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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是啊!!郎才女貌一对璧人,新娘好像也是哪个大公司的千金,门当户对……”

“啊啊!我什麽时候也能遇上一个这样的白马王子……”

声音渐远渐弱,年纪大了大脑反应有点慢,不一会儿闻到一股糊味,有人叽叽喳喳“糊了糊了!”,低头看了看黑焦的烤肉,丢进了垃圾袋。

瞬间没有食欲了。

回到家,小叶已经睡了,我打开今早还没来得及看的报纸,翻到娱乐版面,两幅巨大的彩色照片占了一半版面,清楚地照出了新郎脸上得体的微笑和新娘低眉的娇羞。

大略看了看报导,知道了他娶的是王氏公司的千金。

我细细看了看照片中的女孩,气质落落大方,温柔的感觉很像林睿。

慢慢合上报纸,苦笑一声。

曾经的他谁都不属於,我还可以思念,现在他属於了一个女人,於是连思念都无法坦荡了。

在他面对选择的时候我永远是被丢弃的那一个,这一次是我主动弃权,放弃了做选项的权利。

这一次,是真的断的一干二净了,他和我根本就不在同一个世界里,他有他的生活,我有我的,二者根本不会有交集。

而作为交集证据存在的小叶,他应该换个身份了,不再是我和叶清的儿子,而是我的儿子。

我的儿子,杨夜。

ENDIF

作家的话: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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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之後的几个月里活得醉生梦死,把小叶丢给谢景澄,完成工作後打扮得人模狗样去酒吧猎豔,要我说,这人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我就像只跳出了井口的青蛙,发现原来世界这麽大,有这麽多美少年美青年美中年,妖娆的清纯的活力的冷豔的成熟的……看得老子应接不暇。

想来从前也是过过这种生活的,当时怎麽就没有体会到红尘软丈的美妙,一味的把目光变得短浅,让眼里只剩下一个人,太傻X了,不是老子的品味。

我也发现了身上有疤痕的好处,男人嘛,疤痕不是影响美观的,而是增加性感神秘魅力的,偶尔会有床伴在激情後抚摸我手臂上的疤,问我怎麽弄的,我就满嘴跑火车,从“年轻不懂事,跟人火拼”到“被喜马拉雅山的蛇咬了一口”各种谎话不带重样的,关键是,他们真信了。==……

醉生梦死的终点是谢景澄凌晨时在酒吧找到我,其时刚把跟我共度了一夜春宵的小猫样青年哄走,他前脚刚走後脚谢景澄闯进来把我从床上拖下来又扇了老子一巴掌,後面跟上来的乔延恶狠狠的……瞪视他,然後拽我袖子可怜巴巴:“Joy……”

话没说完,谢景澄抢走话头:“自己儿子自己养,今天我不会再接小叶子了!”

说完扭头就走。

乔延没有走,叫来冰袋给我敷脸,我捂著冰袋有点尴尬,见他没有要开口的意思,别咳嗽两声,说道:“额,好久不见。”

从上次一夜荒唐後,就没再见过他了,我是不好意思,不知道他是怎麽想的。

他受气包似的撅起嘴,闷闷道:“Joy,你不要这样了。”

我笑笑,没说话。

“你、你要是有需要,可以找我……”

我叹口气,戳戳他脑门:“小鬼,对不起。”

那天晚上是我错,把无辜的乔延带进了“非朋友”圈子,导致不知如何面对他。但他没有因此而跟我疏远,也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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