馒头什么的,可以放在厨房不拿出来,但她要是收到了碗盘,为了尊重这份礼物,她不就得拿出来用了吗?
作为一个有现代生活经验的人,让她拿金丝铁线的瓷器当日常用品,她内心还是有点接受不了。而且这边的人还不一定接受这种审美呢,虽然她个人觉得挺美的,万一被人觉得这盘子碗都像裂开了一样,心里不舒坦呢?
文琪深吸一口气,然后呼了出来,找了个自然的理由来解释,“我自己确实很喜欢这次金丝铁线的效果,但是我觉得这种外观的瓷器,更适合弄少量用来当摆设,而不是用于吃饭喝汤什么的。而且我收到这个已经很开心了,你没必要花时间专门给我做盘子和碗什么的,要是有时间的话,你可以研究一下,什么器型跟这金丝铁线更相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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