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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把宝剑可是翠屏镇的宝贝,只有在祭祀的时候才会拿出来,哪能说见就见。”杜少康喝了口茶,道:“说起来我也很奇怪,那把剑沈族长都是小心供奉,从来不肯轻易示人,三公子怎么会答应你们这些外乡人去赏剑。”

温如玉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没有说话。

方筠蘅干笑了下:“可能是我们有缘吧。既然机会难得,杜先生不如跟我们同去,也好开开眼界。杜先生跟沈公子交好,想来他不会怪罪吧。”

这话怎么听怎么别扭,温如玉不由得好笑。筠蘅嘴上说的好听,实际上的意思是“人家没有叫你,不要不识抬举的跟来”吧。

杜少康倒是没有让方筠蘅为难,笑着推辞:“谢谢公子的好意,不过在下不懂武功,对剑没有什么兴趣。”

方筠蘅暗暗的松了口气,心想你不去更好,省的到时候还要分心对付你。抬眼看着杜少康苍白的脸,方筠蘅感觉自己好不容易对他产生的一丝好感已经被败得一干二净。

话说到此处,也没什么好谈的了。几人又不咸不淡的聊了一会,眼见茶也快喝完了,三人也就起身告辞了。

第二天一大早,方筠蘅和温如玉便到了饭馆用膳。用过膳,没有理会王小二的絮叨,二人悠闲的跑到街上溜达。

翠屏镇住户很少,房屋也很老旧,街道相对很窄,最宽也就是能容纳一辆马车经过。可能是靠近弥子江的原因,这里的路面大多是由鹅卵石铺成,走在上面,脚底有种异样的感觉。街道两边也没有做生意的铺面,都是普通住家。现在正是早膳的时间,路上的人不多,周围也很安静。

两人走在街上,能隐约听到母亲叫孩子起床的声音,闻到厨房里飘出菜香味,看到墙面上爬出的爬山虎,穿插着偶尔几声不知谁家传出的狗吠声,一股浓浓的生活的气息迎面扑来。

温如玉闭上眼睛,不禁突发感慨:“有些时候,真想放开一切,寻一处这样的地方,清晨在菜园子里摘一篮子蔬菜,午后在巷子口晒晒太阳,晚上温一壶清酒小酌几杯。平日里种种花,养养草,钓钓鱼,抛开所有杂念,回归田园生活。”

方筠蘅看了他一眼,不赞同的道:“你堂堂天云山庄少庄主,还不到而立之年,放着那么多正事不做,却图生了避世的心理,过这种颓废的生活,难道要弃家族责任于不顾吗?”

这番话里充满了浓浓的责备之意,温如玉兴致正浓,就这样被硬生生的泼了冷水,心里很是不爽。他拿扇子拖着下巴,很郑重的看着方筠蘅:“我只是随口一说而已,怎么引出你那么一番大道理!这说话的口气倒是跟天愁大哥一个样。天愁大哥我虽然没有见过,不过常听天乐说起过,就是一个古板性子。”

温如玉停了一下,把方筠蘅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虽然之前我也没怎么见过你,但是听解忧说,你可是有名的花花公子纨绔子弟,怎么现在也想着要做正经事了?不会是在侯府待久了,被解忧那个古板大哥附体了吧!”

方筠蘅噎了一下,半天呐呐的说了一句:“人总是要成长的。”

第14章第十三章母夜叉

方筠蘅也是官宦世家,家世不比解忧差。世家子弟,就算年轻的时候狂妄不羁,心高气傲,视名利如粪土。到了一定年纪,还是要走仕途这条路。因为祖辈父辈渐渐老去,家族总要后继有人。

解忧虽然是个异类,好歹他上面有个争气的哥哥。方筠蘅是家中独子,享受了家族中所有人的关心和疼爱,同时也就承担了所有人的期望,身上的担子必定很重。不管怎么样,毕竟人各有志,温如玉倒是能理解,所以也没有多说。

两人又溜达了几圈,温如玉道:“这么悠闲的时光,解忧不在,可惜了!他又怎么了,不出来吃饭,躲在屋里干什么!”

“他想静会。”方筠蘅道:“不用担心,我带来的点心还剩下一些,临走前给他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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