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圣命,留蜀审查翠微镇桑田案,今已查明结束,具体案情已诉于奏本之中。”
“翠微镇的桑田案,是一起由锦州府尹张正采,与平川县令姚有材相互勾结,在屯田新政施行后,强行将镇民桑田据为己有的案子。”
“依大随法制,凡上税十五年以上,开垦的荒田均为官民共有, 民向官府交赋即可。在屯田制实行后, 开垦未满十五年的荒田, 其收成, 则由官府与民依年份分成。”
“翠微镇的桑田, 从景元十四年开垦, 距今已有十六年之久, 但,因张正采与姚有材私下销毁了景元十四年,十五年的田赋账册,是故他们以翠微镇民缴纳田赋不足十五年为由,要将镇中桑田改为屯田的分成法,以此牟利。”
朱昱深沉声道:“州府的税册被销毁,户部不是有鱼鳞册与黄册吗?”
鱼鳞册是大随登记土地的簿册,黄册除了登记户籍外,亦登记资产。
换言之,纵使地方上没得查,只要去户部找出鱼鳞册与黄册核一核,便可寻出端倪。
“沈卿,此事你怎么说?”
沈奚越众而出,倒也没多解释:“禀陛下,此事是臣失察。”
苏晋却道:“陛下,景元九年至十年,江南桃花汛,西南至岭南一带大旱,各地流民四起,此后五年中,朝廷为平息灾患,施行宽民迁乡等国策,百姓或因天灾流乱,或为官府所迁,有的人在一地落户不足年余,又迁往别处,户部登记鱼鳞册与黄册困难重重,是以景元十四年与十五年的两册多有遗漏,难以溯源。”
“景元十五年以后,户部虽着力查漏补缺,但实际录入情况,与真实情况仍有出入,因此地方上,若有人对景元十四年与十五年的税册动手脚,户部纵有两册亦难以察觉。”
“及至永济二年,屯田制实行后,沈大人亦意识到这一点,是以他重新整理了这些年的鱼鳞册,与地方税册做核对,这才找出些许端倪。”
“之后,沈大人假作放权,给张正采与姚有材等犯案人去亲笔信,想借机找出幕后主使。臣正是凭着沈大人的亲笔信,顺藤摸瓜查下去,才发现此一案的主谋,正是今户部左侍郎,杜桢!”
两册的遗漏缺失,地方官员欺占田地,这两者间乍一看上去,似乎没什么联系。
但仔细一想,这些地方官,为何胆敢烧毁景元十四年与十五年的税册,尔后将田地据为己有呢?是因为他们知道户部查无可查。
是因为有一名户部当政掌权的人告诉他们,你们这个地方,鱼鳞册与黄册上都有遗漏,所以你们只要烧毁了自己这份私账,这些田地,就是你们的。
而这个人,正是左侍郎杜桢。
杜桢闻言,噗通一声跪下:“陛、陛下……”
他本以为此案无证可寻,已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了,哪知这么轻易就被查了出来。
杜桢原想为自己辩解两句,但一想到苏时雨罪臣之身,却在蜀中查案,一回来便摇身一变成为左都御史,说明陛下在此一案上,对她是信任至极。加之她在朝野势力本就盘根错节,与沈青樾的交情不提,三法司今后都要以她马首是瞻,倘若自己抵赖,她令三法司一齐彻查,那便是天网恢恢了。
杜桢原是朱沢微的人,与沈奚本就有龃龉,若不是户部实在缺人,沈奚入内阁后,又要打理国事,恐怕早就让他收拾包袱滚回老家了。
晋安朝时,杜桢就萌生过退意,后来到了永济朝,他以为沈奚会一败涂地了,哪知沈青樾非但好端端留在了宫中,还荣晋国公。
杜桢本欲致仕,奈何从前挥霍,银财渐空,府里还有一大家子的人要养,于是便起了恶念,想利用屯田制狠狠捞一笔,然后挂印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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