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了他的嘴唇一下,他如同得了好大的奖赏,震动着胸膛笑出了声来,也放开了我的手,我双手搂住他的脖子,他得了我的鼓励,从唇开始一寸寸往下移,我的手也抚摸上他的背,背上不甚平整,有一道蜿蜒的疤痕,很是突兀,升起一阵心疼之感。他的呼吸渐渐粗重而紊乱倒也还记得跟我解释:“已经没事了!别挂心!”此刻我已经被他闹得迷离起来,听得不太真切。
随着他一句:“燕儿,耐着些!”那硬生生的疼痛如约而至,我咬唇轻声呼痛,他这厢倒是停了下来,看我反应。其实他不上不下,我也很是难受。我张口骂他:“傻子,横竖都是这么一遭,快些完事了!好养伤!”他听到这话,嘴里突然笑了出声,下面狠狠一挺,果然如傻子一般,不慎将口水滴落到我脸上,我疼地眼里禁不住落下泪来,他低头不知道是舔他流下的口水,还是我的泪水,总之,我痛了没有快乐着,他看上去倒是挺乐呵的。
清理过后,让人重新铺了枕席,我与他躺在了一起,他半撑着身子看着我,我已经是上下眼皮打架对他说:“不早了,睡吧!”
“你先睡!我可能会打呼!”他躺下侧着身体贴抱着我。什么意思?怕打呼噜让我睡不着,所以让我先睡?从来没有被如此体贴的我,突然之间似乎明白了,老天为什么要我穿越,想来前世我想活成大哥心中的女人,偏偏成了女人心中大哥,且一路往大哥心中的大佬狂奔而去。为了防止我将自己活成男主,这一生才给了我一个卑微的身份,让他来这般待我?安心地做大哥心中的女人吧!
第12章
一阵秋雨一阵凉,满地的湿漉也没有洗去空气中透着的腥臭味。今日是常远问斩的日子,与他一起行刑的还有老李,原本可是内阁首辅,这个官阶实在太高,惹得围观百姓入人山人海。
比起他这个老哥哥,常远自问无妻无子,侯府早已衰败,也算是了无牵挂。老李昨日在狱中老泪纵横,十二岁的嫡孙女从此就要充入教坊,老人家觉得自己身死不打紧,实在是害了孩子。他略有些庆幸,即便起过了成亲的念头,到底未曾付诸行动,实在是明智之举,否则害己了还要害人。
“耀亭贤弟,老夫先走一步!”李相对他说完这一句,刽子手的砍刀落下身首分离,血溅五步。常远闭眼不看,其实这一日并非未预见,但是前路艰辛也需破局,事到如今所有努力一切尽毁。不明真相的百姓在高声叫好,一时间常远觉得满心悲凉。
身首异处,灵魂出窍发现人群中有一人布衣荆钗,那是张燕,如果说他的人生之中还有一丝一毫值得牵挂的,恐怕就是她了。
她眼神专注看着刑场,以为她心里定是又在骂他,她着实是未卜先知,早已提醒他,这个新法不会推行成功,他也不会落得好下场。
曝尸三日,他的灵魂呆在刑场之上三日,她足足等了三日。没有任何表情,只是守着他的尸体。第三日,她让人拖了一口棺木过来,将他收敛入棺中。
她手扶棺木说:“记得你曾说想要一山,一水,一钓竿,我当时说道:一狗,一人,一草庐。我找到了这么个地方,以后咱俩就搭个伴吧!”她翻越上马,带着扶棺车队,往城门口去。
“阿姊,你可知道他所犯何罪?”才四十就已经入阁为相的林明祁在城门口拦住张燕的去路。这是她的干弟弟,经历了这么多年,他心里明白,这个林明祁对这个干姐姐是有着别样的心思。
已经不再年轻的张燕,笑起来眼角皱纹明显,她将发丝卡进耳后,在马上居高临下地对林明祁说:“他和李相的变法是这个阻止这个朝代滑向没落的最后一下搏击。再短暂也如璀璨流星划过了暗夜!他是璀璨的星子,你是这暗夜中腐朽的气息。这便是我的看法,你若是觉得我这话犯了什么忌讳,也可以将我抓了,判个斩刑?倒也如了我的愿。”
“阿姊,你为何还是如此执拗?一意孤行?”林明祁看向张燕的目光复杂,他复杂什么?早已求仁得仁。
张燕却目光清朗,对他说:“明祁,我与你早已无话可说,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一直欣赏他这种勇于为理想付出的傻子,他也愿意为了光明,披荆斩棘。在我心里他是英雄!若是你我之间还剩下一丝一毫当初的情分,那就让我带他走。”她一直骂他是傻子,却从来未曾说过他是她心中的英雄,这一刻他魂魄不得安生。
就这样他被张燕带到了富春江畔,山水之间。他记得她一直居住在杭城,有一酒坊名叫三遇,那里的酒,味道醇厚,香气宜人,一日只出售三百瓶,多一瓶都不肯卖。有一座宅子名静园,静园主人每十日接待一桌亲自下厨的宴席,每桌价值白银千两,想要吃这一顿饭,须得提前三月预定,也未必会有位子。
挖坑埋了他,树上了墓碑,碑上有两个人的名字,一个是他常远,一个是她张燕。埋葬他那日,已经入冬,江上寒烟缥缈。
张燕将人打发走之后,她拿了一坛酒过来,拍开了封坛的老泥,倒了一碗,洒在了地上。他只是她镯子里寄存的魂魄,闻不出,这酒有多香。只是记忆中,每回路过杭城,到她那里叨扰两日,她必然拿出她亲调的珍酿,亲炙的佳肴与他对酌。那酒味道确实对得起卖出去的银子。
他每每与她讲朝堂上的事情,觉得自己在干一件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事,实在想一吐为快,等他直抒胸臆之后,她就会泼他一脑袋冷水,字字戳心地指出李相变法中的致命缺陷。然后骂他两句傻子,劝他不要再执迷不悟了,别到时候连命都没了,早点退了隐居算了。
那时他常常会被她气得七窍生烟,每次临走的时候想要发誓永远不要再来看她,却每每总要制造机会路过,永远管不住那腿,还是来见她。然后再次被气走,如此往复。
“傻子!”果然如此,她就不会叫他名字了吗?“你知道我今生今世最最后悔的事情吗?”她在他墓碑前问他。
可惜他的回答无声无息,她倒了一碗酒,仰头一口饮尽说:“其一,未曾与你上过一次床,白白放过了你一副好身板!你特么也是个死人,咱俩关系都到什么程度了?你一男人从来就没想过捅破窗户纸?就这么孤零零地一个人?所以说你傻,你别不承认。”
常远捏紧了双拳,对她的情分从何而起不得而知,只知那一晚,十六七岁的少女在他爱子娇妻头七之日,为他煮了一碗面,陪着他坐在风雨之中,唱了一曲从来未曾听过的古怪曲子,每一句词都如感同身受,无奈,痛楚,愤怒……
情到深处,阴阳交融,自该水到渠成,只是他虽然一往无前,但是却深知自己走的是一条不归之路,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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