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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白珍年纪已经很大了,有一个儿子叫约翰.斯蒂文,圣人一般的名字,随父姓,接受过洗礼,却是完全黄皮肤黑眼睛。约翰没有继承白珍的遗产,独自移民去了西班牙,和一个当地女人结了婚,老来得子,抓阄取一个名字,叫做安德烈。

白珍从来不对别人讲起约翰的生父,而约翰的生父却占据了她回忆里大半的篇幅。

那是她爱情的模样,写在永世不见的热带国度。回忆录也从未面世,随她遗愿,与她的骨灰一同埋入白家宁波的祖坟。

约翰自始至终没有出现,其后一生都在西班牙,没有回巴西,没有去中国,仿佛是在冥冥之中为他的生父报仇。

“我住在巴拉那,用许多年,才学会一个词:‘不与夏虫语冰’。学会的也不是它本来的意思,是字面意思。这里的人不懂下雪,终年穿一件短袖。我与一只蝴蝶讲:有一年,我在南京为他买皮草。它不理我,很快飞走了。”

第22章

沈文昌因为邓月明,迟迟不去76号,借口公务交接,依旧留在清源环路,中午去小公馆吃午饭。

邓月明从庆哥家里搬出来,一藤箱的东西,放到衣柜里。

“抽屉全是锁的。”他在后台和庆哥闲聊,庆哥问起小公馆,十分好奇,想要参观。

“哼,他还能在外面放要紧东西?“庆哥嗤笑一声。

“肯定不放,大概有这个习惯。抽屉都锁了,我要紧点的东西只能放衣柜。”

“叫你不要搬过去,你一定要搬。现在别人待你如待贼,不信你。“庆哥画眉,看着镜子,随意的讲道。邓月明不言语,给他泡茶。

“以后他不要你了,给你扫地出门。你还要收拾自己东西走人,那滋味……你等着吧。等出来了,身价也没了,风评又不好,看你怎么办!”

“他现在如此见不得人好。“邓月明心想:“何况我也不见得是好……就这样说我。“他对庆哥与徐师长的恋爱向来不闻不问,现在这段失败的恋情终于波及到了他,令他感到有趣。他像一个旁观者,看庆哥对他迁怒。

“他小情又多,可别到时候叫你腾出来给别的什么玩意住。“庆哥继续道。

“不会吧。“邓月明引话。

“怎么不会!你以为你是谁?现在还有几分颜色,以后看腻了怎么办?上海滩最不缺年轻漂亮的,你能年轻多久?”

“我能年轻到二十岁。“邓月明笑嘻嘻的讲。

“敢顶嘴了你!“庆哥眉笔一摔,捞起鞋底要打,仿佛恨铁不成钢。邓月明笑着躲开,往前台跑,那里庆哥追不出来。

他是喜欢庆哥的,因为这些话也就庆哥与他讲。“良药苦口利于病“道理他都明白,可惜药他不喝。

他要搬去小公馆,一夜之间戏班的人都晓得了,个个都是笑脸相迎,仿佛家里人中了举人——胭脂粉堆拔得头筹——是在盘算将来是否有利可图,存了“苟富贵勿相忘的“心思。余老板找他叙旧,回忆养他不易,培养更是困难,他能有现今成就,实在是自己真金白银堆出来的。

“这就叫做成就。“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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