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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虽说孩子流了些血,但也没到很夸张的地方。可是他们错了,刘艳发飙了。一个看起来挺温柔的女人发飙的场景让众人一辈子都忘不了。

她沉默地盯着自己一超市的大大小小,拿起手机直接拨给了110。

警察叔叔闻讯赶来评理,本来只是个小纠纷,可刘艳坚持要到所里去做笔录。

“你的名字?”

“刘艳。”

“孩子名字?”

“流火。不是刘火,是流火!”

警察叔叔呆滞,百家姓里有姓“流”的吗?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如果自然人依法重新选择姓氏,法律也不应干涉。”刘艳流畅地道。别说她将自己的孩子取名流火,就是取名发火也没人能管得了!

“……”警察叔叔汗。把笔录上的“刘火”划掉,改成“流火”。

“我愿意赔偿这些孩子的医药费,”刘艳和所有的家长安静地听完警察叔叔的批评教育后,突然道:“但是我要告他们对我诽谤并传播谣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说,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或组织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名誉权的行为。”

……

……

警察叔叔突然觉得自己的话说不出下去了。

刘艳站起来,看向那些家长,“你们将医药费的单子给我,然后我们法庭上见!”转头,她向警察叔叔道:“这些笔录可以做为证据的吧?”

警察叔叔发现主动权一直不在自己手中。他抹了抹没停过的汗,“当然可以。”

“那就麻烦了。”刘艳礼貌地笑了笑,收回了脸上的冰冷,恢复了一贯的文静,细声细语地大家道:“各位家长,我为流火对你们孩子做的伤害感到抱歉。”她深深地给所有的家长鞠躬,“她年纪小不懂事,我替她道歉。请大家原谅这个才5岁的孩子。”

……

……

所有的家长尽皆无语,这一巴掌打得所有人都没办法说话了。孩子才5岁,但他们已经成人了。在自己的孩子面前乱说是非,结果还闹到局里喝茶,这不是大家愿意看到的。

最重要的是,他们不想进法庭当被告!对于一个小老百姓来说,被告就是罪大恶极好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

咱们先说好,妹纸的过去有一点点长,因为这和妹纸的性格与三观有关系,当然,也还是有一点点的铺垫和收线在里面。所以,请大家耐心地等待,别急,奈老湿会出来。老实说,我最近不想看到他。

本来这个星期不打算更的,毕竟还有妹纸欠的长评没到位╮(‵▽′)╭好吧,我就是以这个为借口不更文。但是小编一不小心把我安排上了榜单。虽然小编说更不更没关系,可是我想了想,还是决定支持一下小编的工作,这章就算赠送,因为大家还欠我两个长评。

本章4000字,照样爆表。想看下面的,请大家赶紧还债。马上过年了,不要给我机会放长假哈(=^▽^=)我会很开心的奔向广袤辽阔的天地,然后乐不思蜀╮(‵▽′)╭

第124章 七月流火

这件事最后当然不了了之。

附近的家长都知道了刘艳的不好惹。一个个从派出所里出来后,看着自家也吓得脸色苍白的孩子,恨不能把这些小屁孩吊起来打。这次丢脸丢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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